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風度



這一屆特首選舉,很多人談論公關策略,其實,我更想講,風度。

記憶中,近年沒有一個選舉,不論是區議會、立法會,還是特首選舉,過程中完全沒有中傷、醜化、互揭黑材料等等的「negative campaign」。但這一屆,統統欠奉,連論壇「疊聲」也不多見。由始至終,各候選人都是落落大方。

就連不入閘的葉劉,都沒有一貫的「藐咀相」。當大家都用葡萄去揶揄她,她的退選宣言竟沒半點酸溜溜,反而有種「出得嚟行,預咗要還」, 拍心口哽了它的傲氣。

胡官以超低票落敗。不抱怨、不失望,對林鄭送上祝福,還像個長輩般好言相勸,以後要多聽意見。記者問他,「民主300+」是不是違背良心?他說,是,大家放棄了良心和原則,去作策略性投票。但當記者再問,他們是否欺騙了你?胡官斬釘截鐵說,不,大家早已明言,提名不等於投票。是其是,非其非,不妄自菲薄,也不諉過於人,不扮受害者,這就是氣度。

曾俊華在高民望下敗選,沒半點不忿,落選感言第一件事,就是恭喜林鄭,並呼籲大家給她一個機會。而坐定粒六當選的林鄭,也未見趾高氣揚。她的當選宣言,甚至是參選以來的所有發言中,最順耳的。

有戰意,復有風度,絕不容易,看CY就知。不論是佔中拉人,抑或硬考BCA,都是自己窮就不要別人發達的心態。林鄭大概萬沒料到,她施政的最大阻力,原來不是泛民,而是她仆心仆命服侍了五年的梁振英。

曾俊華說過,林鄭是個好人。恐怕對CY,他就說不出口。今屆選舉,令人失望的事情太多,唯一可取,尚算君子之爭。大膽幻想,若由薯片當CE,林鄭當CS,胡官當SJ,委實是有史以來最優雅的特區班子。刻下林鄭組班,落差別要太大。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成也民望 敗也民望



老實講,預咗,但也難免失望、心痛。

如果我們相信,「習握手」不會隨便發生。即是說,北京原本是屬意,或至少不介意曾俊華當特首的。

但當市民喜歡曾俊華,北京就不喜歡曾俊華了。北京只喜歡市民不喜歡的人。北京不喜歡,比北京更能吸引人喜歡的人。此為一黨專政的特色,想起都不寒而慄。

其實,市民喜歡曾俊華,北京求之不得才是。從來沒有一次選舉,主流民意這麼清楚。周五晚上中環那個萬人空巷的燈海,就是鐵證。

力爭真普選的人會問,曾俊華接受831和23條,還夠膽死重申定義龍和道,為甚麼香港人都能接受?

問題本身,就是答案。殘忍,卻是事實。我們終於知道,主流民意,對831、23條和催淚彈,其實不介意。他們不介意候選人屬建制還是泛民,比較介意他是否一個好人。而好人的定義,無關政治。

在曾俊華出現之前,從來沒有一個人,這麼貼近真正的香港人。就連李柱銘、余若薇都做不到。市民對李、余的喜歡,多多少少是一種有距離的尊敬,欣賞他們甘當烈士,為大家爭取一個可望不可即的民主美好新世界。

但對曾俊華,卻是零距離的認同。市民在他身上,看見自己。我們不要做烈士,只要做個好人。我們不要hea,但也不要好搏命好打得。我們不要大理想,只要小確幸,休養生息睇波吃薯片,give me a break。

深黃絲與淺黃絲,與其互相廝殺。不如想想,為甚麼爭取了這麼多年,仍然未能說服香港人,做個好人之外,還該有些精神追求?同理,阿爺是否也該反省一下,對於無要求的香港人,何不放下戒心,大膽信任和放手?

