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匙令司機猝死,團體邀請局長一起體驗停車熄匙之苦。
難得可令坐慣冷氣房的局長捱熱,大家都很留意,局長流多少汗了?恤衫濕了多少?有沒有坐足全程?噢,中途借開會頓,有冇搞錯?
你沒試過,怎會明白我的苦況?這個指控,實在令人語塞。
所以,年前立法會選舉,葉劉被公屋居民挑戰:你敢不敢來我家住一星期?不然,別說你知民間疾苦!
打工仔大罵張宇人:廿蚊一個鐘?你有種不如也拿這份人工!
完全同意局長、議員應該親身體察民情。不過,「試過」,在很多情況下,其實不是「明白」的唯一、甚至必然大前提。
酷熱警告下,悶在沒空氣的車廂中,有多難受,用不用試過才知道?要禁毒,是不是自己也應一試吸毒之快、戒毒之難?
要體諒別人,真正的關鍵,不必然是共同經歷,而是有沒有從當事人的角度去看事情。
子女投訴父母不了解自己,非因他們沒有跟自己一樣玩facebook(也最好千萬別開一個facebook把子女add成friend,拜託!),而是因為父母不理解自己的處境、生活和想法.
同樣道理,鄭汝樺開facebook,是不會解決「80後」問題的;曾蔭權到擲鏹水現場視察,還不是避不了下一擲?
我寧願要一個隱形政府,但政策貼近民心,而不是如影隨形跟着我,卻像我一樣對問題束手無策。
觀乎大家對邱騰華流汗的興奮,也就不好怪政府做騷了。騷,要有觀眾。當我們凡事都停留在「你不是我,怎明白我?不明白,即是無能,既然如此,下台吧!」的水平,政府夠膽做不成大事,也不敢不做騷。
當市民說:「你都有今日」。局長更可自圓其說:「人都來了,沒功勞,也有苦勞,你還想我怎樣?」市民的水平,有時也決定了政府的水平。
4 則留言:
「我寧願要一個隱形政府,但政策貼近民心」
我十分同意!
當年李國章任中大校長時,不就是試過「大」逸夫學生會的幹事﹖
「係咪我陪你地一齊行上本部,覺得冇問題,就唔使加校巴先﹖」
一語道破!我們低水平,不要怪有個低水平政府。
(『頓』是否應作『遁』?)
http://hk.centanet.com/icms/template.aspx?series=230&article=21872
其實,特區政府根本不用這樣有為。老子說:「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意思是說,最好的政府,人民根本不知他的存在,人民可以在不受政府的干預下自由自在地生活。次一級的政府,人民親近他;讚美他;再次一級的,人民畏懼他;更次一級的,人民輕侮他。特區政府為了突顯自己的民望,希望人民「親而譽之」,結果招來的卻是「侮之」。我建議政府不如做少一點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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