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甚麼才是好方案?(上)



一如所料,陳方安生帶領「香港2020」所提出的政改方案,或以後任何人士提出的方案,都將如曇花一現。

新聞報道一天起、兩天止,每天大概30秒至兩分鐘,然後,有更新的新聞出現,大家就拋諸腦後。唯一能夠被反覆報道的,相信只有政府提出的方案。而只要它姍姍來遲,政改的實質討論亦可以永遠不展開。

我們都是抱着這心態的。有機會成事的,才認真去看去想。務實、省時。所以,香港社會也永遠無法打破悶局,把沒機會變成有機會,不可能變成可能。

其實,我覺得「香港2020」的方案,很值得研究,非因最終會否被採納,而是它的觀點,有很重要的「戰略價值」。方案奠定了一些根本原則,讓我們知道在後來的討論中要爭取甚麼。這些原則,簡言之,就是──無篩選、低門檻、百分百公民參與。

按<基本法>,2017行政長官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再交由市民投票。但是,提委會如何組成呢?

以往我們也有選舉委員會,但只有20萬選民,因為大部分是公司/團體票。「香港2020」建議把公司/團體票改成個人票,若當中有些人,未能按職業分類,例如主婦或學生,就分18區選出代表晉身提委會。如是者,選民由廿萬暴增至幾百萬,人人都有一票去決定提委會的人選。亦即是:百分百參與。

有了提委會,下一步就是如何提名。方案建議,1/10提委會成員可提名一人,上限是1/4。即屆時將有四至十個候選人,門檻降低了,不同政見人士想必都有機會入場。那就等於:無篩選。

百分百參與加上無篩選,就是瞧着民主的終極目標,邁進了一大步。我好奇國家對此有何回應。但現實是,它似乎不敢回應。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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