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春天的明天

看「春天製作」的《旭日》,我一直以為,會有這一幕:

鄭觀應與孫中山,在「鄭家大屋」暢論國事。鄭分享著作《盛世危言》,豐富了孫中山的革命思想。

為什麼?因為這段史實,是孫中山年輕時的重要經歷。而演出場地,正正就是澳門古蹟「鄭家大屋」。來到城隍廟,怎能不求籤?

我又以為,演孫中山的,神不似,至少形要似,是歷史劇的最低要求。

陳建豪好戲,他曾是《喝采》的陳百強;《野玫瑰》的小劉、《心太野》的調酒師;但由他來演《旭日》,橫看豎看都像由梁思浩演孫中山!

他眉清目秀、跳脫靈巧,怎都無法叫人聯想起木木獨獨、四平八穩、笑不露齒、目不斜視的國父。聞說《旭日》還要到國內演,大批國父粉絲,會有啥反應?

還有,革命的配樂該是甚麼,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天鵝湖」。你能不能想像當琴音輕繞,四大寇竟在手忙腳亂製炸彈?相討國事,竟是靠「天鵝湖」填上廣東歌詞?

我相信,這些不是藝術上的刻意顛覆,而是懶惰。

我是由《我和春天有個約會》、《南海十三郎》年代看過來的,「春天」的製作每下愈況,作為觀眾,難免恨鐵不成鋼。

「春天」擁有最好的東西:時機、人脈、江湖地位、宣傳技巧以及無數優秀的演藝畢業生,唯一欠缺的,是熱愛藝術的態度。

例如近年不少以歌星為題的戲,都不離萬人大合唱世界Key炒埋一碟式的製作,甚至說不上有鋪排有故事,不是慳水慳力,將價就貨,又是甚麼?

多年來,春天合共累積票房總收入達2.7億,敢問一句,台前幕後分到了多少?可觀的利潤、馬虎的製作,說穿了,不過是借藝術過橋的一門生意。

觀眾,好卑微,無牙力提出任何要求。最大的牙力,是放棄收看。

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鄭家大屋行

趁着「澳門音樂節」看青年孫中山音樂劇《旭日》。志不在看劇,而在到訪演出場地,那聞名已久的──鄭家大屋。

大屋的主人,是《盛世危言》的作者鄭觀應。他的著作,影響過康有為、梁啟超、孫中山、毛澤東等改寫中國歷史的人物。

然而,大部分香港人連他的名字也沒聽過。那當然囉,香港的中學歷史課,幾頁紙便寫完整個辛亥革命,別說鄭觀應,連孫中山也不會聽聞多少次。

鄭觀應與孫中山,本來大纜扯不埋。鄭比孫大二十四年,要算三年一代,也隔了八代。鄭從商,搞洋行;孫從政,搞革命。鄭定居澳門,孫在香港唸書。走在一起,是冥冥中有安排。

當年孫中山在香港西醫學院(港大前身)畢業,隨即失業,因為殖民政府不承認香港的文憑。塞翁失馬,到了澳門行醫,住處就只距離鄭家大屋20分鐘腳程。其時鄭剛破產,閒來無事,二人一起暢論家國。鄭著書立說,寫成《盛世危言》,孫先睹為快,後來成為了革命思想中重要的一部分。

相傳少年毛澤東,也迷上此書,更不惜遮閉窗户挑燈夜讀,避過老父嘮叨。說來有趣,鄭觀應的四兒子鄭景康,後來當上攝影師,天安門廣場上掛著的毛主席玉照,正是由他的作品繪製而成。父子倆,一手包辦了毛澤東的精神與面貌。

鄭觀應影響孫中山最深的,是「人盡其才、地盡其利、貨暢其流」。簡單,卻是最管用的治國指南。

那是個最好也最壞的年代,一個生意佬也會去寫警世巨著,人人把關心國家視作本份。今日呢?從商是精,從政是蠢,要不就官商勾結。「人盡其才」的結果,是林D9出任政務司司長;「地盡其利」,但利潤都落入了地產商手裡。鑑古知今,辛亥革命都一百周年了,中國人,是進步,抑或退步了?

