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名文章不獲通知遭刪改,一句「編輯決定」,可包括無數弦外之音。
政治審查、商業計算、或所謂「理順行文」等解釋,聽在作者耳中,都是同一句──不尊重。
不過,故事聽多了,就知道真正的原因,連甚麼「考量」也談不上,不過是不加思索,但求就手。說白點,就是「 懶 」。
稿擠了,胡亂抽掉幾段,管你銜接不銜接。試過有寫影評的同文,在引言略述電影特色,隨後作相應評論。見報之時,才發現整段引言被抽掉了!刪稿,是不是也該用點腦?!
也聽過同文請辭了某報專欄,許久以後仍收到讀者來涵。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致電編輯查問,才發現寫的,早換人了,作者名字,卻一直忘了轉!
同一媒體,曾邀三姊妹每天輪流作畫,整整一個星期,卻只刊登其中一位的名字!當事人投訴,對方答曰:「反正是一家人,不計較吧?」
其實大部分作者,都不是自高自傲得抱着作品死守。有商有量,精益求精,與腦波段一致的編輯,一起創造最好的,簡直是夢寐以求。
然而,因為趕收工,但求做完,不求做好,填滿版位了事,就是另一回事了。
行規都如此?曾請教資深長輩行家,都說具名文章除錯別字外是不會改的。
的確,接觸過不少盡責的編輯,連錯別字都先問你是否故意「玩字gag」才改。通用的字、罕見的成語,校對往來時,還向你引經據典說出處。
一位編輯如此,是個人責任心的表現。同一機構如是,是家教。同行人人如是,就是專業精神了。
同文友人都勸曰,你動甚麼氣?這些故事無日無之,氣一世也不夠。嗯,我只道若連當事人都把不公視作等閒,那就更沒有人會尊重你。所以,掙扎過後,還是不吐不快。
5 則留言:
"涵接"-->"銜接"
某「公信第一」的報紙,長期佔用一批為文者的文章,卻分文不給,比起你所言的情況,可謂更惡劣百倍了。
由此可見某些傳媒實在劣績斑斑,一者選擇作者只求名氣賣點,二者往往賤視為文者。像你一樣的收錢作者已經如此,對那些沒有錢收的人更是一種侮辱。
無逸無之?
看看這段新聞:http://latimesblogs.latimes.com/dailydish/2010/11/cooks-source-magazine-vs-the-web.html
連問都不問就刊登別人的作品。
即使是記者的稿, 也可以將某行業公會兩名候選人對壘, 兩名候選人言論篇幅相若的稿, 裁得只剩一名候選人, 另一名候選人的名子只在第一段出現一次..
扶靈名單, 八人當中有一人並非華裔, 沒有中文名字, 編輯竟會問, 可否刪除那個英文名字, 只提其餘七人.
面對這些人, 這些情況.. 認真, 就真的輸了.
P.S. 是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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