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怎知對是對

不少學生,問過我這條無敵問題:「當我思考時,怎知道自己認為對的,就真是對的?」

此一問,頗有點哲學味道。但我教的,不是哲學課,只是為考政府工備戰的「政策分析研習班」。

學生,都是在職成年人了。考試幾近沒範圍,我總是如是說,不幸遇上陌生題目,「常識」就是最佳幫手。

可是,同學憑「常識」所作的判斷,往往又跟事實差天共地。

例如討論「變性人應否合法結婚」,不少同學竟然認為,婚禮搞手和手術醫生是主要持分者,因為生意尤關!

劈頭便想到的,不是變性人、不是同性戀者、不是人權組織、不是保守的主流社會,而是生意人!

因為,「增加就業」在大部分議題中,通常是個很「百搭」的答案,潛移默化,變了「常識」。

然而,香港有史以來,變性手術做過多少宗? 婚姻合法後,難道就人人蜂湧去變性? 所謂的生意,又有多少?

又例如討論「強拍」,同學首先考慮的,竟是重建帶來的噪音,而不是被迫賤價而沽的小業主,或者有利可圖的發展商!

每當要把議題牽涉的考慮,排個輕重先後,同學總是得出許多奇怪答案。於是,學生反問:憑常識憑常識,我怎知道自己的常識,也就是別人的常識?

好吧,看來常識,也要一些輔助去建立。每個人看事情,都有各自的盲點。但真正有失偏頗的原因,我想,是因為我們都沒有代入事情的真實處境去想像。

如果我是變性人,誰會支持我結婚?最大阻力又是甚麼?如果我是小業主,四面受敵,又都是甚麼人了?站在這個角度去思考,大慨就不會把婚禮搞手、手術醫生和噪音,放得那麼重了。

如此想來,我會說,「常識」,或許就是同理心。易地而處想出來的,即使不對,也錯不到哪裡。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錢買不來的見識

當觀察被歸納成現象,當現象被包裝成真理,事實的另一面,總是無聲無息被淹沒於眾聲喧嘩中。

太多太多關於「孩子要贏在起跑線」的討論,眾說紛紜,結論卻殊途同歸:今時今日講求通識,即是鬥見識。見識要花好多錢,所以窮人只得死路一條。

《動物農莊》說:「所有動物生而平等,但一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堅信「通識=見識=錢」的現代人說:「教育令社會更平等,但昂貴的教育比其他教育帶來更多平等」。

不敢說全無道理,但肯定不是道理的全部。

前線老師所見,恰好相反。通識較強的,往往不是一些家庭背景很出眾的孩子。

課堂討論,尤其明顯。例如有家底的學生,總是眾口一詞反對「自願」驗毒,因為只有「強制」才最有效。 不肯驗的,是「身有屎」,行得正企得正,怕甚麼?

只有出身平庸的,懂得反問,如果懷疑有人偷竊,是不是也要全面強制搜書包?禁毒,就能凌駕私隱和人權?

面對全球暖化,溫室孩子會說,各國合作就行了。只有窮孩子會問,若有人只說不做,怎辦?而這,不正是哥本哈根高峰會的死因?

我不會說誰對誰錯,反正通識科要求的,正正是正反兩面的分析。富孩子與窮孩子,各有盲點。但後者由於身處社會邊緣,思考也較有批判性,反而有利「起跑」。

如果環遊世界習外語學樂器是見識,捱窮捱餓刻苦生活亦然。至少在一張試卷面前,兩者一樣可貴。如此想來,通識反而造就平等。

我最心痛的卻是,孩子們被社會風氣洗了腦,以為輸梗,連鬥心也輸掉。

孩子,你們的經歷,名符其實「錢買不到」。何苦看輕自己的價值和能力?與其着眼自己所沒有的,何不好好利用自己獨有的?

2010年11月21日星期日

給私隱一條生路

一直抗拒一些天天改動、秒秒更新的指標。

是故,從沒想過加入金融業,甚或投機炒賣。股價一上一落,心也跳得七零八落,遲早暴斃。

就連開部落格,也故意不安裝「瀏覽人次統計」。只信心無旁䳱寫最想寫的,自有知音。刻意迎合讀者,反而沒個人風格,徒然趕客。

卻原來,不看不看還需看。近日友人告知,管你要不要,各式統計,一直藏在部落格中。自此,像發現新大陸般,得閒無事手癢癢click進去,不能自拔。

因為,統計分項,細緻得看極不完。瀏覽人次不談,「流覽器」、「作業系統」、「流覽人國藉」...講得出的都有。

究竟流覽來自windows、Mac機、IPhone、IPad、IPod還是Blackberry?支援網頁是IE、Firefox、Safari抑或Opera?搜尋關鍵字是典型的作者名稱,甚或完全無厘頭的詞語?統統一目了然。

還不止,統計更可追溯至現在、最近一日、一周、一月和半年。而最奇怪的是,紀錄顯示,鄙人長期有來自沙特阿拉伯、哥斯達黎加、拉脫維亞、摩爾多瓦等地的讀者。友人的部落格,也長期有巴西訪客。都是華橋麼?不可能吧!

