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做關於戒煙的採訪系列。
我不吸煙,曾勸人戒煙。有一些,大成功;另一些,愈勸愈吸。我一直以為,分別是在於動機。卻原來,真相比這更有趣。
不論專家或調查,都告訴你,十個煙民,十一個都明白(甚至比非煙民更明白)吸煙的禍害,當中大部分人更多次想過戒煙。即是說,動機,一直都在,但是,為何沒有坐言起行?
關鍵,原來不是動機,而是契機。受訪者,異口同聲,戒煙,「要有個位」。那個位,是甚麼?通常離不開人生轉變,好壞不拘,帶動生活各方面齊齊變,順便戒煙。
生病或生育。新興趣或新生活。原來,戒煙也需要一個下台階。順便戒,比煞有介事地戒,心理關口,易過一點!
踏出第一步難,堅持更難。更有趣的是,戒煙者說,能堅持,最大的理由,不是「身體健康」,而是——「連煙都戒到我是不是好勁?!」
健康,事小。自我感覺良好,事大。過來人說,戒煙後別人的讚嘆和艷羨目光,比吸食尼古丁令人感覺更high。
如果別人不讚嘆,反而教梭復吸呢?我問。「那麼,更可以自high。個個煙友戒不到,只有我做到,你說,我是不是勁中之勁?!」
我笑。原來心底的英雄感,才是一個行為/決定的最大支柱。煙民的家人朋友,識做啦!我稍頓半秒,豎起大姆指,給眼前的被訪者一個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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