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

The Good Wife(上)

我是差點走寶的。

早前歐遊期間,寄住J家。J向我大力推薦連續劇《The Good Wife》。我拿上手一看,不太吸引的劇名、很普通的影碟封面,隨手一扔,拋諸腦後。

之後幾天.J又提了好幾次。我開始狐疑,日理萬機、向來不看電視,更不會「追劇集」的J,怎麼給攻陷了?

J力推不果,終於某晚開飯之際,他打好碟,實行「強迫收看」。「你看一集,就只一集!不喜歡即作罷。」

然後?今次被攻陷的,是我。及後整整幾天,千里迢迢飛到歐洲的我,哪裡都沒去過,就只窩在沙發,「煲」完一共24集的Season I。

光看劇名,我還以為《The Good Wife》是那種無病呻吟的家庭倫理老套劇目。卻原來,是一場又一場既懸疑又緊湊的法庭戲。

女主角因為當芝加哥市律政司的丈夫被撤職,必須重操故業當律師,代表各式奇形怪狀的當事人、聞所未聞的個案,出庭打官司。

每一集,雖是獨立成章,但連在一起去看,卻看出了許多編劇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挪揄和諷刺。

街頭律師,專替道友及妓女杖義執言。他雄辯滔滔,卻又不按理出牌,叫女主角敬佩。終於贏了漂亮的一杖,才發現他從未考獲專業資格,根本就是非法抗辯!

又有一次,陪審團幾經辛苦找出合理疑點,一致裁定無罪之際,法官闖進來宣佈,被告決定認罪,並接受減刑協議!工夫,都跟投票紙一起,即時被扔進垃圾桶裡。

女主角與職場上的競爭對手,一直叮噹馬頭。裁員在即,上司明示暗示,要贏,就要靠關係。萬二分不情願,她也只得求丈夫的競選經理,把生意帶來。骨氣,在收購合併中,值多少錢?

這些,都只是隨手捎來的例子。我深信,這個命題,長寫長有。幸好回港後,發現明珠台剛開始播Season II,這下,實行追看至明年。

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官僚有價

跟AO/EO班的同學一起備戰,偶然,都會談起政府的工作文化。

梁錦松在本港台製作的《香港百人》中,如此憶述他短暫的官場生涯:

「商界和政府有甚麼分別?商界要求一個領導者,比所有人都及早預見問題,速戰速決,防患未然,多賺(或少蝕)更多錢。但,政府不是這樣運作的。政府愛『養怨』。你看見了問題,別人仍未看見,而你在解決的過程又率先犧牲了一些人,就是犯眾憎。有問題,要等,等到有民怨,你才拿出解決方案,就成了大眾救星,便拿分了。」

下台換來的領悟,多麼一針見血。教我反思的是,或許一個政府要經營的,往往不是最對的答案,而是最對的感覺。

加稅還是減福利、順主流抑或護小眾、進取或保守,統統沒對錯。沒對錯,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令你「感覺良好」。如此,社會就穩定了。

情況就像大宅的管家,責任不是把飯煮好,那還不易?最難的,是令家中上下都認為飯菜合心意。前者叫技術;後者是政治。然而「心意」不能量化,只能蘊釀。感覺要經營,注定花時間。政策要人人能適應,注定不能大改。

曾幾何時,我問上司,難道你不認為,bureaucracy是burden?上司說,不,那是beauty。他續說,你很resilient、很resourceful(對,政府的上司都愛說英文),但這些都不是體制需要的。我們要的,是跟程序,以不變應萬變,配合社會整體的節奏。

幾乎是這一句,令我總結了漫長的掙扎,決心辭職的。當下我沒問出口的是:以不變應萬變,會否演變為一成不變?溝通要慢,為什麼沒溝通時,仍然很慢?假若官僚是為了令人「感覺良好」,為什麼大是大非竟也霸王硬上弓?抑或統統都只是後知後覺的掩飾?官僚,有價。代價的價。