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

警方的難題

月初,我家樓下的單位,因為收音機短路,釀成一級火。

沒有傷亡,只有一人被焗暈,送院後已無大礙,我們當作笑談。

豈料,翌日清早,電話響不停,久不見面的親戚朋友,輪流打來關心「災情」!

原來,這小火,見報了。而且最少涉及三份收費報、一份免費報以及一家網絡新聞!其中一份,更刊登了大廈的照片,煞有介事圈着事發單位講解。

最.近.一.定.是.沒.有.新.聞!

我們都是如此解讀。

然而,錯了。因為,同一時間,斬人狂魔正肆虐將軍澳。近日,翠屏又有非禮老翁出沒,都是將近落網才遭揭發。

人人談警隊數碼化後的新聞自由,我反過來想警方所想,有些問題一直想不通。

以往,記者有「99機」,舉凡有風吹草動,記者可能比警方更快到達現場。有些案件,連環發生,有時甚至多得記者通報,警方才趕及行動。

報道有助舉報,也有助破案。而且,警方、傳媒素來各有各做,無人因此質疑警方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有「99機」,記者漏新聞,老闆怪記者。「99機」不能用,沒有新聞,個個怪警方,丁點沒着數。就算要保障受害人,只發放兇徒特徵就是,收埋有寶麼?

唯一可能,是有報道,便有破案壓力。非禮撞胸,每天不知多少宗,用不用那麼緊張。但見了報,成了焦點,就是另一回事。警方說快將破案所以不公布,會不會是反過來,因為見光死才快速破了案?

又或者,有一些,破了案也不想講。當年警務處長李君夏遭爆竊,換了沒有「99機」的今天,警方會否讓人知道處長官邸不設防? 

破不了案,不想講。極速破案,也未必想講。消息在手,放與不放,對警方來說,真是一個問題。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大將

真是宿敵。

特首在立法會新大樓第一次答問大會,第一條問題就抽中由黃毓民發問。

就正如2006年10月,上屆任期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抽中壓軸發問的,是將於數月後與之競爭特首的梁家傑。

群眾等着看好戲,徒剩曾蔭權心中滴沽,怎麼老天爺就是不放我一馬,讓我走也走得好過點。

「剛才,有人掟雞蛋,我真係好驚。」可以想像,那是用一種怎樣的語氣去講的。

而我想起的,不是煲呔,而是董太。沙士一役,她穿得像個膠袋人般落區,叫人千祈千祈千祈記得記得記得洗手洗手洗手,不就是那似層相識的徨恐。

病毒無眼,恐懼猶可理解。不過是一顆雞蛋,可以有多可怕?更何況,已不是第一次。又更何況,已是最後一次。

正常人,面對任何最後一次,想的,都是留個好印象。正常領導者,離任前所想的,都是如何光榮引退。

只有煲呔,心裡想的,是報仇。忍了你很久,最後機會,還不把真心話說個夠。「爛仔、黑社會」,有備而戰,想來不是說漏了口。

犯眾憎如小布殊,一招接住飛擲而來的鞋,羸回不少掌聲。煲呔沒此身手,哪怕蛋黃流瀉一身,從容回應問題,看官都會忍不住加分。

就算是口舌之爭,與其問「黃先生,你做咩發生咩事幹」(題外話,一直不懂怎麼他總把「事」說成「事幹」,是哪個年代的鄉下話?),不如趁機感激毓民幾年來的挑戰挑釁與挑剔,道不同不打緊,你大聲也不代表你無禮貌。

