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毓民與民主


由早期的掟蕉到近日的拉布,由課室到咪前到茶餘飯後,我也聽過類似的說法不下一百幾十次:

「多些民主,就多幾個黃毓民,你話香港點攪?」

「你看長毛和毓民,就知道民主是甚麼回事。」

「有民主,個個選黃毓民,搞搞震無幫襯。」

江湖打滾這些年,黃毓民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把自己等同一個民主制度。

爭取民主漫漫長路,香港人最失敗的地方,就是把整個民主制度,當作一個黃毓民。

這些人心忖:民主選舉,結果吾不欲觀矣,寧願一拍兩散,沒有民主,市民無人可選,毓民也自不能當選。

奇怪的是,害怕少數服從多數的,通常是小眾。例如我鍾情舊款手機,如果全民公投人人必用i-phone,我就寧願沒有公投算了。反之,若我是主流的i-phone癡,高興都來不及,有啥好擔心。

同樣道理,如果把全香港人劃分,不喜歡毓民的人,一定比很喜歡他的多,那,還怕甚麼?

有人說,因為比例代表制下,黃毓民不需要主流支持,只需很少百分比,足以擠身議會。幾十個議員,就算只有一個黃毓民,也嫌太多。

是吧。這個問題,比較哲學。別人選了我不喜歡的人入議會,我該高興還是失望?

不順眼的人,惹我討厭。但轉念一想,其實應該慶幸。因為,當我容許討我厭的人存在,另一些很討厭我的人,也不能霸道地將我趕盡殺絕

這才是民主的本質。有人批評民主不是靈丹妙藥,說得真對。它不會給你最好的,卻有效防止發生最壞的。它不是烏托邦,卻是很重要的安全網。

何苦為了黃毓民,放棄自己的權利?不想毓民入議會,更應爭取自己的一票,選另一個,讓他輸掉。

2 則留言:

匿名 說...

這個道理,其實在兩年前「五區公投」時,辭職五子已經說得相當清楚:不喜歡他們的人,大可以用選票懲罰他們,但當權者的態度,卻是希望我們放棄這最有力的武器,甘心做個順民。

Martin

匿名 說...

我們尚可以選擇投票給理想人選當立法會議員,但我們不能用選票推舉理想的特首。更不能推倒沒用的傀儡特首。

如果要獲得選擇特首的權利,就要先除去那些阻撓選擇特首權利的人。那些阻礙我們選出心目中的特首的立法會議員更應被推到議會之外。

最害怕是那些立法會議員利用利益誘引我們轉移視線,要安穩生活,就必先收聲。最害怕那些人以計謀,心戰,口術,利益誘惑,以不戰而屈人之兵方法,把無知簡單的人不知不覺的變成棋子,變成奴隸。

試想想那些既得利益者,一天花多少時間換取生活所需?那些享受著現有法律的保護,享受著所身處的利益團體及政治家環環相扣龐大利益集團。

再想想那些普羅大眾,窮民百性,一天花多少時間換取生活所需?他們在未來的日子裡,也只能從數字(10張,28蚊,33蚊...)中獲得生活所需。而這些數字背後,只是由一班戲子演繹。

世界矛盾的地方多的是,與其花錢去搞文化,為何不花錢把那些三餐不飽居無定所的窮人給一個溫暖的家?﹗與其花錢養竉物,為何不捐錢給就快餓死的人?﹗

我們需要那些能挑戰權威的人,打破約定俗成的觀念,以真理越辯越明的方向,給那被控制,被利益洗腦,無知無助的人給與獨立思考能力和選擇的權利。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並不是祈求當權者把富人口袋裏的零錢,並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作交換。

如果我們承認資本主意之下,階級的必然分別,富人剝削窮人等必然定律,再透過所謂社會財富二次分配,以達致社會和諧。作為中產人士,我倒不會反對,亦只能說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唯有遠庖廚也。


如果有人願意付出精力,利用創新的方法,制造話題,軀使普羅大眾改變遠庖廚的心態,了解多一些,參與多一些,而不置於人云亦云。有了獨立的思考,這樣才談得上民主。反之則變成羊群,任人剝削的奴隸。

最重要是那些不按章法打牌的人,能帶給刻板的既得利益者空間,刺激思考。把道理越辯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