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曾Sir

曾Sir曾近榮走了,我想起的,竟不是他的家事常識,甚至不是哥士的。

記憶猶深,是小時候看《婦女新姿》,曾Sir一出場,我就指着電視叫:「看!公公上電視!」

我一直覺得,曾近榮很像我外公。臉長眼圓、架着眼鏡,還有那永恆的深棗紅色V領冷背心。(當時的我並不知道,大部分阿伯,都是穿這種背心的。)

我以為,這只是自己稚氣的聯想。近日方知,家住簫簊灣的小姨,間中行經天悅廣場,情不自已便會入內探望曾Sir。也許,都是因為想起了老爸。

曾Sir不認識小姨,卻每每閒話家常起來。「曾Sir,你怎麼挑個這麼小的鋪位?不起眼啊。」曾Sir 頭也不抬,邊工作邊答:「對啊,廿年前只有我一檔,一眼見晒。現在,都熱鬧起來了。」

是吧。滄海桑田,今天連通渠都多了很多方法,他仍不放棄鑽研喜歡的。是以遇上一般疑難,街坊都去超市解決。偶有奇難雜症,還得回到曾Sir跟前來。

上周日,晚飯之際,鄰座一對老夫婦瞥見我打開了報紙的大版報道。「曾Sir過身了?好可惜...唉,真係好可惜...」

原來,夫婦跟他有一面之緣。話說一次偶然在街上踫到,太太攔路請教,曾Sir竟立即停步,不厭其煩為她解惑。

見他倆說得高興,我遞上報紙:「借你看吧。」老先生一呆:「不用了。」「沒關係呀,拿去看。」半響,老先生說:「不用,謝謝。我不想看,看了,我會很傷心的。」

一面之緣,感情也這麼深。或許,那是因為曾Sir謹慎、認真。對你的問題,他比你更着緊。他充滿睿智,卻也謙卑,不以專家自居,只想真心為街坊解困。

這個曾Sir,令我想起警隊的曾Sir,還有我們的司長曾Sir、特首曾Sir。或許,還有好多東西,值得幾位向曾近榮先生好好學習。

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

關於考AO的幾個迷思(下)

(續上回)最後一個迷思,需要多點篇幅來解釋。

政府請AO,只挑年輕的大學畢業生?

年齡歧視,雖未納入歧視條例,但我們不是常常看見這些政府宣傳片麼?

「我年紀大,好有經驗架」、「佢年紀大,識得人情世故嘛」之類之類。

政府一直在推動年齡平等,又怎會犯上這個錯誤?

然而,我們又明明眼見,大部分入職的AO,都是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年輕人。

這裡,或許可借用勞工處的「僱傭實務指引」來說明一下。指引建議,要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方法是「劃一甄選準則」。

雖然這指引並非專門用來聘請AO ,但箇中精神,值得參考。

我的理解是,政府聘請AO,目的是為將來培育領導決策者。亦即是說,AO最好在於任期間,能夠升上首長級的高層位置,如副秘書長、署長、常任秘書長等職位。

一般AO仔,要二十至三十年才能攀上這個階層。假設廿三、四歲大學畢業,四、五十歲左右達標,還可利用退休前的年期服務社會。

如果三十開外才入職,那就必須快人一步,例如每一級都比人快升職一、兩年。不是沒有可能的,曾有三十多歲才入職的例子,但當事人擁有好幾個學位,而且是個博士生。又好像我們熟悉的曾俊華,也是三十後入職的「high flyer」。

所以,AO的招聘,的確沒有年齡歧視。反之,它有清晰的「劃一甄選準則」──就是在退休前的十年左右,升上一個能夠左右大局的位置。哪怕閣下一把年紀,假如在考試中表現出遲來先上岸的潛質,仍是有很大機會被取錄的。

最後想說,一連兩篇文章,只根據小女子的粗淺理解去寫,歡迎公務員事務局指正。話說回來,當局為何不開個正式的招聘講座呢?寫包單大受歡迎。

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

關於考AO的幾個迷思(上)

AO/EO筆試、面試備戰班又開鑼。

我習慣在正式開課前,邀請同學出席講座。可以說是「強迫收聽」,也可說是應考前的心理準備。總相信,不應單憑薪優糧準去申請一份工作。幹得上三五七年、甚至一世的事,至少該有基本興趣,以及相應技能。

累積了幾年經驗,發現總有好幾條熱門問題。這些,大概也是坊間對考AO的迷思。

迷思一:應試,一定要跟政府立場一致?

