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可憐的煙民

我不是煙民,也極怕二手煙。不過,許多時候,還是萬二分同情他們的處境。

大小辦公室,早是吸煙禁地了。上有高堂下有小孩的,在家中想抽口煙,不是躲到廚房窗口旁,就是被掃出後樓梯完事。商店,雖無明文規定,大都不歡迎顧客入內吞雲吐霧。年前食肆開始全面禁煙,煙民更無路可走,流落街頭圍着垃圾桶吸。偶然,還遭路人不客氣瞪一眼﹕「最憎d煙鏟喺條街度阻住晒!」有時,我也會忍不住抱不平還句﹕「若要你天天對着垃圾桶,吃至愛食物,你有甚麼感覺了?」

世界各地,都有禁煙措施,但同時也有不少方便煙民的安排,例如隨處可見的吸煙間等。不代表政府認同吸煙,只是對小眾(其實都不小了)選擇的一種尊重。

煙民,何時起己變了個標籤。家長周街指指點點教仔﹕「唔好群埋班煙鏟。」那敵視眼光,那身體語言,直把「吸煙」與「壞人」劃上等號了。

成人如是。交新朋友,甚少一開始就知道對方嗜煙。往往還是許久之後,才無意中聽見略帶歉意的一句﹕「我抽口煙...不介意吧。」那根煙火,燃點得多卑微。煙民,做足心理準備犯眾憎。

香港的煙民,算有煙品,至少不會煙頭隨處丟,或者兜口兜面對人發放二手煙。放開點看,吸煙都不過是種嗜好,嚴格來說跟喝酒、喝咖啡沒有太大分別。我們常聽人自吹自雷,喝酒幾十年,飲遍天下無敵手。倒從沒聽過煙民聲大大說:邊個夠我勁?幾歲食煙到今日!

吸煙危害健康,誰都知。應否用政策提醒市民注重健康,又是另一回事。全面禁煙,實在過猶不及。恐怕哪一天,咱們都要像新加坡般,吃片香口糖喝太多汽水都要大驚小怪了。

8 則留言:

聶秀康 說...

冒昧留言:
我算半煙民即可收可放,香港大部份抽煙人算是守禮兼有品但往往被非煙民標簽如吸毒者更有些以懨惡面孔言語相待真令人洩氣!幸好還心明義的某一群!

匿名 說...

問題係飲酒吾揸車,飲死都係佢自己既事,食煙根本冇可能冇二手煙流出
自己都知吾好而吾係屋企食既,點解要其他街外人去受?講二手煙冇咩害既人,應該先係屋企對住自己d細路多食幾支先

匿名 說...

查車撞人即死,抽煙...?洗吾洗咁陰毒叫人對住細路抽,再講家下的細文抽煙都係碎料,連k仔都方便到可以係學校小賣部買到,凐仔...唉!

雪山飛狐 說...

There exist some nicotine paste, where users puts it in front of their front teeth. If people smoke for the nicotine, they could consider using those.

Singalingaling 說...

說到底吸煙不可能與食薯片飲咖啡相提並論。煙民抽煙其他人吸二手煙怎樣也說不通。我覺得被迫吸二手煙的市民 / 侍應 / 酒保才是可憐。

黃明樂 說...

完全同意不應要其他人吸二手煙,不過,用政策去全面禁煙是不是最好方法?

如果加多一點吸煙間,就可以平衡兩者的需要,為什麼要趕盡殺絕?

又例如正面教育或負面宣傳,是否都可某程度上解決問題,據我所知,負面宣傳往往比加價更有效.

正如我們不喜歡私家車排出廢氣,但也不會誇張到立例禁止吧?

政策,是一種強制性的手腕.例如禁毒,大眾很容易理解.煙應否全面禁,就見仁見智了,沒有絕對的對錯.

又,吸煙的標籤,不單因為健康與否,周街聽人講:食咁多煙唔慌好人!這個邏輯推論,又是不是太簡單?

社會上每個個體,對每個議題都可以有其情緒.但一個政府如何平衡多元聲音,就往往不是零與一的簡單選擇了.

wah lung 說...

老父吃了一輩子的煙。他怕上我家,因為驚二手煙影響我兩歲的小兒,有時要抽也得把自己關在廚房開抽氣扇來抽。

多謝老父的慈愛,但也覺有點可憐,我認為只要空氣夠流通就無問題,就可以通屋抽,健康重要,但也得在對煙民的尊重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Unknown 說...

完全同意明樂零與壹之觀點, 多一點包容與自律, 是中國人之美德, 何樂而不為。比起西方之一刀切文化, 更令社會和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