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標準工時的真正敵人


CY語出驚人,搶了討論中的最高工時的風頭。其實,研究最高工時,遠比最低工資有趣。

最低工資是下限,無打工仔會反對工資下限。但最高工時是上限,爭議就大得多。

有了上限,有人慶幸終於有作息平衡,可以準時放工尋歡拍拖親子去。有人卻苦惱,無兒無女無朋友無興趣,連工作都不許,心理更加不平衡。你有自由爭取休息,為什麼工作狂就沒有自由瘋狂工作?

香港人喜歡選擇,一個「限」字,很嚇人。所以,工會說,不如不設最高工時,只設標準工時。一但超標,加倍補水。

保安員一天工作十二小時,立法後,八小時以上要付1.5倍人工,即是整體人工多了六份一。

但也有可能,僱主把兩更變三更,多請一人,每人八小時。結果每位保安的實際收入,反倒少了三份一。

中高層的處境,更有趣。嚴格來說,無人介意你何時放工。不過上司都喜歡黃昏五時才來敲門:「這個,明早九時做好放我枱面。」然後,很貼心的補一句:「不要幹得太晚喲。」

工時有限,工作無限。真正的問題,不是工時過長,而是工作量太多,但法例又規管不了工作量。標準工時的真正意思是,以往在公司開OT,立法後在家中開。

很沮喪吧。不不不,如果--即管想像這個很大的「如果」--打工仔有膽團結起來,堅持不作無償超時,有法律作後循,僱主也無可奈何。最多,像多請一個保安般,加人手,減人工。

那又除非--另一個很大的「除非」--打工仔減了人工也能生活。生活艱難的人,最負擔不了的,又是甚麼?當然是租金或房貸了。噢,怎麼所有政策討論,兜來兜去,最終都得回到地產霸權的老調上來?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兩更變三更,自然需要更多人手,人手供不應求,自然會調高人工吸引人入呢行。

就係因為冇標準工時,三更變二更,道道都請少咗人,導致更多人失業,失業既人為咗生活,自然接受更低工資,為了省錢,少了光顧中低檔食肆及商店,受害的中低檔食肆及商店,自然被大財團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