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

聰明一點就夠

看見團購盛行,其實,我很替黎智英不值。

十多年前的蘋果速銷,賣的,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概念:日常用品,以某一個數量,付以特定折扣,網上一click,就送到府上。

未幾,速銷未捷身先死。大家都一口咬定,香港人都愛親手選購貨物。

團購的興起,把此說徹底推翻。事實是,用慣用熟的商品,根本不需親眼見親手碰。蘋果輸掉的,現在想來,其實是時機。

九十年代中期,互聯網只是IT人的玩意。把最大眾化的購物行為,放諸小眾的世界,先天不足,難有發圍。買東西的是師奶,但師奶多不上網,怎辦?

今日,張三李四,沒有電腦會死。網上購物,不過是發電郵、寫網誌、炒股票、看新聞以外的一個等閒動作。facebook的熱潮剛喘定,團購便冒出頭來。

情況也像免費報紙。十多年前,行內已在醞釀,吹不成風,乃欠東風。

今日,網上新聞要多詳盡有多詳盡,誰還肯付六元買報紙?開拓免費市場,不賣資訊賣廣告,成行成市,原來又不是難事。

想起電影《色情男女》內,資深攝影師對堅持走前一步、卻也生活潦倒的導演張國榮說:「做人,不要走得太快。剛剛快人一兩年就好了。」

彼岸的蘋果,也一樣。iPhone,是smart phone的進步;iPod是MP3的延續;iPad是tablet PC的再生。

喬布斯的強項,不是石破天驚的創作,而是妙想天開的改良。他把自己的研發目標,定在受眾正好極需要、卻又剛好想不出的臨界點上,一個事業王國,就此建立了出來。

是老掉牙的道理吧。消費,為的,從來是一分新鮮感,九分共鳴感。太早提出大眾還沒準備接收的,就浪費了一個好主意。

做人,不好太聰明,剛好比別人聰明一點點就夠了。

3 則留言:

匿名 說...

"做人,不好太聰明,剛好比別人聰明一點點就夠了。"

不太同意. 做人, 最好大智若愚, 不要大智若智, 最不好是大愚若智.

匿名 說...

Good observation!

And I guess another reason for "apple express"'s failure was that the two leading chain supermarkets threatened many major products suppliers to not provide products to it. Without the normal products people usually purchased, people did not prefer to shop at apple express.

說...

話唔定係黎智英好彩!

雖然世界各地都有local嘅groupon,但宗家嘅groupon一直虧損而冇人接手,話就話搞ipo估值25bil,但就算集資成功都只夠佢地keep住蝕一段時間。如果groupon冇法轉虧為盛,將會係呢個decade入面最為人津津樂道嘅epic f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