幽其一默,雄辯濤濤如黃毓民,那一刻恐怕都會「O」了嘴。翌日的頭條,還不是我煲呔的天下。

人之將走,才明白最重要的,都不曾煉成。何解蜀中無大將?皆因所欠的,正是大將之風。

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居屋的界外效應

居屋,終於要復建了。

其實,我不關心單位數目、地區、價錢。一直想知的是,政府如何看待房屋的本質。

房屋,究竟是否必須品?抑或只是可有可無、可炒可賣的商品?搞不清這一點,再多的措施都只是此一時彼一時的曇花一現。

我完全同意特首說,年青人不一定買不起樓。

我的一位大學同學,畢業當記者而已,幾年後已上了車。細問才知道,她自高中替人補習的收入一毫子都沒有花,工作後九成收入都儲起,戒掉任何消費活動。一個上車盤,掀開都是眼淚。

也有打政府工的朋友,捧着鐵飯碗公一份婆一份,三十歲前已置業。

買樓,未必是夢。分別是,以前房屋是穩定社會的元素,現在必先有極穩定的生活,才有可能擁有房屋。

前港督麥理浩說過,房屋政策,處理的不止房屋。穩定了樓房供應,不但解決「民生」,也穩住了「民心」。幾十年後的今天想來,此說依舊擲地有聲。

一年加一次租、兩年搬一次屋的人,過的生活不一定很壞,但肯定充滿變數。

反之,有樓的人,最有動力成家立室、生兒育女。要遷就阿仔阿女上學,搬屋的機會更少。子女動不了,父母的工作也盡量不轉,總不成天天由將軍澳去天水圍吧。

人有了牽絆,才最好管。房屋令人變得安定、變成順民、變成沈默大多數。

一個政府最怕面對的是甚麼?「nothing to lose」的百姓。無親故無兒女無物業無財產無穩定工作,遊行示威揭桿而起,同你死過,怕你甚麼?

這,不是新思維,中國人以儒家治國,強調家庭本位的重要性,為的,也是社會穩定。當人有家可歸,當子女懂得孝道,當社會認同論資排輩、長幼有序,造反的人就大大減少了。

政府千算萬算,有否算過無殼蝸牛對社會的界外影響?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活着每天,都是第一天

我不是蘋果迷。

沒有iPad,沒有iPhone,手提電話是早己絕跡的舊款。「i」產品變化之快,遲鈍的我連「i」和「p」是大楷抑或小楷都未搞懂,已經更替了好多輪。

然而,喬布斯逝世,仍然牽動情緒。他在史丹福大學畢業禮的演辭,在youtube累積逾九百萬人次。而我永遠不會忘記,當年躊躇應否捨棄鐵飯碗,友人給我傳來短片,第一次聽到那激盪人心的演說:「人生有崖,別把時間用來過別人的生活。不要讓別人的聲音,蓋過自已心底的聲音。」

震撼,不但因為他鼓勵年輕人「從心所欲」,而是他真的花上一生去開墾自己相信的。沒有付出的喜歡,不是真的喜歡。而只要義無反顧去付出,再不看好你的人,最終都會反過來欣賞你的堅持。

時光荏苒,近年開始教書,學生問我:「你總叫我追隨理想,但你怎確保我不會餓死?」然後,我又把短片拿來。連喬布斯也沒想過,當日輟學後,閒着學來的書法,多年後竟變成了電腦內秀麗的字体。他說,路,要回望才能看出端倪。預見不了不打緊,相信就是。

或許,喬布斯對世人的思想啟廸,甚至勝過蘋果產品對生活的改造。你我他與喬布斯無任何關係,但他的經歷,卻反覆在人生不同階段,啟發了我們。人大了,開始面對生離死別,喬布斯說,要把每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因為,人之將走,便會明白,甚麼對自己最重要。

我最近不住在想,是不是還有這一步:死過翻生,活着每天就是重生。重生,也就是萬事的開始。抱着初上工的心情去工作、帶着初戀的心情去戀愛、以初生的好奇眼光去看世界...真正的「置之死地而後生」,是以最後的心情選最愛,以最初的心情去活着。活着每天,都是生命的第一天。這,才是真正的活在當下。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愈大熱愈冷清

特首跑馬仔,愈來愈好睇。

打從范太摩拳擦掌,到後來鳴金收兵,唐唐坐定粒六,預先接受各界祝福,到近日的婚外情傳聞,錯不在婚外情,而在解畫技巧之劣拙,叫人愈發看穿,這位公子,本來就無貨賣。時間尚早,黑材料素來愈出愈有,順勢走下坡,會否陰溝裡翻船?