或許統計並不精準?我着友人在她的電腦click入我某篇陳年文章,我再按一下更新統計資料,bingo,紀錄完全脗合!

我甚至懷疑,這些資料已詳盡到一個變態的地步。而當中最可怕的,要數「轉介網址」的存檔。

當大部分人都是經過搜尋網站(如雅虎之類)轉介至弊網,有一些,卻是由自己的網站hyperlink過來。身份敗露,每分每刻誰誰誰在看,都逃不過網主雙眼。

上載東西的,尚算自願。看文章的,卻不一定想對方知道。某甲曾說,她發現上世紀的初戀情人,天天追看其近況。是浪漫,還是恐怖?只知網上世界,己發展至叫私隱無所遁形的地步。

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別了斌仔

人人都知道他是「斌仔」,我們卻都叫他「阿左」。

對觀眾來說,斌仔的演戲生涯,始於無綫。我們記得的,卻是那居於彩虹邨、十多歲便加入了「彩虹劇社」的鄰家男孩──羅君左。

銀幕上,斌仔樂天上進的形象深入民心。現實中,一同長大的劇友,也親眼目睹他帶着熱誠,步步走向夢想。

當年劇社的社員,都是課餘、工餘來玩。只有他,一鼓作氣去考訓練班,當上職業演員,三十年來,永不言退。

這些,都是聽回來的。「彩虹劇社」成立那年,我還未出世。有緣遇上,已是三十年後,他回來執導劇社演出之時 。

還記得他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你知道為什麼別人都叫我左哥、左哥?因為我從不吝嗇提攜後輩。」

「你想出書?我可以替你介紹出版社。記住,出書賣橋,最緊要有主題。不要長氣,一句就夠。」他說,當年他以好友梅艷芳為主題,寫了《不可能再遇上》,要說的,就只是這一句──娛樂圈,是有真正友誼的 。

排戲之餘,他還常常帶着新相識的年輕人去配音、拍攝。在電視台收工,他又領着幾個後起之秀來劇社砌磋、觀摩。

他積極寫書、演講。去年因病要切掉一條腿,他在輪椅上當司儀。最近的曹禺戲劇節,他走不上台前,仍然充當聲演。

阿左離世那晚,有人在面書打上「 R.I.P.能夠當你的演員,我很榮幸」。本能反應想給一個「讚好」,想想畢竟是白事,打住了。

知道當年「歡樂今宵」的舊同事,都在為他的後事奔走,我真的肯定──娛樂圈,是有真正友誼的。

導演,我還以為,你會回來看延期了的「彩虹劇社三十五周年紀念演出」。趕不及,好可惜。願你在天國安息。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死,也要忠於自己

仍然覺得,「娛樂圈血肉史II」是近年黃子華的棟篤笑中,最驚喜的。

其一,是士別三日,技巧更上一層樓。由伊館到紅館,換了一個大場,他更壓場。往日是緊湊精彩,今天則是揮灑自如。

其二,恕小女子對號入座。說的雖是娛樂圈,九成也像「freelancer圈」。與其同聲一哭,不如痛快笑一場。

娛樂圈中,人人在等運到,最忌「無人搵」。而子華說,正常人失業,至少有個儀式、有大信封。「冇人搵」卻總是無聲無息地發生。享受悠閒,到討厭得閒,你還在細味微風吹過的詩意,原來死期已至。

無人搵,愁。有人搵,也愁。投資者開門見山說,華仔偉仔拍「嗰d」(大製作)電影,你就拍「呢d」(沒製作的)。馬死落地行,影評批評「濫拍」,還得感恩,至少有人認為自己本該是「嗰d」級數。實情是,連「呢d」都唔拍,就真是「慳d」!

運來了,但別人給你的,往往不是你想要的。自以為念過點書,別人卻總是看上你「夠賤」、「夠衰」,得到的角色,不是勾義嫂,便是玩細路,做不做?

到電視劇「男親女愛」播完了,也算走紅了。來了兩個好機會,一個連故事也沒有,已可先拿片酬。另一個報酬微薄,還要身兼編導演。

他拍心口選了後者,只因相信「死,也要死在自己手上」。結果,票房真的死得很慘,還差點連累特技人陪葬。值得嗎?

不值得,一萬個不值得。除非,那是夢想。因為,瘦得像火柴的他說,不燃燒,就是「廢柴」。於是,每次開棟篤笑,都是抱着「無人睇都做埋呢次」的心態。一次又一次,最後踏上了紅館。

當客觀環境沒保障、沒明天,唯一的依靠,是儘管要死,也要忠於自己。置之死地,才會逢生。這支強心針,牢牢打進了我的心坎裡。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有廣告 沒宣傳?

