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帶頭不投票,理由是:「這次補選是沒有需要的,是浪費公帑的。」
一億五千萬,即是多少?反正在普羅市民眼中,是天文數字,也自然擔當得起「浪費公帑」這個罪名。
然而,買過東西的人都知道,數,不是這樣算的。
經濟效益,視乎機會成本。如果補選要花一億五千萬,該問的是,那麼不選舉,會不會花掉更多納稅人不為意的血汗錢?
補選爭取的,是取消功能組別。多少年來,扭曲的制度耗掉多少公帑,又該怎麼算?
如果一億五千萬是浪費,那麼高鐵六百六十九億的超高造價是什麼?
政府增加注資迪士尼,把六十二億貸款轉為股份,又如何?
每年六千萬聘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又是必要的麼?
邊殺校邊撥款一億三千萬,讓帳目混亂的英基集團在愉景灣興建超豪的一條龍中小學,又點計...
事例,馨竹難書。這些,統統是在功能組別護航下通過的。倘若一億五千萬用於補選,可以造成龐大的政治壓力,踼走一幫坐擁既得利益的大花筒,是划算還是不划算?抑或,咱們寧願省顆糖,倒輸一間廠,仍然無怨無尤?
當然,假若政府願意主動完善體制,其實一毫子也不用花。爭取的人士,也可省回一口氣,不用早晚喊個聲嘶力竭。但問心,公義何曾是天掉下來的?
很討厭政府每次都拿「公帑」作尚方寶劍,更叫人納悶的是,人人不求甚解便相信這翻論述,說得最大條道理的,還要是一些念過不少書的中產!
不談公義理想,只談錢銀風月,我沒話說。但連錢銀瓜葛也搞不清,多年來心甘命底被不公允的制度打劫,實也太太太不像祟尚實際的香港人的作風。
11 則留言:
有些人說用1.5億可以幫助很多窮人.那麼請香港政府立即拿出1.5億來幫助窮人,可以嗎?
是尚方寶劍,抑或黔驢技窮,關鍵似在聽者,而不在說者;是非被扭曲時,少數扭曲者的責任,並不大於接受扭曲的多數人
所謂衰世,以此
Elton
我每個月都簽名找數以百萬港元計的電費,一億五千萬對港府來說算甚麼數目呢?
假惺惺的官員!
hkeric,600多億都扔進鹹水海了,通過浪費那600多億的同一班人反對這1億多撥款,比說是不是廢話?!
投票,我每次都唔會放過,唯一能夠觸摸到我政治人格的日子,蟻民,賤民的印記, 怎可以任人加於身上, 溫和理性既投票行動, 如果不被尊重,迫住要郁手攤牌,特區就恨錯難返!
環保達人上
今日你說的話, 就是我早決定去投票的原因
我唔想有些人再在入面做大花筒,
卻著眼呢d小數目
九龍西選辯好精彩
但真正討論的, 卻是我的地頭
不過係頭痛緊點開新聞
他們只強調投票是公民權利,但不指出投票同時也是公民的責任!這簡直是在選擇性發放訊息,誤導市民!
特區政府不如從516起,呼籲全港市民開始不用負任何公民責任吧:包括交稅!
dankei:
在香港的制度和法理下,投票從來都只是權利(公民也要申請在選民登記冊上登記了才有權投票),而不是責任,不能與納稅相提並論。況且,公社兩黨發動五區總辭的目的,不就是要選民表態嗎?但是,不一定要投票才可以表態。杯葛選舉也可以是其中一種表態方式。所以, 不投票也可盡公民責任。
potato
引自政府選舉網頁:http://www.elections.gov.hk/dc2007/chi/ebriefs.html
為什麼要投票?
* 選出可以代表自己的區議員,就地區事務向政府表達意見。
* 行使你的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責任。
我究竟信你potato好,定信政府好?
如歐美般, 有權選出總統, 國會議員, 擁有完整的選舉被選權, 完整的政治權利, 先至可自稱公民, 我們現況是努力爭取成為公民!
用大陸術語, 我地只不過是比屁民好一點, 講盡公民責任, 實在有D抬舉自已, 以不投票, 杯葛選舉作政治表態, 仲未夠班啊! 呢D野, 等爭取到雙普選至講啦
環保達人上
成日話用左1.5億... 其實係咪真係使左咁多? 就算係, 呢1.5億又使左去邊? 有冇breakdown?
我睇唔到除左獨立之外,仲有乜可能會有民主。
沒有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的決心,並不可恥。
怕死,更不可恥。
所以,選擇不支持民主的港人,是值得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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