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7日星期日

彩虹下的約定

「彩虹劇社?是同志組織麼?」每逢向人推介我的演出,都遇上這一問。

在那個同志不是議題、彩虹亦非符號的年代,「彩虹劇社」不過取名自簡簡單單的——彩虹邨。

十來廿歲的孩子,在金漢樓地下的活動室,閒來無事,演家家酒都演出癮。熱情肆意發酵,後更演變成黃大仙區議會轄下的戲劇小組。待規模壯大了點,才獨立出來輾轉遷至土瓜灣現址。飲水思源,遂以「彩虹」命名。

這些故事,口耳相傳回來的,因為明年便是35周年的「彩虹」,比我還老。六年前加入時的情景,歷歷在目﹕「怎麼這兒的人,大的至少比我大十年,小的也至少小十年?」

如斯一個組合,關係宛如一家人。「斷六親」排戲,不過為了棲身另一個歸宿。有些社員,後來也當真在此成了家。

老婆退隱,老公偶然難得來排戲,都定必定時報到。演戲的,感情表達素來率真,也不怕聽者肉麻死。聲言不准老公「再」沉迷戲劇的老婆,竟破例借出任教幼稚園的課室作排練。校長在旁開OT,我們嘈喧巴閉排練。剛巧兩個小孩角色缺人,被感染了的校長又帶同一雙子女來,加入了這大家庭。

是劇監製也是第一代社長,八年前換了腎,久休復出的他說,卅年來人去人留,為各種原因暫別是常事,但心裏總惦念着,時候到了,就會回來。「我同老婆講,我仲有好多嘢要同啲後生學。」他不慍不火地說。

年度演出,像個不變約定。舊雨新知,看戲者,說不定下次就是演戲人。近35年歷史,如此代代相傳。

10月15至17日,我們會在葵青黑盒劇場演出兩個劇目,一個關於汶川地震,另一個是愛情小品。6年來的經歷令我相信,沒哪一處,比「彩虹」更擅於演繹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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