譚香文涉嫌賄選,觸動我的,不是案情,而是「選舉廣告」這四個字。

控方邏輯是這樣的﹕譚在選舉期間搞講座,單張印着「選舉廣告」,即此乃「選舉活動」,活動「免費」,即涉嫌「賄選」。

無意評論事件,想說的是,「選舉活動/廣告」的定義,往往考起候選人。

選舉,理應鼓勵多參與、多討論、多表態。但當安全系數的要求達百分之二百,也就是反過來鼓勵少做少錯、可免則免、盡量避嫌。

根據指引,辦「選舉活動」而不申報,便是「漏報開支」。在活動中,物資上未註明是「選舉廣告」,亦屬犯規。但若對口單位另有看法,怎辦?

例如候選人獲邀到中學,談談「為何參選」。安全起見,助選團要求學校在通告上標明是「選舉廣告」,學校卻堅持這不是為閣下抬轎的「選舉活動」。那究竟該由候選人冒「走數」之險,抑或讓對方背負「政治不中立」之名?

又例如每次變動競選網址,都必須申報。不只列印改動的部分,而是整個網站再印一次!遇上「唔生性」的網民不停留言,不停更新,又毀掉多少棵樹。

隨著科技發展,問題只會愈見複雜。例如電郵呼籲要申報,但收電郵的若再轉發,便申報不了,又成錯漏。難道要註明「只許口述,不准廣傳」?

還有,出現在選舉廣告(如傳單)中的人,通通要簽署「支持同意書」。街頭活動,群眾拍爛手掌,氣氛一流。但當曲終人散,如何找回各人簽名?於是,相片只得「打格仔」,或索性不用,別怨傳單都太沉悶。

諷刺的是,當年我們從不擔心犯規。皆因「廣告」的對象,必須是「選民」。小圈子特首選舉,只得800人玩。那怕工程搞得街知巷聞,也無「拉票」之效,又怎算得上是廣告?

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選舉經費 條數點計

因為「超級區議員」選舉經費上限的討論,又想起了多次申報選舉開支的噩夢。

每次助選,最怕就是曲終人散、埋單計數那刻。大眾關心戰果,我們最緊張的,卻是那些正常人都搞不懂的「換算」。

火星文般的指引,細讀過的都知道,所謂「經費」,絕不能用常理來理解。

例一:「義工」不等於「免費」。

同道而相謀,高人襄助,分文不收,不過,統統要算錢。

此話怎說?例如我本來賣文為生,卻義務為候選人撰文,就要當作對候選人的「物資捐獻」(donation in kind)。文章一旦被使用,就按「市價」算作「開支」。過程中,一毫子交易都沒有,但已佔用了「經費」的一部分。

義務的運輸、設計、印刷...只要是義工的本行技倆,就要算回「市價」。除非由本來賣文的去清潔,清潔的去寫字,才算「義務」!

指引的原意,是避免富裕的候選人借「義務」過橋,突破經費上限。落實起來,卻反而為經費緊絀、只靠義工有力出力的候選人,添了很多麻煩。

例二:已出之物,都是「開支」。

特首選舉期間,我們天天在傑哥的事務所開會。 卻原來,要按比例算回場地租金!逐呎逐吋量度面積,荒謬吧?

還不止,傑哥的秘書、司機、助理等工資,也一律按工時比例算開支。連汽油錢,也得分清分楚哪些屬「選舉用途」。

例三:甚麼都是「宣傳」。

為免有「走數」之嫌,選舉期間的活動,明明跟選舉無關(例如主持中學畢業禮),也有殺錯無放過歸類為宣傳。於是,別人頒你一個紀念座,又要打價並申報為「物資捐獻」。

算罷一盤流水賬,是不是人都癲? 哪個新聞特輯是否該揭示一下,這過程多繁複、多取巧、多無聊? 相比戰果無甚驚喜, 如何收拾殘局,更耐人尋味。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

尷尬的600萬

超級區議員的600萬選舉經費,是多是少?

是賤價,也是天價。

選民有320萬,花在每人身上少於兩元,不是賤價是甚麼?

光是政府資助的兩次免費郵遞,都可能無福消受。政府出豉油你出雞,但雞(傳單)從何來?每人兩元,即每次一元,連印刷費都不夠。

然而,600萬對大部分政黨來說(更遑論獨立候選人),已是天價。

街頭籌款,多多益善少少無拘,幾時諸夠600萬?偶有一擲千金的善長仁翁,又不許隱名,只得冒秋後算帳之險。

一般政黨,每次選舉,充其量數百萬元在手,扣除地區直選或功能組別方面的花費,剩下給超級區議員候選人的,還有多少?

