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星期五

《馬丁路德金》(下)



看《馬丁路德金》最大的感受是,原來2015年香港人的處境,連60年代美國黑人的處境都不如。

馬丁路德金說,這裡有九成幾黑人,為甚麼只有2%有投票權?香港,更慘。七百萬香港人,只有1200人投票選特首,連0.02%都無。

當年,美國的黑人,根據法例,理論上可投票,但香港人連投票的合法性都沒有。而有趣的是,怎麼黑人明明有投票權,卻仍然投不了票?

魔鬼,在細節中。戲中有一幕,很有趣。馬丁路德金跟團隊商量策略,正考慮拉大隊去登記做選民,但是,難題重重:

原來有份交稅,才可以登記做選民。但黑人窮到燶,哪有稅交?

做選民要有人提名,但黑人認識的其他黑人,全部都不是選民,該如何找提名人?

就算你有交稅,並且好彩找到提名人,在交選民登記表時,仍需回答連串關於美國的問題。考官見你是黑人,當然諸多刁難。你屢敗屢戰,最後又無功而還。

大原則是一回事,執行細節又是另一回事。專制政府最耍家的,就是用大原則的糖衣,包裝不公義的陷阱,然後叫你「袋住先」。

算了算了,投票這麼「政治」的事,忘記它,有飯吃就是。不過,黑人總是窮到燶無飯開。因為選民是白人,政策都是保障白人利益,剝削黑人的。

無飯吃,也算了,保住命仔就是。但無數黑人,因為種族仇恨被打、被殺,白人兇徒總是被無罪釋放。因為只有選民才可以出任陪審員,而只有白人才是選民。

塘水滾塘魚。小圈子選舉的恐怖之處,就是把你的政治權利、賺錢權利、生存權利,統共連根拔起。咱們的功能組別,不也同理?

現實中,馬丁路德金的民權抗爭路,走了十多年。香港回歸,踏入第十八年,我們還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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