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出版了處女作《從AO到Freelancer》,近日終於收到第一期版稅。首五個月賣出千二本,新作者如我,甚感鼓舞。
友儕得悉,替我高興之餘,忍不住說﹕「一本書寫足兩個月,才賺幾千元(一般版稅是書價十分一),還要翌年才收錢,靠它搵食肯定餓死。如果用兩個月去打工,人工起碼有十倍。」
是的,賣文為生,報酬少得可憐。所以寫作,不能只為錢。以前,不懂得為了甚麼,反正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就義無反顧的寫寫寫。格子爬了兩年,才漸漸領悟出寫作的真正意義。
寫作人都愛交流,偏偏城市步伐快,一句說話長過十秒,對方已沒耐性聽。但一篇文章,至少能留住讀者幾分鐘。認真的思想踫撞,跟平日飲茶灌水寒喧,是兩碼子的事。
再想深一層,如果作者用兩小時去寫文章、提煉觀點,才值得別人花兩分鐘來欣賞;那麼,未經大腦的嘮叨,也就不應埋怨沒聽眾了。久而久之,慣了少說話、多寫字,少年輕狂的菱角,都磨平了點。
人有惰性,閒時懶得就懶。自從要寫稿,為找題材事無大小都多了動機運吉一翻。不試白不試,竟偶有奇遇。拜文字所賜,世界闊了。
寫得順心時,往往是因為被觸動。下筆如行雲流水,抓緊一個感動位,起承轉合都自動歸了位。從此,就是平凡生活裡微不足道的點滴,都努力地感受箇中震撼。因為要寫作,沈睡的觸角都甦醒了。
走筆,總在夜深人靜時。或過濾日間大起大落的情緒,或反思自己的麻目苟且,反正都有洗滌心靈的治療作用。跟教徒的睡前祈禱,異曲同工。
寫作的魔力,斷不止於出版那刻。把自我反轉再反轉建構拆解再重組的心靈之旅,才最令人沈溺。
2 則留言:
本來亦有辭工靠文字工作為生的念頭,但連日來閱讀你和屈的文章,看來不可行,唯有繼續執教鞭,純為興趣寫作。
恭喜你!
我也能感受到那種喜悅!
坦白講,在香港,要靠寫作吃飯,近乎妄想。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