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優次

由主流(政府工)轉投非主流行列(自由人),時常都被問及許多奇怪問題。

當中,又以這一問最有趣:當興趣變成工作,就不怕連興趣都沒有了?

我語塞,因為其實不論在主流還是邊緣,我從來都是興趣先行。興趣轉了,工作模式便跟着轉。

喜歡一個人,日子久了感覺會淡,但怎都比對着討厭的人好。

終日幹喜歡的事,新鮮感會遞減,但沒可能比24小時都幹不愛的事感覺更壞。

更何況,興趣要花錢。變成工作,倒過來還能賺點錢。

太愛之,寧可少踫之──我認為這只是愛情小說內的騙人對白。

而事實上,我認識大部分自由人朋友,都是愈來愈愛自己的工作的。

疑團解開,始於某飯聚。某人提議,不如嘗試列出我們選擇工作的優次考慮?對照,原來還真有趣。

一致同意,餬口,一定是底線。飯都開不了還挑工作的,可以不理。

餬口之上,自由人的排序,依次如下:做自己相信的事、與理念一致的人合作、金錢回報、作息平衡。

反觀從事主流行業者:後生的,金錢為上。成了家的,作息平衡要緊。其餘二者,隨緣就是。

同事能成朋友是福氣,老死不往還無不可。不需有情有義,但求無怨無仇。

上班所作的,是老闆相信的事(不幸地,那跟自己相信的,通常不是同一回事。)

噢,懂了。如果工作是為了多些休息,興趣不但不能助你達標,更反過來令你上癮、沈溺、不眠不休斷六親。

工作為賺錢,興趣卻通常回報低,否則早己是你的正職了。

興趣變了工作,就連興趣都變得討厭?視乎當事人,究竟期望從工作中得到甚麼。

記得一位正值壯年的醫生朋友,重病初癒後的領悟是:從此,只做喜歡而正確的事。二者兼備的,粗略估計,活三世也幹不完,何必退而求其次?

他的話,我奉為座右銘,願與天下打工仔共勉之。

4 則留言:

Frostig 說...

Thanks!

So well-said!!! When I was first asked THAT exact question, I tried to think about WHAT I should work for, but the PRIORITY was not yet quite established.

I mean, for me, becoming a freelancer means I have chosen INTERESTS in front of many other things. And of course, for me then, WORK was just for BREAKS and HOLIDAYS. I.e.: WHY I worked was just to enjoy the time that I didn't need to work......

I think there are people who would really get to hate what they used to love once they are REQUESTED to do those stuffs BY DEADLINES *ALL THE TIME*, not only getting bored, but WE are not that kind of people, pretty obviously; so, enjoy your freelance life, enjoy your jobs, your LIFE!!!

You have established a LOVELY lifestyle, and I am working so hard for it now!!! ;-)


Thanks for your timely & warm reminder, Ms. Wong!

Echo 說...

我認同妳的看法和人生方向。

而我覺得優次不同有可能是做決定的人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歡什麼,這或者基於他們的目光只集中在一向關注的事物之上,並沒有意識到生命中有其他選擇。

我自己就覺得吸收新知識(i.e 從書,工作什至旅行中)是一個好的途徑去了解其他選擇,亦同時了解自己想要什麼。

匿名 說...

黃小姐,很喜歡看你的部落格,你總是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而鎖定目標.
想請教:社會到了一個極混沌時代,人們被時間及「社會的要求」不斷擠壓著,當工作及檔期排得令自己覺得一天或應該要有四十八小時才足夠的時候,很有透不過氣來的感覺.回應你這篇文章,當發覺連什麼為自身興趣也真的忘記了,尋找千篇不果,就像迷失了人生方向...黃小姐會有什麼高見打破困局?謝謝.

Carl 說...

我是一個網球教練, 很認同你的看法, 我也在做自己喜歡的興趣及職業,而且越做知道得透徹, 更有幹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