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講上周發生的一件事。」——是我慣例的開課「儀式」。
表面目的,是破冰。
「上星期……看了XX的演唱會。」
「嘩,你買到票?」「我撲了許久也撲不到!」「好看麼?睇相!睇相!」眾小鬼眼睛發亮,瞬間由陌生人變成雞啄唔斷的糖黏豆。
但其實真正原因,是要孩子把「說故事」變成習慣。
通識,教了一段日子,愈發覺得,其實更應搞好基礎訓練。聽讀寫講都好,通識不會差到哪裡。反之,連講身邊事也期期艾艾,絕不可能把艱澀的時事說得頭頭是道。
「上周……放假睡到十二點囉,冇啦。」「上星期……畀中史老師鬧囉,講完。」。「老師,上星期冇發生呢……真係冇。」
要講一件事,孩子卻只能吐出幾隻字。長一點的,則甚有麥太跟麥兜說寢邊故事的風格:從前有個小朋友,早睡晚起,第二天,他死了!
於是,老師也只可「擠牙膏」般,把重點字字逼供出來。
「嗯……前兩日……班早會表演。」「噢,表演什麼?」我倒是真心好奇。
「唱歌。」「唱什麼歌?」「自己寫的。」「這麼好玩?怎樣寫?」「就是把我班同學的特色,寫入歌詞再譜曲,再拍成短片囉。」
「嘩!」全人類齊聲讚歎。戲肉……終於出來了!就集中講這個,再來一次吧!
可以想像,重組後的故事,精彩多了。眾小鬼,聽得入了神!
幾個月下來,故事的質素明顯進步了。孩子視通識作洪水猛獸,因為它戳中了咱們不敢不想不擅表達的死穴。 但當習慣性「自動波」吸收、組織、表達,就發現大小故事,俯拾即是。
「哦,我懂了。」口痕友儕贈我一句﹕「通識,即講故事,即是『吹水』。」
這個嘛,我會說,吹水,跟情理兼備的分析,層次還差很遠。但至少,有水可吹,是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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