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羅生門式告白


好期待《北方的金絲雀》上畫。

友儕都知道我是湊佳苗的粉絲。然而他們都很懷疑怎麼我竟是湊佳苗的紛絲。

因為,推理小說從來不是我杯茶。福爾摩斯我是為了考試才讀,Agatha Christie不特別鍾情,衛斯理看過卻無甚記憶。

推理小說的重點,是迷團。迷底一掀開,就再沒有細味的空間。而我,對迷團又不特別着迷。誰有興趣知道,某甲如何用高超的技巧殺了某乙;又或者阿丙計算精準最後設局害了阿丁?

只有湊佳苗的作品,我會等着出版,部部追看,每有改編電影也即時入場。人人都說,湊佳苗的作品媲美《羅生門》,我不同意。其實,它比《羅生門》走得更前。

在羅生門的世界裡,每個人在憶述事情時,都故意隱瞞了甚麼,得出有利自己的版本。作者想講的,是人性自我保護的私心。

湊佳苗的筆下,人人都坦白。就算隱瞞了,也會在下一章劈頭一句:「其實,那天的我,說了好幾個謊話……」,把真相和盤托出。

這些人物,不但未必有私心,有時還會反過來,爭相承認責任。然而,高手卻在於,儘管無人說謊,你仍然永遠不會知道真相。

因為,每個人都是憑藉自己的理解去說故事。人的經歷,形成審視事物的不同前設。有人出於內疚,有人慣性自卑,有人揮不去童年陰影……

如果其他推理小說是一門科學,湊佳苗關注的,恐怕就是人文科學。好看的,不是情節,而是心理,無論翻看多少次,你仍然驚訝於人性之耐人尋味。

由代表作《告白》至今,她都是用同一個方法去說故事。厲害的是,讀來不覺重覆,反而愈見精煉。她的作品不像小說,更像小說的外傳,由登場人物逐一剖白內心。而外傳,總是比正傳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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