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回,孩子所寫的23條規定,要犯上類似「刺殺領導人」級數的罪行,才算叛國。
然而,現實新聞所見,一個個以言入罪的故事,劉曉波、趙連海、譚作人、六四事件...卻是兩碼子的事。
「國家的標準,跟你們所訂的,其實沒兩樣。」我此言一出,孩子嚇了一跳。
「你們認為,叛國的重點,在於『惡意的行動』,國家亦然。但可別忘記,善意的建議,會化成行為;行為,可感染群眾;群眾,懂得組織;有組織的動員,有一天便會演變成惡意的顛覆。 法例,當然要防患於未然。」
趙連海被判,不是因為替結石寶寶討公道,而是因為他接受傳媒訪問、組織受害者集會、高調示威。劉曉波被判刑,不單是因為起草「零八憲章」,而是因為憲章引來了無數「聯署」!
「即是說...入罪的真正定義,不是做過甚麼,而是有沒有引起關注 !」有同學終於說破關鍵,全場人打了個顫!
「但香港經常有遊行示威,也不見得有叛亂?」
對對對。這,不正是恐慌的原因?今天習以為常的表態,明天便是坐牢的理由!
然後投影屏幕上畫面一轉,是「03.7.1」那天,滿目是密麻麻黑壓壓的人頭,像空群而出的螻蟻,還有大熱天時的浩瀚傘海,人們在叫着口號唱着歌……這個恐慌,叫50萬人上街了!
最後,孩子的結論是:23條難寫,難在不得不做,卻又無從做起。因為一做,便有恐慌 。這,不但是法律問題,也是政治問題、信心問題。
一小時的「立法」練習,入了腦、入了心。23條的爭議,十三、四歲的孩子,從此如數家珍。以往看多少資料都不懂的,忽然通了。
臨別,孩子問我,都說五十年不變,那五十年後,我們還有沒有保障?我沒回應 。孩子,且看且走吧。(完)
6 則留言:
老實說,現在很多大學生都不知道廿三條的來龍去脈,包括我自己。03年我才念中一,當時只知七一很多人上街反政府,之後葉劉下台..當時無知不聞不問,也沒有老師解釋過何謂廿三條..所以一直不了了之..直到現在才弄清楚!明白這個就明白為何強大的中國政府連星斗市民都如斯懼怕!我也上了寶貴的一課!感激不盡!
"treason" is quite a "monarchistic" term, coz you have to be loyal to some power, then you can being treason.
in democracy, people can choose there government. than, treason may be indicate the betray of your country, not the government.
however, for a FREE-man, he/she is under no power but him/herself. the only thing he/she has to obey is the "social contract". Thus, there is no "treason" for a free man. other word, there is no treason for a HUMAN.
will you lead the argument to your students?
P.S. think about Julian Assange, the creator of wikileaks. did he committed treason??
本來也覺得50年後,中國也許已經會成熟開通,但是回歸十多年....這份信心都快要全被消磨去了。
btw, 這教學方法也許未來可以借用一下嘛?=)
韓愈《師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閣下是一位好老師。
簡單來說,
我覺得是因為一黨專政,才令23條變得太敏感,因為批評黨=批評國
我不認同這LOGIC.
但在位者正是靠這吃飯的...
此法真的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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