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

糾纏的代價


林老師的事件,沒完沒了。

坦白說,類似事件,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既然無逸無之,就很值得研究一下,香港人是如何審視問題的了。

如果一件事情,至少有「動機、觀點和表達手法」三個部分,最值得討論的是甚麼?當然是觀點。因為揣測動機,無助改變世界。改善表達手法,也只屬輔助。真正能夠改寫人類命運的,是觀點的討論、深化、實踐及修正,令社會邁向一個里程碑,古往今來皆如此。

可惜的是,觀點往往也是最少人認真處理的。反之,我們總是因為一些表達手法,就否定了整件事:「講粗口係咪唔先?係就無資格再講其他野!」

又或者,我們總是愛以一個出發點,否定一個觀點。「擺明係阿爺既人,唔駛理佢啦!」。部分支持民主的人的這種偏見,就是一例。


沒有人(包括林老師的),認為潑婦罵街是對的。但是,討論應否停留於這一點,就很值得商榷。又例如,有人說議員講粗口教壞細路。講真,有多少人會認為議員合該講粗口?然而,我們有兩個選擇:一、清楚批評了表達方式,就「move on」,繼而思考背後觀點;二、批評、批評、再批評,三幅被,原地踏步糾纏下去。

如果林老師講粗口的代價,是接受聲討;那麼無止境聲討的代價,就是平白無端浪費了許多解決問題的光陰。在極度分裂的社會,無人有興趣討論觀點,最有興趣互相否定,卻忘了如果搞事者有心靠出位食糊,公審不過是助慶;如果只是一時衝動,根本不值得無了期糾纏。倘若我們把聲討的氣力,用在建設一個有效的制度上,無風起浪的人,也早已沒有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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