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版權條例》的爭拗,其實非關版權或言論自由,而是信心問題。
往日,把他人的作品複製並謀利,是刑事罪行。改例後,道理不變,只不過,應用範圍伸延至網絡世界。政府不明白,以前咱們不曾質疑的準則,何以今日觸動神經?
然而,不是第一次了,一直無人講無人嘈的政策,忽然變成抗爭目標,例子多的是。政府含寃莫辯,市民只道造反有理,為甚麼?
世上最恐怖的,是你最信任的朋友,忽然出賣你,變了敵人。例如本意是保護創作的《版權條例》,反過來扼殺創作。例如有責任捍衛言論自由的政府,反過來扼殺言論。
近年,朋友愈來愈像敵人。平日在時代廣場擺展覽,政府不管。偏偏輪到民主女神像,食環署就來清場。示威遊行本是權利,但有人想過出動防暴警察。明明說過羅范椒芬不是班子,側側膊又當上了候任特首辦主任。如果市民不出聲,說不定就是下屆局長……
歷史告訴我們,留有彈性,政府只會去得更盡。久而久之,草木皆兵。政府說的,不要信。白紙黑字寫在法例裡的,好過無,但也不能盡信。
政府認為,條例不針對惡搞就是不針對,何需刻意說明。社會人士說,好吧,有種的,乾脆列入豁免範圍。
政府問,你為什麼不信我?市民說,憑甚麼要我信你?口同鼻拗。市民恨不得綁死政府,歸根究底,是因為政府早己誠信破產。
早前高鐵的拉布戰,今日《版權條例》的一千三百多項議員修定,是很低手的泥漿摔角,但也是無辦法中之辦法。
政府一天不搞好官民互信,豈止網絡世界,杯弓蛇影,處處都是23條。梁振英的新政府,難挨。香港市民終日活於惶恐中,更難挨。
政府問,你為什麼不信我?市民說,憑甚麼要我信你?口同鼻拗。市民恨不得綁死政府,歸根究底,是因為政府早己誠信破產。
早前高鐵的拉布戰,今日《版權條例》的一千三百多項議員修定,是很低手的泥漿摔角,但也是無辦法中之辦法。
政府一天不搞好官民互信,豈止網絡世界,杯弓蛇影,處處都是23條。梁振英的新政府,難挨。香港市民終日活於惶恐中,更難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