無氈無扇,神仙難變。捨印刷,改用電郵吧。但按經驗,肯提供電郵地址的選民,不多於四份一。

地址一樣的,明顯是一家幾口,寄一份便夠。不過,找個人看罷320萬個地址,逐一挑出來,也要做足十天八天。

擺街站,整個香港光是港鐵站已上百個,還未計大街小巷。假設每個競選辦請十個員工,另加一批跑街的「站長」,兩個月下來,人工也夠嚇人。

一輛密斗車走天涯?巨型海報加嗌咪聲帶,天未光已擾人清夢,宣傳變反宣傳。

沒辦法中的辦法,是合併名單,集腋成裘,分擔籌款壓力也分攤經費開支。不過,合拚後的排名,又是另一戰場。

選民基礎超大,見不盡、跑不完。但到今天,政府還是死守不讓電子傳媒賣廣告。

人說這是「模擬選特首」,他日普選特首,還不一樣?可別忘記,特首掌控特區生死,大把有錢佬爭着捐獻,而且為免買大開細,小黨都能分一杯羹。超級區議員,如何相提並論?

600萬,太多,也太少。一錘定音的政策,實用性等於零,又一例証。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不過是個寫宇的(下)

具名文章不獲通知遭刪改,一句「編輯決定」,可包括無數弦外之音。

政治審查、商業計算、或所謂「理順行文」等解釋,聽在作者耳中,都是同一句──不尊重。

不過,故事聽多了,就知道真正的原因,連甚麼「考量」也談不上,不過是不加思索,但求就手。說白點,就是「 懶 」。

稿擠了,胡亂抽掉幾段,管你銜接不銜接。試過有寫影評的同文,在引言略述電影特色,隨後作相應評論。見報之時,才發現整段引言被抽掉了!刪稿,是不是也該用點腦?!

也聽過同文請辭了某報專欄,許久以後仍收到讀者來涵。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致電編輯查問,才發現寫的,早換人了,作者名字,卻一直忘了轉!

同一媒體,曾邀三姊妹每天輪流作畫,整整一個星期,卻只刊登其中一位的名字!當事人投訴,對方答曰:「反正是一家人,不計較吧?」

其實大部分作者,都不是自高自傲得抱着作品死守。有商有量,精益求精,與腦波段一致的編輯,一起創造最好的,簡直是夢寐以求。

然而,因為趕收工,但求做完,不求做好,填滿版位了事,就是另一回事了。

行規都如此?曾請教資深長輩行家,都說具名文章除錯別字外是不會改的。

的確,接觸過不少盡責的編輯,連錯別字都先問你是否故意「玩字gag」才改。通用的字、罕見的成語,校對往來時,還向你引經據典說出處。

一位編輯如此,是個人責任心的表現。同一機構如是,是家教。同行人人如是,就是專業精神了。

同文友人都勸曰,你動甚麼氣?這些故事無日無之,氣一世也不夠。嗯,我只道若連當事人都把不公視作等閒,那就更沒有人會尊重你。所以,掙扎過後,還是不吐不快。

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

不過是個寫字的(上)

下筆這刻,還是有點氣。

事緣某雜誌邀請鄙人無償供稿,兩個月後出版,拙文被刪四大段,事前沒知會半句,拙名照登可也。

這些故事,不是第一次聽了。

某同文被劇評網站邀請(對,可不是自薦哀求寫的)定期免費供稿。話說有一回,他批評了某巨星幾句,編輯勸道:你這樣會開罪人。作者說,具名文章,文責自負。老編答曰,即便如此,我們會有麻煩。作者說,那不刊登就是了,我不介意。

結果,文章照刊如儀。但箇中批評,被改成殷殷美言!「找不着另文填空,唯有改動閣下文章將就。」是編輯的「解釋」。

也聽過寫作人為報章供稿,見報時文章變了一個樣。查問下,得到的答覆是:「改?哪有?我們隻字不改,不過是把段落統統調了次序而已 。」吓?

更過分的,是有時基於情義去寫,別人卻因為你分毫不收輕率視之。任剁任割,反正你不過是個寫字的,更何況你不是逐字算錢。

我小心眼,總覺得創作或評論,份外易被犧牲。換了是醫學、財經、法律等技術性討論,誰敢輕易改動?

創作中,又以文字最易被開刀。換了是一幅畫、一件衣裳、一首曲,隨便削去一角一邊一截,又行麼?字,人人會寫。於是文字創作,只被視為資訊集結,無人當成是藝術。

隱名寫手還好,怎樣改都行,付錢就是。但具名的,先斬後奏,就是不尊重。 奇就奇在不少編輯本身也是創作人,換了一張椅子,腦筋都換掉了。

若新版本有問題,責任又該算誰的?有人被強姦了,強姦犯要承擔法律責任。文章被強姦了,倒過來,責任分分鐘落在受害人身上,又合理不?

