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之父Daniel Goleman最近寫了一本書,談專心。他說,專心的極致,其實是發呆。
簡單劃分,專心至少有三種。普遍理解,是阿媽教仔,上課要專心聽講,盯實黑板之類。被迫專心,實情通常是,眼睛專注,大腦遊魂。
第二種,是指廢寢忘餐、一頭栽進去幹喜歡的事情。所謂「男人專心做一件事時最吸引女人」,相信就是這種魅力。不過,也不是最厲害的。
第三種,介乎專注與遊魂之間,簡稱發呆,原來才是殺手鐧。人在發呆時,大腦最放鬆,學者叫作「開放式感知」,即是依稀感應得到外來刺激,同時仍然能夠自由聯想,不會被資訊牽着走。通常在這個時候,既可消化、理解外在環境,同時想出新點子。
久不久,就遇上一、兩個學生,雙目無神,眼睛看着某個無謂焦點。你知道,他不是不專心。因為不專心是有樣睇的:眈天望地、釣魚、玩手機、騷擾同學……而他,甚麼都不幹,入定老半天。
然後,你忽然叫他一下,他像由火星回魂過來,吐出一個觀點,組織得不太好,但全場人聽罷,叮一聲,開竅了,雙眼放光:「原來呢個呆仔咁醒,真看不出!」
搞不好,當日牛頓坐在蘋果樹下,就是這個狀態。發呆的腦袋被蘋果打中,第一、二種人可能會把蘋果吃下肚,他竟然想起了地心吸力。
創作人也喜歡發呆。收音機開了不是在聽,電視畫面沒有在看,翻報紙讀不上一個字……你知道,等運到,是會等到的,只是不肯定會不會在死線以前到來。
我很熟悉這種感覺。皆因刻下正在無了期發呆,身處一片資訊海,忽然腦袋閃現這部關於發呆的書,交稿終於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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