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觀點、用詞,聽得多,用得泛濫,人人信手拈來,就當作最便利的尚方寶劍。
像談民主,一句「循序漸進」,就可以把民主的支持者標籤成搞事份子。
不過,說此話的人,清不清楚其口中「循序」的「序」,該有多繁多簡?「漸進」的「漸」,該有多快多慢?
姑且採取最嚴謹的底線,看看阿爺(中央政府)是如何演譯這四個字。
1989年9月30日,明報報道港澳辦主任姬鵬飛指,「循序漸進」該包括「兩個過渡期」。前者是89至97的一段時間,後者是回歸後的初段(另有報載初段意指七至十年)。換言之,香港該用回歸前後的十年,一步步過渡至民主政制。
轉眼,回歸十年多。香港,你在民主路上,走遠了多少?
1989年10月2日,南華早報提及社會上幾個主流政制方案。其中「4-4-2」方案一度是各方共識,當中提及2007之前應普選特首。在眾多方案中,又以「查查方案」最保守,被示為中方屬意的選擇,當中建議香港應在2011進行公投,一人一票決定2012的政制方案。
今日,坊間的建議,甚至比當年阿爺的防線更保守。
可別忘記,1989年秋天,香港剛經歷了一百萬人大遊行,社會充滿對主權國的不信任、對回歸的不安。那邊廂,國家掛在口邊不要香港成為反共基地,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每日如履薄冰。
倘若當日,咱們尚且有勇氣讓香港人在2012、甚至2007自決;今日香港太平盛世,假假地也真的「順利過渡」了。怎麼一句不加思索、不負責任的「循序漸進」,就可輕易地把民主的討論打入冷宮?或許不是阿爺之過。
2 則留言:
我比較悲觀。
為甚麼現在還敢說「2017可以普選」?否決時便大大聲,語氣肯定,講普選時就用這等模棱兩可的「可以」,算甚麼意思?
然後運用資源優勢力谷自己門下的政治人物,吹風說社會還未準備好,噢,於是2017明明「可以」普選,但香港人自己說還未可以。
且看事情如何。
自從民主派在88年要求實行直選以來﹐所謂“循序漸進”已經成為保守派一而再﹐再而無限次地使用的籍口﹐唯一的目的就是要維持自己的個人利益﹐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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