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校園性空間(上)

有些討論,好像注定是情緒主導理性的。

中大學生要求修改宿舍規章,容許男女同宿,高呼「直視大學生性慾,奪回宿舍性空間」。他們爭取的,我不完全同意。但坊間一哄而上的反對聲音,也實在可怕。

濫交點算?荒廢學業點算?滋擾同房點算?有性病點算?連日來的電台phone-in、坊間輿論、專欄文章……都是一面倒的批評、擔憂。但憂慮的背後,有多少理據?

如果法律反映了社會整體的道德價值,而年滿18歲已可結婚,那麼,大學生有性行為,有甚麼問題?

真正該討論的,不是有無性行為,或在哪裡。而是當事人如何看待兩性關係。然而,類似探討,甚少成為教育的一部分。

如果咱們關心的,是對旁人的滋擾。那麼,情況就像收音機聲浪太大會遭投訴般,該問的,是個人自由與尊重別人之間如何平衡,而不是對男女同宿的渲染醜化以至道德審判。

男女同宿會無心向學?想起的是當年留學,外國的宿舍大都容許異性留宿。我無從稽考鄰居們是否隔着一度牆壁天天做愛。好肯定的是,他們都比不收留男生的我多讀好幾倍書。

有說納稅人付鈔興建宿舍,是為方便學生上課,非為做愛行方便。那反過來,宿舍的存在,也不是為了規管學生的性生活。兩者,不是主次關係,而是沒有關係。

把焦慮無限放大,把男女同宿= 嬉春樂園=荒廢學業=傳播性病,然後拿出「滋擾」、「公帑」之類的理由,堂而皇之把焦慮合理化,這就是我們喜愛的討論方式?

今日爭取放寬,就是道德淪亡。可以想像,若本無規範,突然有人提出收緊自由,一樣千夫所指。有問題的,不是一條宿規,而是觸動神經的無限想像。所以,本來不想寫,因為每次討論,都可能是高調炒作的共犯。然而,有些觀察,可還是不吐不快。

8 則留言:

風逝 說...

我覺得最麻煩就是設立共宿後的行政問題...

是隨機分配男女共宿還是特別申請?
男女都要得宿位才可申請還是其中一位有就可以申請?
萬一學期內分手了可以申請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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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只是改為容許異性屈蛇就簡單多了.....但次數應該有所限制(也沒理由變成常住客吧) 和要登記吧。

說...

對你的文章有同意有不同意的地方,但最不同意的是:

>如果法律反映了社會整體的道德價值

法律反映的並非社會整體的道德價值,或最多只可說是反映「社會整體的最低道德價值」

舉例說,法律並没有條文阻止人性濫交,但相信社會上以道德層面來說,認同性濫交並不違反道德的,恐怕是小數吧?

hkeric 說...

兩句

光天白日都可以歡好,唔一定要同宿

三個月分手又要轉房,點arrange?

不滿意 說...

雖然超過18歲, 但一日掛住學生既銜頭, 就唔可以亂黎, 社會對學生有最低要求, 近年迎新愈黎愈淫賤, 納稅人已經十分不滿!

Holly 說...

樓上的便是典型的情緒主導理性了.

snreal 說...

納那一千幾萬稅就有權規管人家的自由嗎?樓上別幼稚

各校可以各行其是 我覺得不必硬性規定 學校學生有討論就好

哈佬 說...

納那一千幾萬稅是未必有權規管人家的自由,但若是不滿一下的話應該還有權吧?

而且,所提的大學迎新歪風社會裡也不只納稅人感不滿吧?



隨便就只扔一句「情緒主導理性」話人的人好像不見得很有理據/理性^^"

snreal 說...

個人自由自主很重要 不應以普遍道德價值凌駕它 世上有多少好東西新東西是合乎當時的普遍價值?

那歪風有多少是媒體炒作多少是真“淫賤” 沒親身體驗一下可說不準哦

限制其他人這回事本身就很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