對外,統一口徑死不轉軚當個人肉錄音機,是一回事。對內,尤其蘊釀政策的過程中,政府最好大包圍思索所有可能性。如果AO都是不思考的Yes Man,這政府有多危險?

更何況,高官要面對議會、傳媒的質詢、提問,唱反調的AO,正是有力的參考。如此想來,同學根本不需介意,自己是否站在政府的一方。要介意的,是無論立場如何,理據是否足夠。

迷思二:做AO一定要英文好?

AO的英語水平,不會差到哪裡。至於好嘛,視乎是哪一種好。AO需要的,是清晰的思路。無論以中文或英文表達,都要層次分明、一矢中的。很多同學介意自己發音不標準,但事實是,在思緒混亂的native與思考精準的港產大學生之間,我相信,政府寧選後者。奇怪的是,甚少有人問及普通話的要求,可能是因為,高官們的水平,有辦你睇。

迷思三:考AO,競爭太大,機會太微。

數萬人裡挑廿五個,當然。但回心一想,每一行的競爭都很大。紀律部隊,競爭很大。選美,競爭很大。超級巨星,競爭也很大。問問林欣彤在多少人中脫穎而出,比例不會比AO小。而林欣彤也不一定有想過,自己會是今日的林欣彤。喜歡的,不要想有多難,拍心口加把勁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待續)  

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

聰明一點就夠

看見團購盛行,其實,我很替黎智英不值。

十多年前的蘋果速銷,賣的,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概念:日常用品,以某一個數量,付以特定折扣,網上一click,就送到府上。

未幾,速銷未捷身先死。大家都一口咬定,香港人都愛親手選購貨物。

團購的興起,把此說徹底推翻。事實是,用慣用熟的商品,根本不需親眼見親手碰。蘋果輸掉的,現在想來,其實是時機。

九十年代中期,互聯網只是IT人的玩意。把最大眾化的購物行為,放諸小眾的世界,先天不足,難有發圍。買東西的是師奶,但師奶多不上網,怎辦?

今日,張三李四,沒有電腦會死。網上購物,不過是發電郵、寫網誌、炒股票、看新聞以外的一個等閒動作。facebook的熱潮剛喘定,團購便冒出頭來。

情況也像免費報紙。十多年前,行內已在醞釀,吹不成風,乃欠東風。

今日,網上新聞要多詳盡有多詳盡,誰還肯付六元買報紙?開拓免費市場,不賣資訊賣廣告,成行成市,原來又不是難事。

想起電影《色情男女》內,資深攝影師對堅持走前一步、卻也生活潦倒的導演張國榮說:「做人,不要走得太快。剛剛快人一兩年就好了。」

彼岸的蘋果,也一樣。iPhone,是smart phone的進步;iPod是MP3的延續;iPad是tablet PC的再生。

喬布斯的強項,不是石破天驚的創作,而是妙想天開的改良。他把自己的研發目標,定在受眾正好極需要、卻又剛好想不出的臨界點上,一個事業王國,就此建立了出來。

是老掉牙的道理吧。消費,為的,從來是一分新鮮感,九分共鳴感。太早提出大眾還沒準備接收的,就浪費了一個好主意。

做人,不好太聰明,剛好比別人聰明一點點就夠了。

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

迷上團購

中毒,大概不是近來才開始的。

十多年前,當青春少艾每個周末聯群結黨去逛街,抱着不買都看看的心態,嘻嘻笑笑又一天,我總是那又老土又不合群又潑冷水的一個:行老半天,得個桔,有啥好玩?!

