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志朋友,為着近日連串恐同活動,忿忿不平。
時代不同了,要反甚麼,手法都變得高明而迂迴得多。很少人會像「愛港之聲」主席高達斌般,為撑極權,大聲疾呼當年六四「天安門廣場上無人死」。直通通、赤裸裸,今天恐怕連國家領導人都不敢厚着臉皮這樣說。
今時今日,我們懂得包裝、懂得語言偽術。所以,要維穩,我們不談打壓,只談和諧。要反對平權,不談打壓同志,只談「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儘管這種此地無銀的宣言,早已露出歧視的狐狸尾巴,然而任何團體都有權出錢出力去倡議所信奉的價值,哪怕是一種高度排他的價值。
所以,如果基右團體純粹發動宣傳機器,被排擠的小眾,不忿白不忿,卻也是無可奈何的。但事情並非如此。鋪天蓋地的圍攻和滋擾,甚至波及扶助小眾的社福機構,例如小童群益會旗下的「性向無限」計劃,有社工甚至因此受傷送院。那麼,值得問的就是,我們究竟是反對某一種關係?抑或反對「反歧視」?還是反對「保護小眾免受歧視的人」?
文明理性的人,無論多麼不認同某種取向,都不會支持任何形式的歧視,更不會否定受歧視的人都需要被保護。道不同,可以不相為謀,可以針鋒相對,但所有的辯論,合該在平等的立場上進行,沒有人比另一個人更優越,直人不比孿人更優越,反之亦然。
我反對A,所以歧視A,並因而對付保護A的人──這種野蠻的思想,在香港愈來愈無孔不入。話說回來,我也嚮往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如果反對的人,來跟我辯論我的人生選擇,我會還他一句,干卿底事?如此想來,我們又有甚麼權利,干涉同志如何相愛?
4 則留言:
//....干卿底事?如此想來,我們又有甚麼權利,干涉同志如何相愛?....//
現今沒有人有興趣理會同志們私下幹什麼 , 同性戀 , 就當是食煙 , 榴槤 , 臭豆腐 , 各有各喜好吧
但 同性戀 和 同性婚姻 是兩回事 , 你們搞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名份」, 有沒有考慮到其他人的感受呢 ? 法律權益問題 , 可用同居協約的方式解決吧
在同一個社會生活 , 有些事情要妥協的 , 經常用「歧視」兩個字 , 來行使小眾暴力 , 很令人反感的
現在見到用「歧視」做理由的說法 , 愈來愈不耐煩了 , 好似只要打響「歧視」兩個字 , 就大X晒咁 !
明樂,不要再以歧視和平權作藉口了。
請自問,現在那些所謂的小眾有否尊重過人家的信仰自由?是不是人家表達對自己所相信和堅持的,只要不合小眾心意或是反對聲音就冠以歧視等標籤?
你口口聲聲說平權,我想問你,假如男人自稱有女性傾向,要進入女廁,因為平權,所以我們應予以批准,對嗎?但假如這男人只是以性傾向作為藉口,實際是去偷窺女生呢?要怎樣防範?界限怎定?
如果凡事平權,是不是他可以和動物也結婚,因為他們相愛?是不是可以男的多娶幾個老婆,女的多嫁幾個老公?是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以平權作為藉口?
Freedom is not unlimited, it should be bounded by moral values.
凡事平權,只會濫用自由,踐踏道德倫常的價值,破壞大自然的定律。請不要再以歧視和平權作藉口,這太虛偽了!
// ...但 同性戀 和 同性婚姻 是兩回事 , 你們搞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名份」, 有沒有考慮到其他人的感受呢 ? 法律權益問題 , 可用同居協約的方式解決吧 ...//
可否詳說是怎樣的兩回事, 怎樣攪壞名份, 他人的感受有甚麼影響? (包括想同性婚姻的人的感受嗎?)
那麼異性婚姻, 又可否用同居協約的方式解決?
回應第二位匿名者:明樂家沒有說凡事以平權解決,只是你這匿名者曲解了。
首先,你說那些所謂小眾如何不尊重別人信仰自由?異性戀戀人有婚姻制度保障他們的利益,基本法亦列明香港有信仰自由,實際上實踐信仰方面亦甚少受打壓,反之同性戀不能在香港有合法婚姻。很多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可以花大量金錢製作橫額,甚至登報發聲明,反之,支持的很難有這種資源。沒有法律保障,且缺乏資源的人,去歧視受法律保障,且擁有較多資源的人,弱者歧視強者,何以說得通?
還有,你所謂男性入女廁的假設,根本站不住腳,因為這涉及女性私隱權。這亦解釋為何變性者必須經醫生診斷有性別障礙認知,因就是不想藉此偷窺。動物婚姻亦是,因動物不能如人一樣,有理智作出判斷,及承擔後果。但同性婚姻,並不涉及任何侵害某個人的利益。要反對的,大可拿出別國經驗,如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法國這些已實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看看他們的家庭價值如何被摧毀,道德如何淪亡(如有的話),而不是叫別人杯葛一些組織,甚至傷害他人。你幾不同意他人也好,他人沒有傷害你,你根本沒可能去傷害人,moral value有教大家去傷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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