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銀紙咁薄,一張$500紙般薄。
考試局曾經用「送花」來考通識,不知道下年會不會借「人情」來出題。
多角度思考。赴宴的人說,酒席地點非我所選,若找數的責任在賓客,所有新婚夫婦都會選四季酒店。
到了某些年紀,年中飲宴十次八次,每次人情八百至一千,足夠多供一份強積金。人窮,朋友也最好少交點。
一對新人說,數是我找的,但地點,是雙方家長選的。四老都不揮霍,但這個有些食物的考慮,那個有點交通的限制,加起來,就是勞民傷財。
由家長找數吧。不過,家長的積蓄,都給新人作首期買了樓。因為現代新婚夫婦,都是在買樓與擺酒間,二擇其一的。
先買樓,後註冊,期間同居,不是所有人能接受。先擺酒,後買樓,分開住分開生活,結了婚等於沒結。
人情做幾多,原來不是通識題,而是扶貧題。窮夫妻遇上窮朋友,塘水滾塘魚,患難見真情。
打自由工者,三幾個月無糧出是等閒事,自動地識趣地謝絕飲宴。反過來,有人會把長期糧尾的朋友剔除於宴請名單,另搞聚會,落得盡興自在。
我做人情,看交情,也看需要。環境好的,少付點。等錢駛的,盡力進貢。如果惡死港女收的是我的人情,可以息怒,只證明有人看得起你的賺錢能力。
不過,有人勸我,這種劫富濟貧的心態,只適用於做帛金,不應用於付人情,大吉利是……
付人情若是誠意,尚且可以金額衡量高低。收人情的,怎樣才算得體?反而考起。
話說某次飲宴翌日,接獲一對新人來電,親口為人情道謝!新婚燕爾,二人一覺醒來就一個一個電話的打。相信所有賓客,受寵若驚之外,只覺超級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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