Damage is done。寫字的,除了哽了它,或以後拒絕合作,又可以怎樣?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紫釵夢圓

我輩,都是聽譚詠麟張國榮梅艷芳長大的。

談粵曲,同儕都嫌土。然而我卻幾乎是抱着朝聖之心,專程造訪應屆澳門音樂節,看罷《紫釵記》折子戲。

在此之前,真正的粵劇,我一次也沒看過。說不出的迷戀,不過緣於一盒聽得脫了磁粉的卡式帶和一頁溶溶爛爛的歌詞。

當年流行「聽歌學英文」,甚麼歌都唱的爸爸卻說,「聽粵曲學中文」才對。

久不久,他就拿着《劍合釵圓》的歌詞,逐字逐句給我解釋。「嗱,『霧月夜抱泣落紅』,才七個字,人、事、情、意、境都出來了!」

我似懂非懂跟着唸,平仄節奏琅琅上口。「處處仙音飄飄送」、「珊珊瘦骨歸墓塚」、「日掛中天格外紅,月缺終須有彌縫」...幾歲的我,整首曲倒背如流。

記憶中,也追問過「佢斜泛眼波,微露笑窩,將君輕輕踫」是什麼意思?霍小玉真的賣藝不賣身?李十郎又是不是口不對心?老爸支吾以對。

後來翻查出處,方知原著小說中李益確是始亂終棄,但在劇中變回了真心不二的有情郎。唐滌生所出,就是有這份淒美。

於是,每年的「歡樂滿東華」,我最渴望聽《劍合釵圓》,但往往只有《帝女花》和《萬惡淫為首》,還要是棟篤企穿着套裝唱,沒有做手和戲服的。老人家常說那些「戲棚看戲看天光」、「又吃又喝好熱閙」的場面,我聽得心馳神往,得個恨字。

索性買票入場吧。媽媽卻說,你省點力了,大群迷哥迷姐追隨半生,場場爆滿,何時輪到你這丫頭?

丫頭不服氣。香港沒有麼?過一個大海,撈一張票。四小時屏息觀之,場景、走位,跟心中所想,沒有兩樣。幕下,感動得淚凝於睫。

折子戲,望梅不止渴。我暗答應自己,有那麼一天,要把全劇看完。

2010年10月25日星期一

《告白》(四)

《告白》裡最震撼的告白,當然是來自主人公悠子老師。

不是因為她為人師表卻絕不慈愛,也非因她復仇之堅決手段之狠。而是因為,她無情地道破了一個事實:

咱們對新一代年青人所做的一切,不論是關愛、管教、抑或保護,完完全全跟現實社會脫了節。

脫節之一,在於咱們總是低估了孩子的殺傷力,不惜代價提供最大保護,容許他們無後顧之憂地犯錯。

女生誣稱朋友遇險,欺騙男老師到賓館營救。老師甫趕到,便被拍了照,成了「性騷擾」的罪證。誓把人家弄得身敗名裂,不過因為曾在上課聊天被罰。

「一家五口滅門案」的殺手,竟是家中長女。她好奇毒藥的效力,於是拿家人當白老鼠,更在網站大肆宣揚:還是氰化鉀最有效!

社會複雜若此,法例卻仍在悍衛「小孩必定純真」的想法。 於是連環殺手脫了罪,不知情下借出化學品的老師,卻被革了職!

脫節之二,在於我們仍迷信「熱血老師令浪子回頭」的神話。

熱血老師無時無刻不在熱血沸騰的輔導問題學生。只要有一人離開,課說到一半也追出去。 有一天浪子回頭,壞學生成了的英雄。無數安守本份循規蹈距的卻面目模糊,誰還想進取?過份關愛壞學生,會否正是壞學生愈來愈多的原因?殺了人沒有後果,更搶盡鎂光燈,誰還會明白生命的價值?

除非...除非...自己也快死了。所以老師只得在學生兇手的牛奶內下毒。又除非...最愛的人生命受威脅。為思念媽媽而殺人麼?那就把你親手所製的炸彈,拿來孝敬令堂!

非得失去至愛,才能領略生命的價值。沒有最殘忍的懲罰,便沒有最徹底的反省。老師的告白,外冷內熱,或許其實想說:本來,我們就不用走到這一步。(完)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告白》(三)

《告白》裏的少年兇手A和B,對比很有趣。

他倆的個性,恰恰相反。一個是被母親遺棄的「孤兒仔」,另一個是媽媽亦步亦趨照顧的「裙腳仔」。然而,看穿了,其實又不是表面上的那個他。

以為A聰明絕頂、城府深。但他的殺人動機,天真到不得了。不過是出於對媽媽那一廂情願的單純思念。

反之,B由性格、樣貌、乃至才能,怎麼說都只能用「平庸」來形容。真的如此就好了。偏偏,他沒有平庸之人應有的魯鈍。他思緒複雜、個性敏感,注定是個悲劇人物。

在媽媽讚賞下長大的B,沒多久便發覺,自己其實並沒媽媽想像的好。她口中的「善良」,其實是「無能」的代名詞,在同輩比併中尤其明顯。

別人愈刻意讚賞,他愈自卑。敏感的他,習慣把別人對某些東西的肯定,看作是對其他東西的全盤否定。

不知情的新班主任上門送功課送慰問,愈是關心,他愈覺得自己不濟,想像全世界都看不起他。最後不勝壓力,老羞成怒,失控斬死最愛他的媽媽!

