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識,我們常常都希望,學生能夠「入戲」。
「入戲」,即多角度思考。代入別人的處境,感受對方如何想問題。
前輩教落,演戲,不要用自己的思想來思想,要用角色的思想來思想。
例如,現實的你,性格明明像令狐沖,但你演的是東方不敗,就要忘記自我,學懂理解陰陽怪氣的人,如何思考、如何說話。反之亦然。
這技巧,孩子要掌握,不容易。入世未深,以自己的思想來思想,是本能反應。
例如問,最低工資,$30足夠嗎。很多人說,夠有突。因為,孩子的比較單位,是自己的零用錢。我一星期才有$30,工人一小時就賺$30,咁好?
另有一些,反過來覺得,$30!唔係下嘛?做多少個鐘才有一部智能電話?這些孩子的零用錢,都是千千聲的。
要入戲,唯有在課堂把戲真做一次。$30一個鐘,一個月七、八千的收入,如何持家?孩子們操刀分配一次家用,計過條數,生病了都幾乎不敢買藥吃。
再問同一問題,如果你賺的是最低工資,會如何生活?這次,懂得用角色的思考來思考了。
通識的題目,常常都是這樣考的。如果你是某某,你會如何如何?如果你是僱主,如何評價大學生質素?如果你是中港商人,會否支持與建高鐵?如果你是北區居民,如何看自由行?
熟能生巧,幾年下來,孩子的思想成熟多了。許多時候,課堂上即興的戲,成為了試題上的答案。內容豐富了,像真度也高了,成績也漸漸改善。
唯獨一次,慘遭滑鐵盧。孩子百分百代入角色,老師還他一個大交义。問題是:如果你是行政長官,假如發生了某某社會問題,你將如何回應?
長長的答題紙,同學只寫了一句:「這個假設性問題,我是不會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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