那邊箱,本來無甚觀眾緣、又不獲權貴看好的梁振英,因為堅持不被勸退,似乎爭回不少支持。在何俊仁出現之前,他甚至令人想起泛民那種「本輸來打」的傻勁。香港人,不一定支持打逆境戰的人,卻又總有點隔岸觀火式的加許。如此想來,贏面雖不足,戰意卻是愈燒愈旺。

何俊仁參選,雖無勝算,但有可能入場。至少,他是民選議員,在小圈子選舉中,有一定的顛覆意義。想看好戲的人,說不定就扶他一把,送他入局。

三雄對壘,梁振英決心解決貧富縣殊,既然他在商界無朋友,那就不怕得罪商界。何俊仁會爭取普選(雖然在政改一役後,已很難說),跟兩位根正苗紅的對手相比,他始終比較入屋。只有唐唐,掌政多年,完全無人知道他在幹甚麼。

如此想來,這個深得中央祝福,不被香港人支持的「真命天子」,他日上位,定必舉步為艱,延續弱勢政府的宿命。櫈仔未坐暖,說不定又腳痛下台。終於看清形勢的范太,似乎又後悔收山之言說得太早。

特首選舉,表面上是選賢能,實則徒然突顯大熱唐唐的無能。最可憐的,當然是香港人。別忘記,董伯伯上任前,至少看來像個好人。董下台,輪上曾蔭權,我們起碼相信他的穩陣。最後兩人都令港人失望,是後話。反觀今日,唐唐未上台,大眾己不抱希望。選戰幕幔初開,看官早已萬念俱灰。如斯冷熱對比,才是香港最大的悲哀。

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

通常不常

關於菲傭居港權的爭拋,,有個很有趣的地方。

根據基本法,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人士,便有資格申請(注意,是申請,不是獲批)成為永久居民。

而根據入境條例,菲傭不算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但法官林文瀚說,菲傭自願來港、受僱、定居,根本就是「通常居住」。政府硬把「通常」界定成「不通常」,就是違憲。

很複雜,是吧。這裡衍生的問題,是通常咱們是如何理解甚麼是「通常」?

如果立法的目的,是為社會設下遊戲規則,讓大眾清晰各自的權責。那麼,為甚麼大部分規則,都只有火星人才看得懂?

一般人對「通常居住」的理解,就是在當地居住、生活、工作。但原來,我們又不能用常理去理解入境條例。

當我們在談A,卻原來法例上的A,是常人心目中的B。於是,一頁紙的法例,衍生了十頁紙的定義。定義本身又有其定義,然後是定義的定義的定義,或定義的定義的定義的定義。

枵了十個彎,回到簡單不過的起步點上──反正就是不想菲傭居留。然後,捉字虱捉出禍,徒然遭司法覆核。

與其如此,倒不如索性把入境條件定高一點。豁出去算你「通常居住」,容你申請。但獲批的,只有高收入、高學歷、具備專業資格...效果一樣,卻未必違憲。而重點是,這是市民大眾都很容易明白的。

早年的家暴條例,也是一例。政府恐怕同性戀者借題發揮,要求把同性戀納入「家」的範疇,變相合法化。而其實,把條例的目的,改作「防止同住暴力(而非家暴)」,不就行了?討論到最後,也得出類似結果,但已是大戰三百回合之後的事了。

