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

不過是個寫字的(上)

下筆這刻,還是有點氣。

事緣某雜誌邀請鄙人無償供稿,兩個月後出版,拙文被刪四大段,事前沒知會半句,拙名照登可也。

這些故事,不是第一次聽了。

某同文被劇評網站邀請(對,可不是自薦哀求寫的)定期免費供稿。話說有一回,他批評了某巨星幾句,編輯勸道:你這樣會開罪人。作者說,具名文章,文責自負。老編答曰,即便如此,我們會有麻煩。作者說,那不刊登就是了,我不介意。

結果,文章照刊如儀。但箇中批評,被改成殷殷美言!「找不着另文填空,唯有改動閣下文章將就。」是編輯的「解釋」。

也聽過寫作人為報章供稿,見報時文章變了一個樣。查問下,得到的答覆是:「改?哪有?我們隻字不改,不過是把段落統統調了次序而已 。」吓?

更過分的,是有時基於情義去寫,別人卻因為你分毫不收輕率視之。任剁任割,反正你不過是個寫字的,更何況你不是逐字算錢。

我小心眼,總覺得創作或評論,份外易被犧牲。換了是醫學、財經、法律等技術性討論,誰敢輕易改動?

創作中,又以文字最易被開刀。換了是一幅畫、一件衣裳、一首曲,隨便削去一角一邊一截,又行麼?字,人人會寫。於是文字創作,只被視為資訊集結,無人當成是藝術。

隱名寫手還好,怎樣改都行,付錢就是。但具名的,先斬後奏,就是不尊重。 奇就奇在不少編輯本身也是創作人,換了一張椅子,腦筋都換掉了。

若新版本有問題,責任又該算誰的?有人被強姦了,強姦犯要承擔法律責任。文章被強姦了,倒過來,責任分分鐘落在受害人身上,又合理不?

Damage is done。寫字的,除了哽了它,或以後拒絕合作,又可以怎樣?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紫釵夢圓

我輩,都是聽譚詠麟張國榮梅艷芳長大的。

談粵曲,同儕都嫌土。然而我卻幾乎是抱着朝聖之心,專程造訪應屆澳門音樂節,看罷《紫釵記》折子戲。

在此之前,真正的粵劇,我一次也沒看過。說不出的迷戀,不過緣於一盒聽得脫了磁粉的卡式帶和一頁溶溶爛爛的歌詞。

當年流行「聽歌學英文」,甚麼歌都唱的爸爸卻說,「聽粵曲學中文」才對。

久不久,他就拿着《劍合釵圓》的歌詞,逐字逐句給我解釋。「嗱,『霧月夜抱泣落紅』,才七個字,人、事、情、意、境都出來了!」

我似懂非懂跟着唸,平仄節奏琅琅上口。「處處仙音飄飄送」、「珊珊瘦骨歸墓塚」、「日掛中天格外紅,月缺終須有彌縫」...幾歲的我,整首曲倒背如流。

記憶中,也追問過「佢斜泛眼波,微露笑窩,將君輕輕踫」是什麼意思?霍小玉真的賣藝不賣身?李十郎又是不是口不對心?老爸支吾以對。

後來翻查出處,方知原著小說中李益確是始亂終棄,但在劇中變回了真心不二的有情郎。唐滌生所出,就是有這份淒美。

於是,每年的「歡樂滿東華」,我最渴望聽《劍合釵圓》,但往往只有《帝女花》和《萬惡淫為首》,還要是棟篤企穿着套裝唱,沒有做手和戲服的。老人家常說那些「戲棚看戲看天光」、「又吃又喝好熱閙」的場面,我聽得心馳神往,得個恨字。

索性買票入場吧。媽媽卻說,你省點力了,大群迷哥迷姐追隨半生,場場爆滿,何時輪到你這丫頭?

