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

活雷峰的已逝芳華


記得小時候返大陸,周圍掛滿寫着紅字的白布:「學雷峰精神」。我問當地人,雷峰是甚麼人?

當地人長篇大論,我得出結論:雷峰,不是人,而是神。只有神,你未見過,卻可對其事跡如數家珍。只有神,你想學,又永遠「學不來」。

然後,電影《芳華》告訴你,雷峰,是神一般的悲劇。

雷峰不吃人間煙火,雷峰不怕犧牲,雷峰沒有私心。也即是,一旦你是雷峰,你就不可以是個人。只要流露作為人的情感,例如向傾慕的對象表白,就變成「資產階級茅坑,臭蒼蠅,髒生蛆」。

這,就是愛國愛黨愛人民的人的終極命運。一夜之間,由英雄變成過街老鼠。活雷峰是道德教育的工具,一旦神話瓦解,就是國家的恥辱與負累。

人物的命運富戲劇性,《芳華》戲外的故事更戲劇性。

既然是解放軍「八一電影製片廠」的作品,為甚麼曾被禁演?今日上演,禁前禁後,改動了甚麼?

導演馮小剛沒有放大活雷峰觸摸林丁丁的事件,只當成是一筆青春的遺憾。故事也隱去了各人悲涼的結局,換成歲月靜好的終曲。是不忍展現歷史的荒謬,只願記住丰姿綽綽的芳華?抑或國產主旋律電影,要講,也只能用這個角度去講?

早幾天,「八一電影製片廠」也在軍改大潮中退出歷史舞台了,這又意味着甚麼?戲裡那幕慘情的文工團解散晚宴,戲外的人大概也在同聲一哭。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