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像照妖鏡,今趟照出了許多擁護功能組別的謬論。
一說,是功能組別選舉,同樣符合民主原則。
記得在倫敦念書那年,教授問過同一條問題:環顧全球,像香港般用職業而非地區劃分選民的,為數極少。何不研究一下,這種選舉辦法的可行性?說不定,這是民主政治發展的一條新血路?
於是,我們左度右度,嘗試想出一套「民主的功能組別制度」。結果發現,兩者之間,其實存在根本性予盾。最大問題,莫過於以職業區分,絕無可能令每個界別有一樣的選民人數。人數不均等,每一票的重量自不一樣,當然亦無平等可言。
此外,還有許多技術困難。人會轉工,選民資料要經常更新。大部分職業都沒有註冊,難以核實,也容易造就種票。行業種類日新月異,遑論要考慮如何涵蓋主婦、學生、退休或無業者。總之,以地區劃分,已是最簡單直接而肯定平等的方法。
二說,是地區直選只想地區事,妄顧行業需要。
這邏輯,不知誰想出來的。我是港島區選民,也不會天真得以為當區候選人只關顧當區之事吧。立法會議員,當然得具備宏觀審議政策的能力。
同樣地,甲議員是醫生,不代表他不關心教育。乙議員做生意,也不一定不尊重法治。更何況,60位議員,肯定是來自各行各業的,怎麼說也有集思廣益之效,何需透過功能組別去達到這目的?
最後一說,是如果不保留小圈子,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下,香港會走向共產。
唉,我倒想問,英美加澳,都是行民主政制的,難道又是共產國了?何況<基本法>早訂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
護航心切,甚麼都說得出口。但如何詭辯,也掩飾不了功能組別的先天不足。
6 則留言:
好似有d行業,要入會register先至可以投票.
這些詭辯或鬼辯, 絕對侮辱別人的智慧, 亦自暴其醜, 令人齒冷.
小提醒:
應作「詭」辯?
他/她/它心中有鬼
所以是「鬼」辯
謝謝你的分享
516定會出來投票
那彭定康的"新九組"型式又如何呢?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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