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政改為了什麼?(四)

續上回,要理順管治,最好方法,不是換領袖。因為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不論如何換人,總有人不滿賽果。所以,與其奢望皆大歡喜,不如令大家不論贏輸,都尊重遊戲規則,配合大局。

尊重的大前提,是參與。包括參與建立規則的過程,而不是只許研究政府想你研究的方案。也包括自由參與規則之下的遊戲,由提名、參選以至投票。亦即是,真真正正的普選。

當然,我們不能抹煞,在政改議題上,中央的角色。所以,該問的是,真普選,有沒有超越中央的底線?如有,逾越了什麼?

所謂中央的底線,視乎說的,是法律,還是政治。如果只看法律,很簡單,就是要合乎《基本法》。這個大前提,幾乎無爭議,全香港人都同意。

但在法律之上的考慮,例如提名委員會的運作、提名門檻的設定等等,多與少、鬆與緊,實乃政治取向。政治,是一種角力。當中,中央有角色,人民也有。民間力量的大小,對於最後定案,不無影響。

很多人批評特區政府把領導人的說話,當作諮詢框架,是誤把政治當法律。我覺得更要問的是,政府為什麼要這樣做?

有些東西,是明知的。政府明知香港人很尊重法律、明知我們很守法。我們對法律,幾乎有種不問只信的忠誠。只要好好利用這份忠誠,把爭議包裝成法律,香港人就會放棄質疑,繼而放棄爭取。把中央的指導思想,放入諮詢文件,客觀效果就是,製造錯覺,此乃法律,沒有商量餘地。

怪不得政府的。換了你來打這份工,只要把民間的角色盡量矮化,就可以盡快通過方案交差,為什麼不?但作為市民,就要睜大眼好好看清楚,所謂底線,說不定只是心理戰。又或者,是隻開大口來討價的獅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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