如果,我們的法例,通常人在通常情況下都通常能夠明白,社會,或許也會和諧而有效率一點。

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

排隊的資格

最近,老想起這件事。

升中三那年,我計劃轉校。十多歲的我,蒐集好資料,帶着期待卻也戰競的心情,逐一致電心儀的學校查詢。

嘟嘟──嘟嘟──

「請問...想到貴校插班,有甚麼報名手續呢?」

「轉校?我們只收全級首五名的!」然後,「卡」一聲,通話的另一頭,無情地掛了線。

吃了一記閉門羹的我,心深不忿。是吧?一把稚氣的聲音,話也說得七零八落,看穿你難成大器──對方一定這麼想。

但,你憑甚麼無禮掛線?憑甚麼不讓我報名?憑甚麼拒絕解釋?然後,我從手上的學校名單中,同樣無情地剔除了它的名字。

想起此事,是因為菲傭居港權官司的爭議。事關我一直懷疑,大眾沸沸揚揚,討論其實對錯焦。

官司處理的,不是菲傭應否「擁有」居港權,而是有沒有「申請資格」。

目前,任何人連續居港七年,都可提出申請,唯獨外傭不行。亦即是說,一個菲藉廚子在港工作七年,有資格申請。換了菲傭在僱主家煮了七年飯,就不當作「通常居港」。

我們恐懼香港淪陷。但「申請」跟「獲批」,是兩回事。12.5萬菲傭不會「自動」成為香港居民,因為還要滿足很多其他條件。

就正如不是所有香港人都可入藉美加澳紐,然而,人人都應有權去排隊。

又正如每所學校各有收生條件,你有權不取錄我,但我至少可來報名吧?連報名的權利都被剝奪,先不用問法官,小學生憑常理都知道有問題。

至於取錄的條件,甚或最後有多少成功個案,可透過更嚴謹的入境政策去劃界。這些,卻是官司之後的事了。

鼓譟,不是問題,但至少該搞清楚為何鼓譟。連排隊的資格都要剝奪,香港還可以說是一個尊重人權、包容多元的國際化城市嗎?

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The Good Wife(下)

《The Good Wife》的中譯名字,改得有點那個。

明珠台譯作《「法」妻》,捉準了女主角Alicia的行業,捕捉不了其性格。台版還是國內版,叫作《傲骨賢妻》,算是精準,卻嫌沈重。想來想去,好像還是《The Good Wife》淺白得來最有想像空間。

故事的主線,是女主角Alicia如何處理與兩個男人之間的感情。

任職律政司的丈夫,被指虧空公款去召妓,更遭撤職。你是Alicia,會怎樣做?

丈夫出軌,Alicia沒有發瘋、崩潰、執包袱一走了之,但她,也不會隻眼開隻眼閉。

對於重修舊好,她有要求。不是要求丈夫不再去滾,而是要他擺脫自私的性格。因為,她心中清楚,這才是萬惡的根源。

要求很高,但Alicia 明白一個人要改變,需要時間。她願意給予機會,她不介意去觀察、去等待、去鼓勵。所以,她不離婚。

她愛他。但愛不是乾脆的原諒、盲目的縱容,而是用最大的耐性,一步一步重新建立理想的婚姻。

何苦?天涯何處無芳草。她本來就有很好的後路。

為了擔起一頭家,她重操故業。上司是曾有過一段情的大學同學,昔日幾經陰差陽錯,今日,時機對了,而她對這個幹勁十足的男人,也的確是動心了。

丈夫背叛在先,她大可拋開一切開展新關係。但她不慍不火告訴男人:「Show me the plan。」

浪漫是一回事,還要顧及子女、工作、未離婚的丈夫和虎視眈眈的傳媒,是現實。

處境複雜,只可以龜速前進。她既不放棄,也不強人所難。她選擇謀定而後動。《The Good Wife》賣的,是Alicia的硬朗。但看在我等女性觀眾眼中,她是溫柔在骨子裡。

真正的溫柔,不是嗲聲嗲氣的聲線、拋媚眼的姿態、貼身膏藥般撒嬌,而是對男人、對自己、對人性的理解、體諒與包容。或許,這才符合The Good Wife的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