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報之日,遊行已過。
上街人數,勢必又惹來各種解讀。但對出來行的人來說,以前,我們還很在意數字的準確度。今天,早已懶得爭拗,為自己相信的,認真表態就好。
有個問題,我是一直不懂回答的。不少香港人嚮往民主,卻似乎無人大聲疾呼,我討厭民主。他們,有另一個無敵講法:
「某個人的民主才是民主,這是哪門子的民主?」
「強迫別人去追求民主,不也是變相獨裁?」
爭取民主最棘手的地方,是你永遠難於向人解釋,箇中的大是大非。
如果有人販賣奴隸,你會鄙視他,因為侵犯人權。如果有人殺人放火,大家群起而攻之,因為違反公義。
但有人嚮往民主,有人不,簡單一句「取向不同」,四両就把千斤撥掉,講多無謂。然而,民主之有與無,真的只如不要橙要蘋果?
抑或,民主精神講求的平等、博愛、權力制衡,都是人所欣羨的普世價值。退一萬步講,如果我們真的寧可獨裁,是不是都應該經過思考、商討,才作出這個集體決定?
我完全同意民主不應被強加,當然更不是某人說了算。真金不怕紅爐火,我們歡迎挑戰,也歡迎辯論。這裡講的,是有基礎、有理據、有邏輯的辯論。事實上,一個社會的進步過程,合該如此。每個人都把心中的理想拋出來,思想撞擊一下,遷就協調一些,去蕪存菁一點,社會就慢慢向前行了。
反之,大部分「真民主就該容許別人不爭民主」的擁護者,其實是在迴避討論、扼殺討論、打擊討論、滋擾討論。果真如此,乾脆一句,我無興趣,就是了。每個人都有權對任何事情不在乎的,但拜託,別再搬出冠冕堂皇的藉口。要不,請拿出高水平的反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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