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

過一日得一日



話分兩頭。

打死不信,大台台慶,祖藍求婚,不是早有預謀的「真人騷」。對家開台,為保收視,搞綽頭也屬常理。「藍男」好事近,不是新聞,好難想像這個「最驚喜」的求婚,女方真是丁點心理準備都無。

然而,撇開用一條這麼低的橋,去作如斯莊嚴的事,祖藍的表白,委實令人感動。因為,當中沒有驚天動地的煽情話,只是坦然地說中要害──「人生就是要找一個,覺得跟對方,過一日得一日,每一日都是恩典的人。」

我們都渴求戀愛的成功方程式。但是,離離合合,見得太多。一段關係,長或短、深或淺,都不代表甚麼。閃婚可以一世,長跑亦會散。欲求未滿,煩惱自尋,尋求安定,害怕受傷。然而愛情最弔詭的是,怎麼肯定,兩個人可以廝守一生?答案就是,也只可以是:用一生去證明。

世上沒有包生仔的婚姻,也沒有包終老的關係。關係,是世上最「見步行步」、「過一日得一日」的事情。無特定時間表,無標準路線圖,因為每個細節都是時、地、人互動的結果。審慎樂觀,順心應天。能夠在一起,每過一天,都是「賺左」。

最近,問一位新婚的朋友,你怎麼肯定,這個他,就是「那個他」?她說,不肯定。無人能肯定甚麼,我只能承諾,努力去做對方的「那個她」。

承諾之所以美好,正因為當中有變數。為甚麼有變數,我們都願意賭得這麼大?答案,不就是祖藍那一句:因為能跟這個人,過一日得一日,已是恩典。

日子就算平凡,有你在,就好。驚濤駭浪,甚麼都沒有了,還有你,就夠了。找個人,跟你一樣,把對方看作上天的恩典,珍之愛之,一生一世,就是這麼簡單,但也這麼難,卻又這麼難得的一回事。恭喜祖藍和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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