其實,毀了B的,並非其「平庸」。B一早洞悉自己平庸,甚至安於當聰明的A的啦啦隊。迫他走上絕路的,是身邊所有唯恐B不能接受自己平庸的人。

媽媽屢次投訴學校表揚成績好的同學,甚至認為「稱讚能幹的人努力是不對的,因為不能幹的人不一定就不努力」。旁人「此地無銀三百襾」的鼓勵,騙不了敏感的B。殘酷的現實與虛妄的讚賞左右開弓,最終令他抓狂。

看電影時,我不住在想,如果B慣聽的,不是言過其實的表揚,而是類似「雖然你平庸,媽媽也愛你」、「平庸也可以很快樂」,或者「別人的確比你好,現實必有高低」之類的逆耳忠言,故事會否改寫?

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告白》(二)

如果說,是什麼毀了兇手少年A一生的話,大概不是他的聰敏與偏執,而是其單純與天真。

我知道,這樣形容,有點那個。

絕頂聰明的孩子,嗜好是製造酷刑工具虐待動物。由發明凶器到仔細步署,最後義無反顧殺害一個四歲小童,沒哪一步,不是心狠手辣的。這樣的一個人,怎可能「單純」?

關鍵,在謀殺動機上。

殺人,是因為思念。更是因為父母離異當日,媽媽的一句﹕「要是你出了什麼事,媽媽會趕回你身邊。」

他甚至不曾懷疑此話的真確性。他只是一心一意待在自己的幻想世界裡,心無旁鶩等待這一天。

他專注研究,讀媽媽留給他的書,非為成就,只為心理上的感情聯繫。

他心高氣傲,因為只有看不起別人,才可與了不起的媽媽看齊。

由得獎到闖禍到殺人,不是犯罪,是他對媽媽的呼喚。

殺人後若無其事返學,不是刻意招遙,而是因為在他主觀的世界裡,其他人從不曾存在,所以也不用迴避。

呼喚母親的過程中,別人的生命,他不是理性地認為不重要,而是連去想這個問題的心思也壓根兒不曾存在。

媽媽的承諾,是他的信仰。當此志不渝的相信,演變成歇斯底里的渴求,然後突然發現,母親原來早已再婚,並再度懷孕,便徹底崩潰,繼而留下「幸福就像虛無縹渺的肥皂泡泡」的遺言,企圖與全校師生同歸於盡!

他偏激、他任性,但最致命的,其實是那是不合乎常理的天真。

沒有人幾曾告訴他,媽媽走了,會改嫁、會生小孩,正常不過。大人不願揭示現實殘酷,簡接促成他的虛假夢想。

真正毀了他的,不是母愛的欠缺,而是天真的信念、脆弱的心靈、加上夢想的幻滅。而聰敏的腦袋,不過是走上不歸路的最後一步。

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告白》(一)

早就聞說,《告白》六月在日本上映,十月還未落畫。原著小說,年內賣過二百萬本。 作者湊佳苗更一舉成名,奪得了○九年日本的本屋大賞。

把中譯版弄到手,一口氣讀完,又重頭讀一遍。終於等到戲也看罷,滿足了。

話雖如此,觀賞/閱讀的過程,是極度不安的。

故事由班主任的愛女被殺害說起。為了復仇,她在兩名學生兇手的牛奶中注入染有HIV病毒的血液。於是,一場關於生命、關愛、仇恨、悔疚、責任...的討論與糾纏,徐徐展開。

暴力血腥還好,頂多是恐怖。死了女兒的,像說旁人事般覆述事發經過;殺人的,沒事人般聽着,才教人不寒而慄。

「羅生門」的說故事手法,由老師、兇手A、B、B之母、班長輪流告白。 表面上是引人追尋事件經過,實則兇手甫開始便揭盅了。層層掀開的,不是案情,而是肇事者的心路歷程。

計劃復仇的班主任,在母親與老師的角色中,如何抉擇?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但又似乎是隨意挑選被害目標的青少年殺人犯,如何看待生命與生存價值?

