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ham Moore在奧斯卡的頒獎台上說:「stay weird,stay different。」
Graham筆下的天才解密者,最終因為性取向而被處決。Graham自己,十六歲那年也曾經自殺,因為自覺是另類。
有時我們以為,這世代早已沒有明目張膽的歧視了,但無形的抗拒和戒心,卻又無處不在。當災的,不獨是性小眾,還有性格的小眾、生活態度的小眾、人生價值的小眾……
另類,是有代價的。值得思考的卻是,這代價,誰來負?原來,不止當事人。
一直記得這件事:朋友在某大機構工作,曾做過一個追蹤性的內部研究。結果發現,已出櫃的同志,比未出櫃的,生產力長期高出至少三分一。
數據分析以外,還有質化訪問──出櫃之事前與事後。同志自白,出櫃前,返工是怎樣的呢?
比如說,開會一小時,打後的兩、三小時,總是心不在焉:「我剛才的表現,還可以嗎?這語氣、這說話、這手勢,會讓人看穿嗎?那個誰誰誰,是不是早已識穿了?他怎知道?聽哪個誰說的?那麼,那個誰,又是聽哪個誰說的呢……」
相反,出櫃後,反正已豁出去,沒有了心理包袱,工作就是工作。又或者,索性只選擇開明的公司去應徵,省得有壓力。
該機構,看罷研究結果,結論是:為了確保有最多的招聘選擇,以及最高的生產效率,最有效的方法,是讓員工「做自己」!
我們常常強調競爭力。做自己,就是競爭力。讓員工做自己,就是機構的競爭力。讓社會大同,就是城市的競爭力。
就像當日自覺另類的Graham,因為有空間去做那個很怪的自己,最終走上奧斯卡頒獎台。人強,不需要馬壯。做自己,不是負面的怪(weird),只是世間難得的與眾不同(diffe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