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實的人都說,趁後生應打好經濟基礎,到老來收成期幹什麼都可以。所以,創作此等附庸風雅之事,留待退休後慢慢追求,作為頤養天年的嗜好也未算遲。
我一直搞不懂,說此番話的人們,究竟是深感人生無常,所以特別着緊積穀防飢;還是以為人生事事可以控制於股掌之間,所以這個那個都可留待辰時卯時才一一實踐?
記得多年前電影《烈火戰車》有這一幕﹕賽車手劉德華告訴女友,若有一天他突然害怕在賽道上奔馳會賠掉生命,他就得告別。他不知道那天何時到來,所以在此之前一定要戰鬥到底。
才能和藝術,都有自身的生命,而這生命未必與其主人的人生時間表吻合。賽車手如是、運動員如是、表演者如是、寫作人如是。有些人曾經寫出無數擲地有聲的文章,突然有一天,隻字寫不出,說停就停。有些人曾演奏萬千扣人心弦的歌曲,然後一天醒來,像魔法失靈,怎樣都無復當年勇,佳作從此成絕響。
創作的生命力,很殘忍。要來擋不過,要走留不住。趁着心裏有團火,只可拚命令它愈燒愈烈,哪一天花火殆盡,也只得苦澀地接受。填詞人林夕曾在被病魔纏擾的一段日子說過,病可以慢慢醫,填詞的靈感走了就不回頭。為藝術犧牲健康,當然不敢苟同。但背後道出那種留得青山在、未必有柴燒的感嘆;江郎才盡、花無百日紅的恐懼,倒是感同身受。
職場的經驗,可以透過培訓、學習和恆心去累積,而且年紀愈大,人情練達,只會發揮得更好。唯有創作的靈感,花開堪折直須折。一等再等,恐怕已後會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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