熱情過份的老師,迫死了犯罪的學生;蓄意復仇的,卻抓對了方法讓對方改過。如果老師不一定可親、學生未必純情,但每個人的行動背後,都有教人極度同情的理由,一套世人不盡同意但也不好否定的價值觀,事情是否得先發展至最壞的地步,才有機會撥亂反正? 這當中,又得負上多少心靈的、人命的 代價? 。

與其說它是推理電影,其實更像社會電影。人性的脆弱、黑暗,在最單純的學校、最簡單的師生關係中被揭出來。看官心寒,因為一廂情願的美好想像,被狠狠刺破。

那晚,我輾轉反側,合上眼看見的,仍是松隆子那一雙深藏不露的眼睛...(待續)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教案殘廢餐

鼓勵靈活學習,不想學生被填鴨,折衷辦法原來是:先把老師當鴨填。

制度複雜、科目繁多、外判風氣日盛,某些東西也變得走火入魔--例如寫教案。

自由身老師入學校執教,總被要求提交計劃書。以往,是一頁紙的大綱。今日,最低消費是一個填極未完的excel表。

五分鐘為一節,逐節堆砌炒作一堆教學主題、教學內容、教學目的、教學流程、教學素材(下刪十個八個)等沒分別的分項。來來去去三幅被,45分鐘的課,教案動輒幾頁紙。一年下來,就是一呎厚的文件。

教科書如是。隨書附送的資料,就是少不了鉅細無遺的課堂建議,寫上「先把學生分組,若不能分組,則由老師挑學生,或學生自由參加...」之類的廢話。

差點把何時開口何時收聲都寫清楚的程序細節,一匙一匙給老師餵食,繼而交义執藥,變出多個版本, 就是所謂「靈活」教學。

坊間甚至有專職教案寫手。行貨,學校照收可也,因為要用來向當局「交數」。目標為本,說穿了就是閉門造車。

其實,沒有老師喜歡外來教案的。作品,永遠只有作者最懂得演譯。 正如一個歌者,偷來別人的曲譜,也不一定能唱出神髓。反之,因為沒有教案而質疑教學能力,是對教育工作者的最大侮辱。

記得中學時代的一位老師,她教書,像開水喉般,一說便是一句鐘。由革命到文革到六四到中國威脅論,說到激動處,聲音哽咽神情凝重。我們拚息聽得入神,只覺字字錘心 。

她,沒有水蛇春長的貓紙。上她的課,沒有遊戲,毫不互動,但源遠流長的歷史,在她的演譯下,鮮「活」躍現眼前。

真正的「活」教學,該當如此。無公式,老師卻自有感動學生的獨門秘方。要學生有創意,請先別把老師的教學創意扼殺掉。

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

六合彩妙用

馬會為替彩池加碼,六合彩一注由五元倍增至十元。

嗯,會否反過來,因而趕客?

天天行經街邊魚旦燒賣檔,明明五元一串,某日忽然變了六元,賭氣忍手,不出幾天按耐不住,之後又照吃如儀。

買彩票如是。疑是賭癮,實乃心癮;不是經濟需求,而是心靈需要。五元十塊不足惜,人生希望值千金。

千萬份一的機會,幾時輪到自己?小數怕長計,儲下駛費,可以吃好多串魚旦。明知發達渺茫,卻習慣性下注。為的,其實是過程。

一群同事柴娃娃去吃飯,剩了錢,一人出一個冧把踫運氣。

接著整個下午,心緒不靈,平日的死灰臉上,泛着點點期待的興奮 。擦肩而過,交換一個蠱惑眼色,像都在說:捱埋今日吧,好快就唔駛做了。各自修行的你我他,從未如此有默契。

地鐵車廂內,瞥見身旁阿叔的報紙,金多寶大大隻字刺入眼,然後像Inception般被植入了一條虫,心癢癢三千萬如何花,想着想着忘了下車!那一刻,其實連彩票都未買。

嫲嫲晚年時,家中有個搞珠玩具。足不出戶的她,期期誠心跟隨玩具下注。從未中獎,但擔櫈仔看夏春秋報六合彩,是她的一周大事。

六合彩好像總是得天獨厚。賭馬賭波犯眾憎,買六合彩卻分分鐘多赚幾個朋友。自己買之餘,還周圍勸人買:「唔駛望買樓?係架!所以呢,最緊要買六合彩!」

政府說沈迷賭博等於倒錢落海,畫面都沒六合彩份兒。想來,沒多少人會天真得以為真的可以刀仔鋸大樹。

六合彩是聯誼工具,是幻想的催化劑,是寄托,有時,更是創意。

話說某人離職之際,送了每人彩票一張,喻意早日儲夠本錢追逐理想。我覺得,此舉簡直嬴晒無數不明來歷的行貨道別西餅!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W的婚事

變性人W爭取結婚的司法覆核案敗訴。法官說,《婚姻條例》所指的「一男一女」,是以出生時的性別計算。W變性了,但在婚姻面前,仍然是男人,不能跟男友結婚。

這個講法,有點彆扭,即時想到的是,如果取巧點,一個女變男的,是否就可以跟一個男變女的結婚?因為,出生時性別,剛好也是「一男一女」。

又或者,W根據出生時性別,娶一個女子。兩個「女人」行禮,又行麼?但同性婚姻明明不合法。

如果W到外國註冊,之後離婚了,回流香港,婚姻狀況又怎計算?當作離婚,就即是承認當日的婚姻合法。抑或,沒離婚,但婚姻不獲承認,於是再「娶」一個,也不算重婚。

如果他日二人拿綜緩,是否當作家庭單位計算?反之交稅給政府,可否當作夫婦關係評稅?

