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管治無能的千古罪人


記得那年,我還在政府當AO仔,放工跟上司閒聊,談起民主。

「明樂,你告訴我,要民主,是為了甚麼?」上司問。我想了一下:「有民主,政府才會尊重民意?」

上司緩緩搖頭:「民主的終極目的,是更好的生活。特區政府的責任,就是無論現況是否民主,都給市民更好的生活。」

這句話,當時聽來刺耳,但無可否認,的確是很多(甚至主流)香港人的想法。

回歸22年,很多紛爭有理說不清,刻下回想,或許是因爲,我們混淆了兩件事:政治與管治。

政治關乎「當家作主的權力」,而民主就是分享權力的制度。管治關乎的,比這更直接,就是老百姓有沒有「更好的生活」。

上回在拙欄用CEO比喻特首,那老百姓自然就是打工仔。不是每個打工仔都想參與公司決策的,但肯定所有人都期望升職加薪 。

當中產都自覺像貧農,就難免勇武,這就是最失控的管治狀態。這狀態在香港已經存在了22年。

你可以說,官商勾結、貧富縣殊,不正是因為小圈子制度令既得利益坐大嗎?對,也不對。世上很多比香港更不民主的地方,堅尼系數都沒咱們那麼高。

良好管治,不等於民主政治。但管治得好,政治上才有更多本錢去談判。無奈特區管治班子,卻是那些每月白白支取高薪的無能CEO。

一個人的剛愎自用,搞到香港翻天覆地。到了這一步,阿爺已不會明白,香港人要的不過是良好的管治,而非顛覆的政治。覆水難收,多得這個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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