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星期六

集體不加班


日本的「勞動改革法」剛生效,日劇《我,將準時下班》也趁勢推出,真是世界變。

以前香港人做到burn-out,會自我安慰:「日本人咪仲慘!」誰又想到,當我們還在嘈喧巴閉力爭最高工時之際,日本人的過勞死已快成絕響。

「勞動改革法」下,日本大企業的員工,每月原則上加班不得超過45小時,即每天最多延遲一、兩小時收工。違例的管理層會被罰款甚至監禁。

改法例,不難,改變人心,最難。換了是香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人人搏上位,回家後自行加班,法例哪管得了?

而日本人,就是管得了。下班時間到,落閘放狗關燈關冷氣不在話下。你想回家再搏殺?電腦系統錄得職員帳號登入活動,旋即通知上司翌日替你照肺,印象分盡失,得不償失。

為了守法,可以去到幾盡?日本人的天性,是服從。守法無所不用其極,法律永遠是對的。香港人的本能,則是走精面,我不直接違法你也拿我沒法。

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分別。香港人加班,是為了爭取表現。日本人加班,是因為「不好意思準時放工」。

團隊至上,一個人未走,全世界留堂,是根深蒂固的日本職場文化。無事幹,又走不了,唯有拖長來做。無效率不打緊,無義氣就是死罪。

如今,好了,有法可依,齊齊收工,一天都光晒。反過來,你不走,就是標其立異,千夫所指。當「從眾」就是皇道,管你德政或劣政,反正沒有甚麼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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