tag:blogger.com,1999:blog-949098913149785403.post8621945254191217959..comments2024-02-25T22:10:06.678+08:00Comments on 光明女樂: 濫用黃明樂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9112470299966887382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49098913149785403.post-6905822952814764762011-06-01T19:14:07.241+08:002011-06-01T19:14:07.241+08:00備受尊敬的前終審法院首席也曾多次指出法院不是解決社會和政治紛爭的地方, 並呼籲大家不要動輒將社會或政...備受尊敬的前終審法院首席也曾多次指出法院不是解決社會和政治紛爭的地方, 並呼籲大家不要動輒將社會或政治議題交予法院作決定. 這些事情應通過社會或政治方式(例如社會團體, 各級議會的討論),以達成共識的.<br /><br />有否濫用(即亂用), 大家撫心自問好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9098913149785403.post-76638839988870283142011-05-28T16:51:13.019+08:002011-05-28T16:51:13.019+08:00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議員在立法會有權力去修定,甚至不通過政策方案。環評事件,議員說環評準則...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議員在立法會有權力去修定,甚至不通過政策方案。環評事件,議員說環評準則一早就有問題。這當時立法會又怎麼會通過? 人人也有權利用司法制度,但作為一個議員,明明手中有票,可以在立法會做的事,卻要蹺路。這就是無需要,也去用,不是濫用又是什麼?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949098913149785403.post-50886336826397906852011-05-25T14:44:46.981+08:002011-05-25T14:44:46.981+08:00違法就是違法,法庭如是判,不服,政府大有資源上訴,理虧了,就在立會上反諷兩句,此非但器量淺窄,更視法...違法就是違法,法庭如是判,不服,政府大有資源上訴,理虧了,就在立會上反諷兩句,此非但器量淺窄,更視法治精神為無物;是因尊重法治,不止於服從判決,更在盡力守法,如你所言,若判決恰當,不可能是濫用,而若自信未有犯法,更不應就此打住,理應上訴,這是原則問題<br /><br />如你所言,香港政府確有視一切反對為純粹搞破壞的趨勢,政府如是說,議會政敵亦借辭攻擊,市民是否人人清楚何謂法治,何謂政治,會否遭誤導,以至偏離合理原則等等問題,誠勘深憂<br /><br />但更令人神傷的,是從政者缺乏器度,一任私意而置義理原則若空言<br /><br />稱司法覆核為濫用如是<br />出缺不必補選如是<br />所謂國民教育亦如是<br /><br />香港,莫說解決問,是愈來愈住不下去了<br /><br />Elton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