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2016年,送給自己的禮物,是一片田,還有隨之而來的耕作生活。
是這樣的,近年忽然有種很強烈的想法。如果,人生上半場,不打沒把握的杖。下半場,是不是可以不作有把握的事?
此言一出,友儕紛紛笑曰:「我們只聽說過,那些暢銷書教你,人生下半場,只作有把握的事,怎麼竟調轉了?」
不知道。反正,心底有種強烈慾望,嘗試一些從來不認為自己能做到的事。不論成敗,都叫試過,不是嗎?
去年一口氣去了十二天禪修,是第一炮。今年,開始思考,小時候曾經有過許多想作的事,統統放棄了。因為社會的主流價值告訴你,一個人應該集中火力,把青春投資在成效和回報都最大的事情上。
於是,那些只是喜歡,卻不擅長的事情,隨着年月失落在記憶裡。慢慢連自己也相信了,它本來就不是自己那杯茶。如是者,拋諸腦後許多年,忽然,那心癮像條虫般鑽出來,噢,這感覺,怎麼似曾相識?
失落了的記憶中,有這一幕。小學一年級那年,人人都要報名參加課外活動。我二話不說,選了「園藝學會」。理由很簡單,因為覺得花兒很美。
負責的老師,明顯是個高手,藝高人膽大,第一課就教我們種——非洲紫蘿蘭!對,就是那些看上去很矜貴,葉面有絨毛,太多或太少水,太光或太暗,過度照顧或照顧不足都種不好的紫藍色盆栽。
當老師看着手中的花讚嘆,幾歲的我,就望着自己奄奄一息的小盆栽輕嘆。結果,大半年下來,我種甚麼死甚麼,唯一死不去的,是仙人掌。弱小心靈,內疚死了。旁觀其他同學仔,雖然也種得不怎麼樣,但至少植物還活着。為免不斷殺生,罪孽深重,直到入了大學,我都沒有再種過一株草。(耕耘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