這一場選舉,林鄭嬴了選舉結果,曾俊華贏了我城民心,胡官贏了大家的尊重與致敬。輸掉的,卻是整個香港。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誰令誠哥哽咽



誠哥喎,有甚麼風浪未見過?

一把年紀但老當益壯,富甲一方卻清茶淡飯,潮州漢,大男人,有淚不輕彈。是甚麼令誠哥哽咽,女媧又能否真的補天?

誠哥說得隱晦,但我們都聽得懂。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漢,低低地慣一鋪,很難受吧?由堅持不提名,到最後開腔撑林鄭,香港的未來,返魂乏術吧?

反對林鄭當特首,可以有一百個理由。政治立場不談,最底線的原因,是「無常識」。指的,不是關於如何使用八達通或在哪兒買廁紙,而是向泛民選委哭訴。

她問,點解有人無做野,卻有高民望?自己不停做,卻被當成「衰人」? 堅離地的她,誤把政治當作學校考試。其實,政治,恰恰是考試的相反。努力和IQ,未必是幫助,有時反而是絆腳石。

我們都見過,那些在學校裡長期考第一的模範生。這些獨孤求敗,通常有少少高傲、少少吋、少少獨家村。

反之,那些萬人擁戴、高票當選的學生會主席,通常不是考第一,但也不會太hea。他們愛笑愛玩,才華比較全面,性格也面面俱圓。

獨家村,生人勿近。反而不是最叻(但絕不是渣)的人,令人無壓力,甚至有親和力。正如港姐冠軍通常不是友誼小姐,反之亦然。上天好公平,誠哥話齋,人無完人。

林鄭「無常識」之二,是在泛民面前呼寃。討同情,都要選對象。朋友就算不認同你,最少給你拍拍肩。敵人?不心涼已偷笑。

有人說,哭,不打緊,林鄭最終還是會流淚行勝利道。我反而信,或許大局還有變數。而且為免變數再變,必定在最後關頭才發生。

見報之時,距離投票不足24小時。齊齊集氣,發揮念力。祝願香港,明天已是新一天。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How People Won’t Remember You



我有沒有記錯?第二場特首辯論,明明有兩次,選委們情不自禁,站立拍掌致敬。

一次,是薯片的總結之後。另一次,更早一點,在胡官完成所有答辯發言之後。前者,傳媒事後大書特書。後者,幾乎沒有人記得了。

感動,也很傷感。你知我知,這個辯論台,是胡官的最後舞台。對薯片和林鄭來說,選舉,在326投票後結束。胡官呢,就算是口中「仍然有八成信心」的他,心底都很清楚,自己的勝算,是零。而作為一個促進競爭的角色,隨着最後一次辯論落幕,就只能功成身退。

一直惋惜,整個選舉過程,我們都無暇對他 付出應有的尊重。由一開始,大眾就認定他是陪跑,對他的說話、政綱,也沒有太過認真。

如果薯粉欣賞薯片,是因其「知其不可而為之」,那麼,在這一點上,胡官,不是比他更「不可為而為」嗎?

如果說,薯片比林鄭接近香港人的思維,那麼胡官在平反六四、推翻831、取消TSA等議題上的立場,不更說中了香港人的心聲嗎?

辯論場上,他清醒、到位、一語中的。但我們記得的,是林鄭如何被他奚落,而不是他的辯才和抱負。有人說他是薯片的助攻,有人說他來𠝹薯片的票,我更相信的,是他壓根兒不在乎別人怎麼講。

薯片的得力助手羅永聰說,「作為一個從政的人,最緊要的不是我們做到甚麼、得到甚麼,而是普羅老百姓如何記得我們。」How people will remember you。

這句話,若應用在胡官身上,應改寫為:「作為一個從政的人,最緊要的不是別人如何記得我們,而是儘管無人記得,我們仍然願意去做點甚麼。」

How people won’t remember you。其實,胡官本無必要淌這池渾水。衷心致敬。

2017年3月19日星期日

薯粉



等到現在才寫他,因為,有些感受,想搞清楚才講。

薯粉,是怎樣煉成的?一個在一、兩年前,民望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人,一下子變成我城救星,帶領大家發一個團結與信任的夢,變化,可不算少。

