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

有得揀 揀唔揀



今日,區議會選舉。

今年,氣氛很淡。報章報道少得可憐,一不小心,就走漏眼。就算有,都只是巴掌大小的訊息。記憶中最搶眼的,不過是個多月前介紹過一些年輕的參選者。

大台的區選環節更有趣。在節目與節目之間,主要用來攝時間。內容,一個模,大致如下:「(遠鏡橫掃某區)XX區的XX問題,一直備受關注,不知兩位候選人,又會如何處理?(稍頓,鏡頭轉)阿甲,XX歲,職業XX,XX黨。(再轉)阿乙,XX歲,職業XX,XX黨」──一分鐘不夠,講完。那問非所答的程度,叫人啼笑皆非。

無氣氛,無話題,候選人認知度自然低。友儕飯局中,有人說,她那一區,兩個人候選,一個,她不喜歡,另一個,完全不認識,如何是好?眾口一詞,竟然是──投白票吧,也算是盡了公民責任。

近年流行投白票,但問心,我覺得,白票只適宜在一個情況下使用:當所有候選人的質素都低得不能接受的時候。即是如果阿爺先選好三個一丘之貉讓我選一個特首,我會投白票。

但是,如果情況是,一個質素低,另一個質素不清楚。那麼,至少可以:一、用剔除法,剔除討厭的一個,選未知的一個。二、嘗試認識新人,例如花幾分鐘看看政綱單張,或親身聊幾句,感覺還可以的話,讓他一試。假如表現不佳,下屆不選他就是。

有人說,想清楚才投票,是盡責。不清楚就不要亂投票,也是另類盡責。我不敢苟同。因為按這個邏輯,可以一世投白票。

為甚麼要主動認識候選人?離地的話不說,最落地的解釋是,區議員的糧是我出的,我不會花錢請一個自己無份揀的人。今天,票站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