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前,我都在念書。三十歲後,開始教書。於我,一年之計,不在於春,在秋收的九月。而暑假,雖仍有工作,倒也算是「年終」的休息及整固期了。
說是整固,不過是不停看書、思考。這天,偶然讀到它,豁然開朗。
它,是《開除自己的總經理》。總經理,是王文華,即《蛋白質女孩》的作者。寫愛情,他大賣。我愛的,卻是他寫自己。
旅居紐約、東京、佛羅里達;任職過Dun&Bradsheet、廸士尼電影公司和MTV電視;當過推銷員、作家、節目主持;他不安於室、愛玩愛笑,卻同時有著極高的自我要求。
他以幽默的文字回顧黃金十年,沒有比較,只有自省。但我看到的,都是跟主流那麼不一樣的價值。
在紐約忙得天昏地暗,他豁出去兼讀電影製作。因為他認為「熱情不能供養在家」,「沒時間」也從不是不作某事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沒熱情」。
他全力以赴爭取自己想要的,不問值得與否,就算不能到達目的地,他仍相信「這樣的過程,令生命更有趣」。踏遍天涯,他的結論是「不需要活在第一流的城市,而是要在任何城市,過第一流的生活」。
別人的價值,不必然是自己的價值。相親的女孩,都只着緊他的名片。他反問為甚麼一份工,竟能比一個人有趣。他辭職,別人說: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他也反問,為什麼休息,不能就只是為了休息?
他相信人生最值得的決定,總有一些風險。開除自己那刻,他沒犯錯,沒跟上司鬧不和,更沒令公司虧本,原因不過是「在這裡我只是一盞平庸的日光燈。達到了功能,但從不引人入勝」。
人要找最熱愛的事來幹,要幹便要發光發熱。他的想法說到我心坎裡,同時讓我知道,還有很長的修行路。猶幸此路不孤,前輩早己現身說法。
2 則留言:
好傢伙!
有忠於自己的勇氣!
你好!我是大埔恩主教書院學生,現正進行通識教育科專題研究報告,探討港孩自理能力問題嚴重是炒作式的結果還是屬普遍現象. 有幾條簡短的問題想請教一下你的看法,可以留下一個E-mail 或任何聯絡方法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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