他是個好人。肯定的。光是一幀扶胡官下台的背影照,已勝過千言萬語。但一個好人,不一定有粉絲,也未必眾望所歸。

薯粉,是無敵的公關策略催生的。每一炮,都看得人好舒服。麥齊光、曾太、阿聰,時間掌握,妙不可言

薯粉,也是「相對民望」衍生的。「相對」,因為要不是對手犯眾僧,就沒有薯片的高民望。我們把對她的不滿,轉化成對他的喜歡,此之為「lesser evil」。

真正的民望,只有在一人一票真普選的情況下 才能如實掌握。假戲真做,群眾齊齊幻想,雖則無票,但至少,心水當選了。這個想法,很危險。

我們都聽過的:無民主,唔緊要,有個好的領導就夠了。無法治,唔緊要,有個清官包青天就夠了。不認不認還需認,骨子裡,我們都犬儒得很。

壞的制度,並不因為一個好人而變好。無論我們有多喜歡他,他始終是小圈子的產物。無論他有多高的民望,他仍然不會因為市民愛戴就擱下23條、忘記831。

如果有普選,相信會出現更多更好的選擇。薯片所做的,只是一個正常候選人面對普選該做的事。然而他的光環,正正是建立在一個小圈子之上。

薯粉感動,因為薯片知其不可而為之。但,真的不可為嗎?搞不好,阿爺由此至終不介意薯片當特首。公就我贏,字就你輸,一吹鷄就逆轉勝。

民望,不等於認受性——正正是今屆選舉,最弔詭之處。在變成薯粉之前,我們有沒有能力,保持這種清醒?

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

上帝的沈默



為了殉道,可以去得幾盡?

一個人最極致的付出,是自我犧牲。但對殉道者來說,死亡不可畏,反而求仁得仁。然而,假若決志殉道的是自己,最後犧牲的卻是別人,又如何?

馬田史高西斯磨劍二十八年,一套《沈默》表面上叩問的,是上帝眼見信徒被逼害,何以忍心一直沈默。但更值得思考的或許是,奉信仰之名的堅持,究竟真是上帝的旨意,抑或只是人類驕傲的自以為是?

17世紀的日本,封殺天主教,但不會把傳教士置諸死地,因為傳教士的死,往往凝聚更多信徒。他們要的,是傳教士公然叛教,傷盡信徒的心,教會不攻自破。若不就範,政府就把農民信眾搜刮出來,逐一用最殘酷的方法處決。

作為傳教士,妥協不?若不妥協,想保護的,是上帝的名,抑或自己的清譽?明明可以叫停殺戮,為甚麼不?他在筋疲力盡之際望向湖面,倒影出耶穌的臉。恩師罵他,你以耶穌自比,但外面那些呻吟掙扎的百姓,他們甚至沒有你那殉道者的光環,卻為了你白白犧牲。

傅教士不能接受,當年冒死到日本傳教的恩師公然叛教。他認為死者的血不能白流,所以要戰鬥到底。恩師卻說,我現在擁有的一切:名字、妻子、孩子,都繼承自被砍首的日本信徒!為了不再流血,更要妥協。傳教士罵日本政府逼害信徒,日本政府說,不,是你的堅持,逼死他們。

電影長達三小時的辯證過程,大大衝擊着教徒的信仰基礎。當世人批評猶達斯出賣耶穌,彼得後悔三次不認主,《沈默》卻仿彿在說,寧願信念不出櫃,也不要烈士的光環,更不要生靈塗炭。

難道沉默的終極答案,就是臨終時手心的蚊型十字架?抑或是傳教士身邊那個賴死不走的小人物,徒然在永恆的犯錯與告解當中,無限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