丫頭不服氣。香港沒有麼?過一個大海,撈一張票。四小時屏息觀之,場景、走位,跟心中所想,沒有兩樣。幕下,感動得淚凝於睫。

折子戲,望梅不止渴。我暗答應自己,有那麼一天,要把全劇看完。

2010年10月25日星期一

《告白》(四)

《告白》裡最震撼的告白,當然是來自主人公悠子老師。

不是因為她為人師表卻絕不慈愛,也非因她復仇之堅決手段之狠。而是因為,她無情地道破了一個事實:

咱們對新一代年青人所做的一切,不論是關愛、管教、抑或保護,完完全全跟現實社會脫了節。

脫節之一,在於咱們總是低估了孩子的殺傷力,不惜代價提供最大保護,容許他們無後顧之憂地犯錯。

女生誣稱朋友遇險,欺騙男老師到賓館營救。老師甫趕到,便被拍了照,成了「性騷擾」的罪證。誓把人家弄得身敗名裂,不過因為曾在上課聊天被罰。

「一家五口滅門案」的殺手,竟是家中長女。她好奇毒藥的效力,於是拿家人當白老鼠,更在網站大肆宣揚:還是氰化鉀最有效!

社會複雜若此,法例卻仍在悍衛「小孩必定純真」的想法。 於是連環殺手脫了罪,不知情下借出化學品的老師,卻被革了職!

脫節之二,在於我們仍迷信「熱血老師令浪子回頭」的神話。

熱血老師無時無刻不在熱血沸騰的輔導問題學生。只要有一人離開,課說到一半也追出去。 有一天浪子回頭,壞學生成了的英雄。無數安守本份循規蹈距的卻面目模糊,誰還想進取?過份關愛壞學生,會否正是壞學生愈來愈多的原因?殺了人沒有後果,更搶盡鎂光燈,誰還會明白生命的價值?

除非...除非...自己也快死了。所以老師只得在學生兇手的牛奶內下毒。又除非...最愛的人生命受威脅。為思念媽媽而殺人麼?那就把你親手所製的炸彈,拿來孝敬令堂!

非得失去至愛,才能領略生命的價值。沒有最殘忍的懲罰,便沒有最徹底的反省。老師的告白,外冷內熱,或許其實想說:本來,我們就不用走到這一步。(完)

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告白》(三)

《告白》裏的少年兇手A和B,對比很有趣。

他倆的個性,恰恰相反。一個是被母親遺棄的「孤兒仔」,另一個是媽媽亦步亦趨照顧的「裙腳仔」。然而,看穿了,其實又不是表面上的那個他。

以為A聰明絕頂、城府深。但他的殺人動機,天真到不得了。不過是出於對媽媽那一廂情願的單純思念。

反之,B由性格、樣貌、乃至才能,怎麼說都只能用「平庸」來形容。真的如此就好了。偏偏,他沒有平庸之人應有的魯鈍。他思緒複雜、個性敏感,注定是個悲劇人物。

在媽媽讚賞下長大的B,沒多久便發覺,自己其實並沒媽媽想像的好。她口中的「善良」,其實是「無能」的代名詞,在同輩比併中尤其明顯。

別人愈刻意讚賞,他愈自卑。敏感的他,習慣把別人對某些東西的肯定,看作是對其他東西的全盤否定。

不知情的新班主任上門送功課送慰問,愈是關心,他愈覺得自己不濟,想像全世界都看不起他。最後不勝壓力,老羞成怒,失控斬死最愛他的媽媽!

其實,毀了B的,並非其「平庸」。B一早洞悉自己平庸,甚至安於當聰明的A的啦啦隊。迫他走上絕路的,是身邊所有唯恐B不能接受自己平庸的人。

媽媽屢次投訴學校表揚成績好的同學,甚至認為「稱讚能幹的人努力是不對的,因為不能幹的人不一定就不努力」。旁人「此地無銀三百襾」的鼓勵,騙不了敏感的B。殘酷的現實與虛妄的讚賞左右開弓,最終令他抓狂。

看電影時,我不住在想,如果B慣聽的,不是言過其實的表揚,而是類似「雖然你平庸,媽媽也愛你」、「平庸也可以很快樂」,或者「別人的確比你好,現實必有高低」之類的逆耳忠言,故事會否改寫?

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

《告白》(二)

如果說,是什麼毀了兇手少年A一生的話,大概不是他的聰敏與偏執,而是其單純與天真。

我知道,這樣形容,有點那個。

絕頂聰明的孩子,嗜好是製造酷刑工具虐待動物。由發明凶器到仔細步署,最後義無反顧殺害一個四歲小童,沒哪一步,不是心狠手辣的。這樣的一個人,怎可能「單純」?