我愛遊蕩閒逛,卻討厭為購物而上街。汗出了、腿都酸了,若沒收獲,即白走一趟;大豐收麼,還得花氣力抬回家,想起都怕怕。

那個年代,我總是幻想,怎麼沒有一條包辦全世界所有產品的購買熱線,熟讀目錄,一併落單,電召即到,多好!

這型式,卻一直沒流行起來。我連游說老媽子叫超市送外賣,十多年來都未曾成功。香港人,是要親眼看得見親手摸得到的東西才肯乖乖付鈔──大家言之鑿鑿。

而我奇怪的是,除了穿上身的衫褲鞋襪外,柴米油鹽廁紙汽水公仔麵,可以有多大變數了?

終於,到了留學那年,幻想中的世界,變了尋常百姓的日常運作。所有課本、參考書、閒書,一「網」買盡,準時送貨。床單被鋪日用品,統統不用出門而得。偶然,還低價購得幾本絕版音樂劇場刊,足足興奮了幾個月。

此風,終於吹到處處有街逛的香港。誘因,不是省時,而是省錢。Groupon之名取得多麼好,儲埋一Group,就有Coupon。因為便宜,打破了大眾對網上購物的介心。一開電郵,每日特選湧到眼前來。篤、篤、篤、篤,這選一點,那挑一些,轉眼花掉不少錢。

認識好些團購擁躉,總是大批大批的買,待周末專誠駕車去取貨。咦!怎麼這麼熟悉?不就像外國人拿着貼滿一個雪櫃的贈勞,大舉上倉一樣?

會否有天,香港人都不再逛街。逛的,都是遠道而來的自由行,在成行成市的化妝品店內,跟普通話水平普通的靚女售貨員起勁討價還價、糾纏不休。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拿陳志雲來教仔

陳志雲真的打甩了。

不過,一直覺得,最好看的,不是甩與不甩。而是脫罪與否,他將以怎樣的一副面目示人。

那天,剛巧路過灣仔法院,想看他宣判後的即時反應。等了好一會,不見人下來,心想,算了,其實看不看,心中有數。

法律上,志雲算是陳總,抑或藝人,我不知道。但在觀眾心中,大概一早看穿,藝人,不是他的正職、不是副業,而是徹頭徹尾的一套人生哲學。

細數一下,由被捕、上囚車、開記招、進出法院,直至無罪釋放,沒有一刻,看得見他的死灰臉。那淡定自若,令人嘆為觀止。

演員的專業,就是忠實地待在角色裡。他相信自己,所以也說服了觀眾。那一刻,我甚至不覺得他虛偽。真清白、假無罪,反正他就百分之二百相信,自己對得起大家。

不是沒有效果的。至少,若他被捕後一厥不振,就算TVB如何缺人,也不會把他迅速復職。出得來行,預咗要還,但陳志雲的情緒智商,為他在最壞的時候,帶來了最好的結局。

聽眾黃太告訴我,志雲事件,最啱用來教仔!「無論你喜不喜歡他,整件事他都表現得很Graceful……無比個衰樣人睇……我同阿仔講,無論受到咩挫折,輸人不要輸陣!」

當「真的假不了」的Soundbite,穿插於脫罪的一刻,時空交錯,大師又變回了好漢。復職那天,他一貫自在從容、臉掛微笑從電視城走出來,捨棄了那個「摷鬆了」的陳總頭,梳回老土的八二分界,表示感恩、關心記者……我家的黃師奶,也忍不住嘆一句:「唉,你睇下、你睇下,差幾遠!」

