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納許在著作《剛剛好的生活》裡,提出了一個有趣觀點。
潮流興講簡約生活,吃不要過飽,工作不要過勞,財物無需太多,避免資訊疲勞等等,這些咱們都懂。但約翰進一步建議:選擇不過三。
有主意的人,不需要太多選擇,因為知道自己要甚麼。研究與了解每個選擇,要耐性。而說一不二的人,通常最無耐性,徒添浮躁。
拿不定主意的人,也不適合有太多選擇,因為他們慣性後悔。選了甲,就後悔沒選乙。選擇乙,就後悔沒選甲。有多少選擇,就有多少後悔,徒添焦慮。
是以,生活裡的大小事務,由置業到買廁紙,都不宜多於三個選擇。太少?不,減少選擇的關鍵,在於如何定義選擇。
大相逕庭的,才算是選擇。幾乎看不出分別的,就不必糾纏。例如購買產品,可以比較品牌、價錢和功能。但同一個牌子、價錢相約、長闊高只差一、兩厘米的型號,也要左思右想,就是負累。
消費社會提供的選擇,其實沒有眼見那麼多。新產品,不代表新發明,大多是舊瓶新酒,象徵式改動一下再促銷,卻令我們陷入了庸人自擾、荒死執輸的困局。
當然,分別大小,因人而異。例如在普通人眼中大同小異的數十部相機,看在專業攝影師眼中,差之亳厘,謬之千里。那麼,不打緊,既然差距這麼遠,下決定有多難?
差別大,不難抉擇。差別小,不值得抉擇。套用這個原則,生活忽然變得極輕省。大聲,不代表無禮貌。下決定夠乾脆,不代表沒想清楚。反之,往往只有最了解自己的人,才可以當機立斷。
擔心選擇錯誤,是最不值得的憂慮,也是大部分人不快樂的源頭。減少選擇,自能減少擔心。本來無一物,剛剛好的生活就是,慎防凡事「諗多左」。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