關鍵,在謀殺動機上。

殺人,是因為思念。更是因為父母離異當日,媽媽的一句﹕「要是你出了什麼事,媽媽會趕回你身邊。」

他甚至不曾懷疑此話的真確性。他只是一心一意待在自己的幻想世界裡,心無旁鶩等待這一天。

他專注研究,讀媽媽留給他的書,非為成就,只為心理上的感情聯繫。

他心高氣傲,因為只有看不起別人,才可與了不起的媽媽看齊。

由得獎到闖禍到殺人,不是犯罪,是他對媽媽的呼喚。

殺人後若無其事返學,不是刻意招遙,而是因為在他主觀的世界裡,其他人從不曾存在,所以也不用迴避。

呼喚母親的過程中,別人的生命,他不是理性地認為不重要,而是連去想這個問題的心思也壓根兒不曾存在。

媽媽的承諾,是他的信仰。當此志不渝的相信,演變成歇斯底里的渴求,然後突然發現,母親原來早已再婚,並再度懷孕,便徹底崩潰,繼而留下「幸福就像虛無縹渺的肥皂泡泡」的遺言,企圖與全校師生同歸於盡!

他偏激、他任性,但最致命的,其實是那是不合乎常理的天真。

沒有人幾曾告訴他,媽媽走了,會改嫁、會生小孩,正常不過。大人不願揭示現實殘酷,簡接促成他的虛假夢想。

真正毀了他的,不是母愛的欠缺,而是天真的信念、脆弱的心靈、加上夢想的幻滅。而聰敏的腦袋,不過是走上不歸路的最後一步。

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告白》(一)

早就聞說,《告白》六月在日本上映,十月還未落畫。原著小說,年內賣過二百萬本。 作者湊佳苗更一舉成名,奪得了○九年日本的本屋大賞。

把中譯版弄到手,一口氣讀完,又重頭讀一遍。終於等到戲也看罷,滿足了。

話雖如此,觀賞/閱讀的過程,是極度不安的。

故事由班主任的愛女被殺害說起。為了復仇,她在兩名學生兇手的牛奶中注入染有HIV病毒的血液。於是,一場關於生命、關愛、仇恨、悔疚、責任...的討論與糾纏,徐徐展開。

暴力血腥還好,頂多是恐怖。死了女兒的,像說旁人事般覆述事發經過;殺人的,沒事人般聽着,才教人不寒而慄。

「羅生門」的說故事手法,由老師、兇手A、B、B之母、班長輪流告白。 表面上是引人追尋事件經過,實則兇手甫開始便揭盅了。層層掀開的,不是案情,而是肇事者的心路歷程。

計劃復仇的班主任,在母親與老師的角色中,如何抉擇?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但又似乎是隨意挑選被害目標的青少年殺人犯,如何看待生命與生存價值?

熱情過份的老師,迫死了犯罪的學生;蓄意復仇的,卻抓對了方法讓對方改過。如果老師不一定可親、學生未必純情,但每個人的行動背後,都有教人極度同情的理由,一套世人不盡同意但也不好否定的價值觀,事情是否得先發展至最壞的地步,才有機會撥亂反正? 這當中,又得負上多少心靈的、人命的 代價? 。

與其說它是推理電影,其實更像社會電影。人性的脆弱、黑暗,在最單純的學校、最簡單的師生關係中被揭出來。看官心寒,因為一廂情願的美好想像,被狠狠刺破。

那晚,我輾轉反側,合上眼看見的,仍是松隆子那一雙深藏不露的眼睛...(待續)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教案殘廢餐

鼓勵靈活學習,不想學生被填鴨,折衷辦法原來是:先把老師當鴨填。

制度複雜、科目繁多、外判風氣日盛,某些東西也變得走火入魔--例如寫教案。

自由身老師入學校執教,總被要求提交計劃書。以往,是一頁紙的大綱。今日,最低消費是一個填極未完的excel表。

五分鐘為一節,逐節堆砌炒作一堆教學主題、教學內容、教學目的、教學流程、教學素材(下刪十個八個)等沒分別的分項。來來去去三幅被,45分鐘的課,教案動輒幾頁紙。一年下來,就是一呎厚的文件。

教科書如是。隨書附送的資料,就是少不了鉅細無遺的課堂建議,寫上「先把學生分組,若不能分組,則由老師挑學生,或學生自由參加...」之類的廢話。

差點把何時開口何時收聲都寫清楚的程序細節,一匙一匙給老師餵食,繼而交义執藥,變出多個版本, 就是所謂「靈活」教學。

坊間甚至有專職教案寫手。行貨,學校照收可也,因為要用來向當局「交數」。目標為本,說穿了就是閉門造車。

其實,沒有老師喜歡外來教案的。作品,永遠只有作者最懂得演譯。 正如一個歌者,偷來別人的曲譜,也不一定能唱出神髓。反之,因為沒有教案而質疑教學能力,是對教育工作者的最大侮辱。

