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8日星期日

粗口與普通話


如果講粗口要停學,恐怕明天全香港沒有多少人返學。

學生講粗口要停學,那麼老師講粗口是不是該停教,官員講粗口是不是該停職?事實卻是,莫說粗口,官員犯了法都不用辭職。

近日的浸大風波,真正的問題,不是學生應否講粗口,或者畢業是否必須懂普通話,而是——過猶不及。

任何語言都是溝通工具,任何行動都是表達方式,關鍵是,使用的尺度,合乎比例嗎?如果討論考不考試都要搞佔領,爭取政改豈不是要擲手榴彈?

同理,一所大學,注意,是大學,學生講粗口就罰停學,那作弊、偷竊、欺凌豈不是要終身監禁?老老實實,小學生講粗口也不用停學吧,最多咪記大過!

教育、教育,既教且育。學生講粗口,有很多處理方法。有人繞以大義,循循善誘,待人接物說話要分場合、分對象。有人督促學生深刻反省並道歉。有人會找出學生情緒激動的原因,對症下藥。有人以上皆做。反正不論任何方法,最不負責任的回應就是——講多無謂,三、二、一,你以後不用再返學。

這一場風波,既看不見學生向校方理性而成熟的爭取,也看不見校方對學生的關愛與教育,只看見雙方之敵視與仇恨——我都忍得你耐!

不知那個畢業攸關的普通話試,有沒有普通話粗口的試題?認識一個文化,總不能漏掉市井而普及的次文化吧。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