其實,我很同情W。「變性手術」明明是合法的,連身份証都改了,所有人都把自己當女人了,與男人結婚,到底是個「合理期望」吧。

但變性後,既不能嫁同性,又不可娶異性(因為也已變了同性),即是一世不可結婚。做手術前,有沒有人通知W一聲,停停先諗真?

若勝訴就是鼓吹同性婚姻?不算吧。反正變性人早走上不歸路,徹底放棄了原有性別。試想像有人要轉國藉,跟原有的割席了,新的又不讓進,情歸何處好?

當然,法官也實在為難。法例追不上時代,正常的,除非人類是先知。但不牽涉倫理道德爭議的,修改還容易。變性人的婚事,卻肯定要整個社會反轉再反轉討論,條例的修訂才有定論。所以,判官說,法庭不應越俎代庖。

有先例,才有法例。幾許長路未見曙光,或許W唯一安慰的是,勝訴與否,至少社會已為W的所有同路人,啟動了討論。

2010年10月4日星期一

沒有公民社會的民主

講到爛講到熟的學界辯論題目:「經濟發展比民主發展對香港社會更為重要」。大小賽事中,久不久就出現一次。

通常,是沿於這個那個高官,每每提醒大家,香港的經濟落後不得,反觀民主發展欲速不達,該當循序漸進。

三言兩語輕率地把「經濟」和「民主」放在對立面,論述何其膚淺,對方不費吹灰之力,就反擊個落花流水。

經濟跟民主發展,就不能是同樣重要?無數學說不也指出,民主發展需要經濟基礎支持,反之亦然?為什麼一定要強行比較、二擇其一?

曾幾何時,我也對於兩者並行不悖、相輔相承之說,深信不移。直至近日。

著名戲劇教育學者Jonothan Neelands和Peter O’Connory訪港公開演說,題為「Creating Democratic Citizenship through Drama Education」。

Neelands說,如果我們相信,民主的前提,是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那何以沒有人去問,公民社會,從何而來?

自由主義、平等社會、多元文化...凡此種種追求,古往今來,幾乎都是拜人文科學的啟迪所賜。

反之經濟發展,雖確保人類豐衣足食,卻不必然為終極的人文關懷負上責任。

然而,當金錢主導的價值觀走至極端,社會就會告訴你,所有不賺錢的東西,都是次等的。

念文學,找不到工作;搞藝術,浪費時間;學哲學,自尋煩惱。久而久之,無人再往死胡同裡鑽,各種偉大思想後繼無人。經濟發展孕育不出公民社會,遑論推動民主。

由是令我想起,政治學說都愛把民主劃分為「democracy in form」和「democracy in substance」。制度,少不了;但真正能改變世界的,卻是人心。

無奈,處身虛有其表的制度,同時緊抱全力掘金的心態,香港人總是一廂情願想像,這就是最美好的「並行發展」。 但願我看錯。

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

興趣殺手

報載,有家長月花兩萬為孩子報讀十一個興趣班。很誇張,卻不意外。

一個正常家庭的駛費,供樓供車供養父母、衣食住行、學費雜費...七除八扣後,孩子興趣班的支出,不會多於家庭總收入的四份一吧。如此算來,父母們豈不個個月入十萬八萬?

觀察所見,卻又不然。倒是一個又一個小康之家,勒緊褲頭把逾半入息放在子女的補習上。肉赤,及不上子女落後於人的心痛。

類似調查又說,全港學生補習合共月花三億。

三億是多少?富豪捐巨款抗衡仇富情緒,才不過三億。若拿來給香港學生補習,一個月就清袋!

學習,由能力、意志力的比拚,換轉成金錢的較勁,不是新鮮事。聽過最厲害的,小學生而已,一周上足十六個興趣班,每日天黑還未返家!

補習,就像「shopping」,如何選如何買,花多少擁有多少,個人選擇而已,有啥好大驚小怪?

是以有趣的,並不是補習多寡,而是補習的地位,己不知不覺在物競天擇的社會中,「升呢」上了神枱。

從前補習是讀書不成的標籤,家醜不出外傳。今日補習是家庭環境的指標,付擔得起才威水。沒有補習,格外自卑,你不知何謂公文數、何謂phonetics,連共同話題都特別貧乏。

以前補習是輔助,今日是最低消費,未開學已開始上補習班。

以前拉牛上樹練琴,阿媽說是恆心的磨練。今日鬥快找出最耍家的樂章,火速打造琴試奴隸。

以前課餘活動講求平衡發展,今日最好獨沽一味盡快跑出 。

都算了。最可笑的是,昔日孩子苦苦哀求學這學那,今日小孩們一哭二鬧三上吊,但求不用去上課。

競爭力之說,換個角度看,其實跟恐嚇無甚分別。真正殺掉興趣的,正是上極未完的興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