記得中學時代的一位老師,她教書,像開水喉般,一說便是一句鐘。由革命到文革到六四到中國威脅論,說到激動處,聲音哽咽神情凝重。我們拚息聽得入神,只覺字字錘心 。

她,沒有水蛇春長的貓紙。上她的課,沒有遊戲,毫不互動,但源遠流長的歷史,在她的演譯下,鮮「活」躍現眼前。

真正的「活」教學,該當如此。無公式,老師卻自有感動學生的獨門秘方。要學生有創意,請先別把老師的教學創意扼殺掉。

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

六合彩妙用

馬會為替彩池加碼,六合彩一注由五元倍增至十元。

嗯,會否反過來,因而趕客?

天天行經街邊魚旦燒賣檔,明明五元一串,某日忽然變了六元,賭氣忍手,不出幾天按耐不住,之後又照吃如儀。

買彩票如是。疑是賭癮,實乃心癮;不是經濟需求,而是心靈需要。五元十塊不足惜,人生希望值千金。

千萬份一的機會,幾時輪到自己?小數怕長計,儲下駛費,可以吃好多串魚旦。明知發達渺茫,卻習慣性下注。為的,其實是過程。

一群同事柴娃娃去吃飯,剩了錢,一人出一個冧把踫運氣。

接著整個下午,心緒不靈,平日的死灰臉上,泛着點點期待的興奮 。擦肩而過,交換一個蠱惑眼色,像都在說:捱埋今日吧,好快就唔駛做了。各自修行的你我他,從未如此有默契。

地鐵車廂內,瞥見身旁阿叔的報紙,金多寶大大隻字刺入眼,然後像Inception般被植入了一條虫,心癢癢三千萬如何花,想着想着忘了下車!那一刻,其實連彩票都未買。

嫲嫲晚年時,家中有個搞珠玩具。足不出戶的她,期期誠心跟隨玩具下注。從未中獎,但擔櫈仔看夏春秋報六合彩,是她的一周大事。

六合彩好像總是得天獨厚。賭馬賭波犯眾憎,買六合彩卻分分鐘多赚幾個朋友。自己買之餘,還周圍勸人買:「唔駛望買樓?係架!所以呢,最緊要買六合彩!」

政府說沈迷賭博等於倒錢落海,畫面都沒六合彩份兒。想來,沒多少人會天真得以為真的可以刀仔鋸大樹。

六合彩是聯誼工具,是幻想的催化劑,是寄托,有時,更是創意。

話說某人離職之際,送了每人彩票一張,喻意早日儲夠本錢追逐理想。我覺得,此舉簡直嬴晒無數不明來歷的行貨道別西餅!

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W的婚事

變性人W爭取結婚的司法覆核案敗訴。法官說,《婚姻條例》所指的「一男一女」,是以出生時的性別計算。W變性了,但在婚姻面前,仍然是男人,不能跟男友結婚。

這個講法,有點彆扭,即時想到的是,如果取巧點,一個女變男的,是否就可以跟一個男變女的結婚?因為,出生時性別,剛好也是「一男一女」。

又或者,W根據出生時性別,娶一個女子。兩個「女人」行禮,又行麼?但同性婚姻明明不合法。

如果W到外國註冊,之後離婚了,回流香港,婚姻狀況又怎計算?當作離婚,就即是承認當日的婚姻合法。抑或,沒離婚,但婚姻不獲承認,於是再「娶」一個,也不算重婚。

如果他日二人拿綜緩,是否當作家庭單位計算?反之交稅給政府,可否當作夫婦關係評稅?

其實,我很同情W。「變性手術」明明是合法的,連身份証都改了,所有人都把自己當女人了,與男人結婚,到底是個「合理期望」吧。

但變性後,既不能嫁同性,又不可娶異性(因為也已變了同性),即是一世不可結婚。做手術前,有沒有人通知W一聲,停停先諗真?

若勝訴就是鼓吹同性婚姻?不算吧。反正變性人早走上不歸路,徹底放棄了原有性別。試想像有人要轉國藉,跟原有的割席了,新的又不讓進,情歸何處好?

