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懂要說出口


有個關於教育的問題,我一直很想請教天下的愛情專家。

事緣,無數次有學生問我:「老師,我懂了就是懂了,為什麼要說/寫出來證明自己懂?」

久不久就有這種男生:聰明、涉獵廣、有見地。但是,要他們耐着性子把想法交代清楚,像要了他的命。

要這些同學仔拿起一枝筆寫幾隻字,他寧願乾脆不來上課。對他們來說,「學習」,是樂事;「表達」,卻是一等一的麻煩事。

而我懷疑,這根本不關乎學習動機,而關乎性別。

從來沒有女同學那麼抗拒表達。反之,女生總是有理沒理雞啄不斷,當然更沒有女生問我,我懂了就好,為甚麼還要去證明一次?

成年人的世界,或許都是一樣的。女人喜歡喋喋不休,末了,問男人:「你明唔明我講咩?」男人會答:「難道我要說『明』,你才相信我明嗎?」女人說:「那當然,不然我怎知你想甚麼。」金星與火星,就是如此雞同鴨講。

梅麗史翠普在《愛情回春》裡,為了「尋回婚姻」,拉着老公求見輔導員。老公氣結:「為甚麼要搞這東西?我們一起31年了,那不是婚姻是甚麼?」

對男人來說,我愛你就是愛你,為甚麼要去證明我愛你?對女人來說,沒有表達出來的愛,我怎麼知道是愛?

如果我對小男生說,讀書好比追女仔,試卷就是你的對象,不表達,對方收不到,管你英明神武,一樣捧蛋──這樣想,是不是煞風景了點?

不過,追女仔又比考試幸福,因為不是所有老夫老妻都像梅麗史翠普般要求「愛情回春」,更多的比較像特區政府,不溝通、不回應、沒補充,隻眼開隻眼閉就過了一世。

表達的真正敵人,不是技巧不足,而是怕麻煩。有無兩性專家,可以為小男生指教一條好橋?

1 則留言:

..少婦字 說...

我懷疑跟性別無關, 因為我也是那種不喜歡解釋我懂得的人, 反而不懂我會問. 懂了就不用多說, 應該跳到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