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選舉經費 條數點計

因為「超級區議員」選舉經費上限的討論,又想起了多次申報選舉開支的噩夢。

每次助選,最怕就是曲終人散、埋單計數那刻。大眾關心戰果,我們最緊張的,卻是那些正常人都搞不懂的「換算」。

火星文般的指引,細讀過的都知道,所謂「經費」,絕不能用常理來理解。

例一:「義工」不等於「免費」。

同道而相謀,高人襄助,分文不收,不過,統統要算錢。

此話怎說?例如我本來賣文為生,卻義務為候選人撰文,就要當作對候選人的「物資捐獻」(donation in kind)。文章一旦被使用,就按「市價」算作「開支」。過程中,一毫子交易都沒有,但已佔用了「經費」的一部分。

義務的運輸、設計、印刷...只要是義工的本行技倆,就要算回「市價」。除非由本來賣文的去清潔,清潔的去寫字,才算「義務」!

指引的原意,是避免富裕的候選人借「義務」過橋,突破經費上限。落實起來,卻反而為經費緊絀、只靠義工有力出力的候選人,添了很多麻煩。

例二:已出之物,都是「開支」。

特首選舉期間,我們天天在傑哥的事務所開會。 卻原來,要按比例算回場地租金!逐呎逐吋量度面積,荒謬吧?

還不止,傑哥的秘書、司機、助理等工資,也一律按工時比例算開支。連汽油錢,也得分清分楚哪些屬「選舉用途」。

例三:甚麼都是「宣傳」。

為免有「走數」之嫌,選舉期間的活動,明明跟選舉無關(例如主持中學畢業禮),也有殺錯無放過歸類為宣傳。於是,別人頒你一個紀念座,又要打價並申報為「物資捐獻」。

算罷一盤流水賬,是不是人都癲? 哪個新聞特輯是否該揭示一下,這過程多繁複、多取巧、多無聊? 相比戰果無甚驚喜, 如何收拾殘局,更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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