當然,法官也實在為難。法例追不上時代,正常的,除非人類是先知。但不牽涉倫理道德爭議的,修改還容易。變性人的婚事,卻肯定要整個社會反轉再反轉討論,條例的修訂才有定論。所以,判官說,法庭不應越俎代庖。

有先例,才有法例。幾許長路未見曙光,或許W唯一安慰的是,勝訴與否,至少社會已為W的所有同路人,啟動了討論。

2010年10月4日星期一

沒有公民社會的民主

講到爛講到熟的學界辯論題目:「經濟發展比民主發展對香港社會更為重要」。大小賽事中,久不久就出現一次。

通常,是沿於這個那個高官,每每提醒大家,香港的經濟落後不得,反觀民主發展欲速不達,該當循序漸進。

三言兩語輕率地把「經濟」和「民主」放在對立面,論述何其膚淺,對方不費吹灰之力,就反擊個落花流水。

經濟跟民主發展,就不能是同樣重要?無數學說不也指出,民主發展需要經濟基礎支持,反之亦然?為什麼一定要強行比較、二擇其一?

曾幾何時,我也對於兩者並行不悖、相輔相承之說,深信不移。直至近日。

著名戲劇教育學者Jonothan Neelands和Peter O’Connory訪港公開演說,題為「Creating Democratic Citizenship through Drama Education」。

Neelands說,如果我們相信,民主的前提,是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那何以沒有人去問,公民社會,從何而來?

自由主義、平等社會、多元文化...凡此種種追求,古往今來,幾乎都是拜人文科學的啟迪所賜。

反之經濟發展,雖確保人類豐衣足食,卻不必然為終極的人文關懷負上責任。

然而,當金錢主導的價值觀走至極端,社會就會告訴你,所有不賺錢的東西,都是次等的。

念文學,找不到工作;搞藝術,浪費時間;學哲學,自尋煩惱。久而久之,無人再往死胡同裡鑽,各種偉大思想後繼無人。經濟發展孕育不出公民社會,遑論推動民主。

由是令我想起,政治學說都愛把民主劃分為「democracy in form」和「democracy in substance」。制度,少不了;但真正能改變世界的,卻是人心。

無奈,處身虛有其表的制度,同時緊抱全力掘金的心態,香港人總是一廂情願想像,這就是最美好的「並行發展」。 但願我看錯。

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

興趣殺手

報載,有家長月花兩萬為孩子報讀十一個興趣班。很誇張,卻不意外。

一個正常家庭的駛費,供樓供車供養父母、衣食住行、學費雜費...七除八扣後,孩子興趣班的支出,不會多於家庭總收入的四份一吧。如此算來,父母們豈不個個月入十萬八萬?

觀察所見,卻又不然。倒是一個又一個小康之家,勒緊褲頭把逾半入息放在子女的補習上。肉赤,及不上子女落後於人的心痛。

類似調查又說,全港學生補習合共月花三億。

三億是多少?富豪捐巨款抗衡仇富情緒,才不過三億。若拿來給香港學生補習,一個月就清袋!

學習,由能力、意志力的比拚,換轉成金錢的較勁,不是新鮮事。聽過最厲害的,小學生而已,一周上足十六個興趣班,每日天黑還未返家!

補習,就像「shopping」,如何選如何買,花多少擁有多少,個人選擇而已,有啥好大驚小怪?

是以有趣的,並不是補習多寡,而是補習的地位,己不知不覺在物競天擇的社會中,「升呢」上了神枱。

從前補習是讀書不成的標籤,家醜不出外傳。今日補習是家庭環境的指標,付擔得起才威水。沒有補習,格外自卑,你不知何謂公文數、何謂phonetics,連共同話題都特別貧乏。

以前補習是輔助,今日是最低消費,未開學已開始上補習班。

以前拉牛上樹練琴,阿媽說是恆心的磨練。今日鬥快找出最耍家的樂章,火速打造琴試奴隸。

以前課餘活動講求平衡發展,今日最好獨沽一味盡快跑出 。

都算了。最可笑的是,昔日孩子苦苦哀求學這學那,今日小孩們一哭二鬧三上吊,但求不用去上課。

競爭力之說,換個角度看,其實跟恐嚇無甚分別。真正殺掉興趣的,正是上極未完的興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