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隨便走進一間書局,最當眼處的一連幾張「豬肉枱」,都肯定放滿大堆繪本。
用圖畫說故事,本非壞事。例如馬仔的「低能」系列,以抵死的筆觸,去描繪生活裡的蝦碌,影像意會,的確比文字交代傳神得多。又例如多年前次文化堂出版的<大自在.小自在>,用漫畫深入淺出討論佛理,頗有點蔡志忠大師的影子,外行人讀來都津津有味。
畫用得好,可與文字互相輝映。不過,一窩峰東施效顰,又是另一回事。坊間更多的繒本,不過是把文字所說的,用圖畫再交代一遍。例如提到主角傷心,旁邊就有個傷心人兒;連逛街食飯上廁所,都要付圖說明。明明是成人讀物,製作得像本小學生認字書。而且題材寧濫無缺,食療有繪本,醫學書都出繪本。不禁嘆一句,文字媒體,當真過氣如斯?
閱讀之所以過癮,不外乎因為作者經歷了觀察、組織和表達的過程去創作;來到讀者手上,就靠理解、想像和感情投射去接通頻道。神交往來,耐人尋味。好的書,翻看再翻看,仍有無限可能性。如果每個詞語都要畫公仔畫出腸去翻譯,還有啥意思?
近日在書局找同框作者屈穎妍的新書,遍尋不獲。到櫃台查詢,售貨員竟答曰:「有,是新出的漫畫!」(吓?!)說時遲那時快,他已一個箭步跑到繪本堆中,抽出屈的新作。
「這明明是散文結集,怎會是漫畫?」我邊翻着書在爭辯。售貨員看了看那可愛的封面,和當中的少量插圖,瞟我一眼,淡淡然拋出一句:「歸類在這邊,賣得好一點。」
唉,讀者反智,書商更反智。再好的文字,都要被迫扮作漫畫才能促銷,也就難怪當今城市人,都缺乏想像力和創意了。
3 則留言:
If we can see all children and adults are having NDS with them during travel instead of books, you can notice the culture has been changed and we will become the caveman again.
在少女們只顧在NDS上炒菜而忽略了廚房的年代,「繪本」可能是唯一仍吸引青少年入書局買書閱讀的方法,希望他們開了閱讀的胃口,會改看其他書。
「『扮作漫畫』才能促銷」?!非常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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