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

《The Secret》(中)

吸引力法則說,心想,便會事成,真有這麼神奇?

那年,J參加了吸引力法則工作坊。導師說:「許一個讓你會樂翻天的願望!」

J心想,目標可量化,才知道法則的威力。於是,他獅子開大口:我要十萬元美金年薪!當時,他大概年入八千美元。

導師說,好,回去想像坐擁十萬年薪的快樂,每天至少想一次。

J索性寫了一張十萬元支票,貼在天花上。每天張開眼,便把快樂想像一遍。

30天內,甚麼事都沒發生。到了第31天,J洗澡時想起,自己曾經出過一本書。噢,如果書能夠賣上四十萬本,每本賺$0.25,不就等於十萬元了?

翌日,他到超市添購日用品,忽然看見貨架旁有免費索閱的National Enquirer雜誌,忽發奇想:如果它介紹我的作品,一定不止四十萬人看到。

之後六個星期,生活如舊。第七周首天,他在大學發表了一次演說。完場後,一名記者跑上來邀約訪問,遞上名片,正是National Enquirer!

那年年底,J沒賺到十萬元,他賺了$92327美元。第二年,他故技重施,賺了一百萬美元!

J,是Jack Canfield。他的書,是我們都讀過的全球暢銷書《心靈雞湯》。

吸引力法則說,人的想像,會化成腦電波磁場,把心中所想從茫茫宇宙中吸引過來。《The Secret》引述了許多分析,從物理學家、量子力學家、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家、神學家的角度,去解釋法則的力量。

我覺得,更簡單的理解,是當人有了非實踐不可的夢,再回看刻下的生活,便有了不一樣的眼光。

那超市,Jack每星期都去,National Enquirer一直都在,他卻是多年來頭一次留意到。那大學演說,他說過無數遍,但這一次,夢在心中,燒起一團火,於是吸引了記者訪問。

夢想,把生活聚焦。當所有注意力都統一了方向,目的地,其實沒想像中遠。(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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