原來,媽媽想起了滿口「垃圾」的唐司長。我打趣說,對呀,換陳志雲來選特首,都應該幾好玩。

如果,唐唐有他的EQ、振英哥有他的笑容、范太有他的誠懇,或者這場跑馬仔,該也更有睇頭。

2011年9月5日星期一

心理時差

同文屈穎妍上周在《教得樂》專欄裡談及,為什麼瑞士的孩子不尖叫,教我想起數月前遊瑞士的點滴,忍不住搭句嘴補一筆。

阿屈說,港產父母,生活圍着孩子轉。孩子尖叫,父母忙不迭地招呼。孩子愈叫愈有,當然樂此不疲。在瑞士,生活卻以大人為中心。大人幹甚麼,孩子跟着幹甚麼。大人安靜守禮,孩子也如是。家教,都在生活裡。

阿屈關心瑞士家長如何育兒,我好奇的,是瑞士的教育制度怎樣培養孩子。而話說某天,我瞥見友人兒子的家課冊上,那叫我完全無法置信的一句:「每逢周日,家長不得為孩子指導功課!」

那是「家長指引」的第一項,多麼煞有介事。聞說,還歡迎「舉報」。遇上孩子被迫周日溫習,老師必找家長曉以大義。

瑞士人相信,真正有效的學習,是工作時工作,休息時休息。信念,不只在孩子中滋長,也蔓延於成人之間。

瑞士流行公投。近日有人提議把商舖的營業時間,按自願性質,由七時改為九時。結果,議案竟然不通過!慣了在翠華談天光的香港人,該無法想像吧。

又有一回,黃昏六時左右,我與友人在找吃。侍應堅持不讓入座,因為晚一點有客人。糾纏了幾個回合,最後忍不住問,究竟我們要何時交枱?「嗯……約九時吧,很趕呢!」

翌日,我晚上九時左右到達某小鎮的酒店,發現全店打烊!等了半天,負責人蓬頭垢臉跑下來:「這麼晚,我們都睡了,還以為你不來呢!」

時差,不是地域上的,是心理上的。瑞士人的生活,比咱們慢了好幾個循環。腦轉數,又不見得比我們慢到哪裡。經濟,更不用說。

如果「孩子不尖叫」,該由大人把關。慢活,恐怕也得由大人以身作則開始。

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12女.審叛》

是註定,抑或巧合。

半年前剛開始排練《12女.審叛》,驚聞電影《12 Angry Men》的導演Sidney Lumet逝世,愈發懷念這套經典,為着有幸演出這個劇本而無比感恩。

今日,快要見觀眾了,香港,也正值多事之秋。大是大非的討論被視為無事生非,慎思明辨總是敗給一錘定音。百花齊不放,凡事一言堂。溫水煮蛙,少數的堅持還能撑多久,我丁點不樂觀。由是心痛怎麼50年代已有的一套價值,竟漸漸失落於21世紀中。

對,《12女.審叛》就是《12 Angry Men》的女版。19歲少年被控謀殺親父,十二名陪審員要退庭商議,必須一致通過是否把少年判處死刑。故事簡單,爭辯的過程,卻無比吸引。

十二個女人,沒有一個是理性的。人人都有自已的道理,但基於各自的出身背景,都帶着擺脫不了的盲點。即使是一直堅持少年無罪的8號陪審員,也流於過分同情被告。而只看證據不談人情的4號,又因為深信少年合該有罪,令理性推論淪為把偏見合理化的手段。

然而,最有趣的是,各自執迷的一群人走在一起,因為不斷的思想撞擊、互相挑戰、互相揶揄,最後竟然成功找出案中好幾個「合理疑點」,觸發陪審員之間的一場大叛變。本來,只有8號力排眾議,最後,眾口一詞少年無罪。

因為有合理疑點,然後本着「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一致裁定無罪。情感、偏見、盲點……都是人之常情,但透過一個制度,不理性的人,達致了一個理性的結論。

每次排戲後,在歸家的路上,我總是不其然想起11號陪審員的這一句:「呢個,就係民主制度的精粹。」人生如戲。戲裡,我們還能如狼似虎地討論;戲外,可會只是一隻敢怒不敢言的河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