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政改為了甚麼?(二)



上回提及,政改諮詢,你我一定要回應。因為倘若今天不表態,他日有了一人一票(那怕名不符實),再談改進,政府睬你都傻。

但要表態,得先把一些根本問題,想得很清楚。最重要的思考點,莫過於:目前政府的管治,有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在哪?

有人說,近年社會矛盾多多。例如有人想扶貧,但有人不贊成加稅。有人主張復建公營房屋,卻有人認為不應干預樓市。

然而意見不一,其實很正常。人人意見一致,才不正常。一家人事事思路一致都好難,何況一個社會?所以,有不同意見,不代表管治有問題。意見不能在理性的平台上溝通,導致諸事不順,才是管治的最大敵人。

近年有個很恐怖的現象,就是不論議題,人人極速扯火,永不言和。你有你講,我有我吵。每個人都爭着發言,無人聽別人發言。你叫他冷靜點,他咬牙切齒:我──未──講──完!

有人借文革來形容刻下氣氛。但這些人的解決方法是:跟他所批評的人,鬥大聲。

一群長期情緒激動的人走在一起,你想起甚麼?我想起家暴。同一屋簷下,有人狂躁、有人抑鬱、有人訴諸暴力,反正就沒法齊齊安靜下來,說一句話。

遇上這個情況,社工會告訴你,要把當事人分開。然而,除了移民,人民是無法跟一個政府分開的。

市民跟政府,就像一對關係極差,卻又不能離婚的夫婦。雞犬不寧絕不出奇,不搞出人命已經偷笑,遑論要推動或實施政策。

政改的意義,就是為了令早已反面的各式人等,願意重回談判桌;令社會由癱瘓的處境,返回工作狀態。做得到的話,功德無量。然而,要有怎樣的制度,才有這種效果?(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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