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傳五十大壽,桃李回巢,濟濟一堂。無奈周六晚的大好吉日,我例牌要教書,錯過了那浮誇得有點像俞蘭節的大紅花牌,還有不同年代「張佬人」熱熱鬧鬧的笑聲。
望梅止渴,唯有細閱各方洗版補數,報章專欄亦不放過,區家麟的「不爭與爭」,讀得人會心微笑。
家麟說,唸新聞的人,大都有種「不爭」的特質。此話,說對了一半。因為,在很多人眼中,記者其實是爭甚麼都要爭到為止的人,好恐怖。
記得某新聞系同學憶述,當年為了追「小小超」扑咪,誓死快過所有行家,破了自己畢生短跑紀錄,開心到飛起,事後大腿痛了一星期。唔爭?你就想。
也曾有位男同學的媽媽,三時五刻就提醒他,你找誰做老婆都行,就是不要找記者。女記者,唔同人咁品!
早前網上廣傳「不要和記者談戀愛的八大原因」,對號入座,你會發現,說得再對沒有。如果我是男生,也不會娶自己做老婆。
但是,明眼人會看穿,查實記者,往往鱷魚頭老襯底。訪問權貴像鐵嘴雞,跟弱小對談卻份外眼淺。太天真太傻,就是我們這種人。視公義如瑰寶,視錢財如糞土。
是以家麟說的「不爭」,是指不爭名利。人人拿着頂尖成績,打一份工時最長,人工最賤的工。以前,媽媽問我和兩位堂弟,如果有多於一份聘書,你幹哪一份?大堂弟說:錢多嗰份。二堂弟說:唔駛做嗰份。我說:想做嗰份。張佬人,究竟是不是香港人?
如果我們肯用爭新聞的蠻勁去追名逐利,恐怕一早發了達。如果用做新聞的敏銳與細心去討好男生,早已風光出嫁。但這些兩袖清風的宅男剩女,都有別人恨不到的天賜,就是──唔同人咁品,當怪咖當得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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